我的替身能力是操控樓梯

番外篇一︰錚錚1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熱忱之心 本章︰番外篇一︰錚錚1

    “媽媽,我想哥哥了。他一個人留在家,沒有媽媽,他能吃飽嗎?”

    “他已經兩歲了,是時候自己闖蕩了。要成為真正的山君,遲早都是要離開媽媽的。”

    “那我呢?我也要離開媽媽嗎?”

    “你和他不一樣。”

    “太爺太奶說,我們要過山海關,去什麼蜀道山……什麼時候能到啊,那里也有野豬吃嗎?”

    “媽媽也沒去過。但精靈之間是會相互吸引的,只要一直向西向南,我們一定會找到太爺太奶說的‘山神’。”

    “我不明白。難道那個山神比太爺太奶更厲害嗎?可以趕走無尾巨猴嗎?”

    “那不是無尾巨猴,它們叫自己‘人類’。人類才是世界的主宰,沒有生物能對抗他們。”

    “所以山神也不能趕走那些無尾……人類嗎?那我們為什麼要去蜀道山?”

    “人類無法對抗,但山神爺的法力可以締造出一片世外桃源,我們只有到了那里,才能逃脫邪惡的人類啊。”

    “我還是擔心哥哥。他笨笨的,連話都講不清楚,自己生活肯定很艱難……”

    “他和你不一樣,你以後會懂的。對于野獸而言,他已經是最聰明的孩子了。”

    ……

    我是一頭老虎,媽媽說老虎生來就是山林中最強大的生物。

    我有一個同胞哥哥,他的皮毛顏色很奇怪,底色是橙黃的,而我和媽媽都是白色。

    我從很小的時候就能和媽媽說話了,但哥哥至今也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

    他很笨,但我還是會愛他。

    媽媽好像不太喜歡哥哥,但卻教給他很多捕獵的技巧,比教給我的要多得多。

    哥哥的那些技巧我也偷偷學過,但好像沒什麼用。

    我有努力潛藏身形,可就連傻 子都能看見我。

    而用著同樣的方法,哥哥捕獵的成功率卻越來越高了,很奇怪。

    山林中,有些動物能和我說話,我們就成為好朋友。

    而另一些動物不會說話,我們就吃它們——雖然它們長得和一些朋友很像很像。

    能說話的動物就是朋友,這是山林中的鐵律。

    有一天,媽媽獨自出去了很久,她說她去找傳說中的“老神仙”,胡家太爺太奶了。

    我從來沒有見過胡家太爺太奶,只和他們家的小輩兒玩過。

    那些小狐狸力氣小還輸不起,玩輸了就聚在一起蛐蛐兒別人,我不太喜歡他們。

    但胡家的叔叔阿姨對我很好,他們會變戲法逗我玩,還會講“人間”的故事——據說人間是山林之外的世界,那里比十座山加起來還要更大,但里面沒有野豬馬鹿,全部都是一些體型巨大、沒有尾巴的奇怪猴子。

    那些巨型猴子生來就有通神的本事,他們把“人間”建造成了沒有深林和泉水、全是石頭大樹的地方,而他們就住在高高的石頭大樹上。

    也有一些巨猴住在低矮的石頭窩里,但我遠遠地看過,那些低矮的窩一樣比山林里任何動物的窩都更大,大到我覺得那是小山洞,而不是窩。

    巨猴的窩對他們而言特別重要,別說進去了,哪怕遠遠地看上一眼,他們都會把爪子變得特別長,咆哮著把你趕走。

    所以我知道那些巨猴都會法術。

    只有法術才能把爪子變長那麼多,而且他們的爪子不會流血也不會疼,斷了也能很快長好。

    胡家阿姨說,巨猴的爪子還只是一般厲害,威脅不到像我這樣的動物。最厲害的是他們的火焰法術,“ ”的一聲響,就算是媽媽那樣的百獸之王也會受重傷。

    我曾經听見過這樣的巨響,本能地躲起來了。

    那次的響聲響了很多,而且有大有小,最大的聲響比雷聲都要恐怖,讓平地上爆裂出煙火。

    後來我才知道,連媽媽都不願意去捕獵的巨型野豬王,在那一次的雷火中死掉了。

    巨猴執掌著天威嗎?

    這樣的疑慮,讓我在很長一段時間里都很害怕那些怪異的巨猴。

    不過後來我會知道,那些猴子雖然天生就有靈智,但個體力量卻很弱小,而且也不會法術。

    媽媽很快就回來了。

    太爺太奶讓媽媽帶我離開這里,向西南方向一直走,直到找到一片由“山神”庇佑的世外桃源。

    這是我記憶里太爺太奶第一次“擺不平”事兒,在此之前不論是誰,只要能求到兩位老神仙面前,太爺太奶就一定能完美解決問題。

    後來我才知道,那些殺死野豬王的巨猴,也就是人類,他們盯上了我和媽媽。

    離開家鄉之後,我見到了其他的老虎,我發現我和媽媽的顏色才是“奇怪”的,其他老虎都和哥哥有著一樣的顏色。

    原來老虎不應該是白色的。

    原來其他的老虎連哥哥都不如,它們和被我吃掉的動物一樣不會說話。

    我是特別的。

    我們把會說話的動物叫“精靈”,而那些巨猴般的“人類”,每一個個體都天生就是“精靈”。

    山林之外的世界上到處都是人類,他們隨便一個猴群的人數,就要比幾座山里的精靈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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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怪連媽媽都不會去“人間”捕獵,只有胡家“修煉有成”的精靈們才會去人間游歷。

    我和媽媽風餐露宿,不知道走了多久。

    幸運的是,盯上我們的那些人類似乎沒有發現我們離開了,所以我們這一路上都沒有遇到任何危險,更沒有雷火襲擊。

    我們在路上遇到了請我們吃雞的黃家大仙,幫白家兄弟抓到了偷吃糧食的鼠靈,還幫一個“修成人形”、自稱“四姑娘”的精靈救了一個人類。

    “四姑娘”究竟是什麼精靈,連媽媽也不知道,但她的力量的確比我們見過的精靈都更強。

    “四姑娘”幫我們算了一卦,她想讓我們留在“關外”,不要去找山神爺。

    我們婉拒了她的好意,因為太爺太奶的指示不會出錯。

    向南跋涉的旅途中,我發現自己沒有繼續長大。

    本該快速增長的體型變化異常緩慢,兩歲出頭的我卻依然像個幼崽。

    媽媽說這是好事,長得慢說明我的壽命會比其他同類更長。

    她說我會是比她更強大的百獸之王。

    皮毛短了又長,山水斷了又續。

    我在旅途中終于見到了不會用雷火的人類。

    我吃了一個雄性人類,但卻讓另一個雌性人類逃走了。

    媽媽第一次嚴厲地訓斥了我,她說我不該吃人,還說吃人以後會引來使用雷火的人類。

    似乎胡家的叔叔也說過不能傷害人類的事情,他們好像都覺得那種天生就是精靈的生物很高貴。

    但我覺得身為獸王沒有什麼是不能吃的,尤其是我發現大部分人類只能用嘴說話,不能像我們一樣對上眼神就可以溝通。

    所以我認為只會用嘴說話的人類算不上精靈,那只是比普通野物更高級的食物。

    所以我沒有錯,我錯就錯在讓那個雌性逃走了。

    而且媽媽不知道,吃人以後我就又可以長大了。

    不是身體長大了,而是我感覺我長大了。

    對了,那應該叫“精神”。

    吃過人之後,我的“精神”似乎長大了,我隱約間能夠感受到自己獲得了一些不一樣的東西。

    而且,我也逐漸明白了人類和猴子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動物,雷火也只是一種叫“武器”的外物,可以變長的“爪子”也只是另一種武器。

    人類,是可以吃的。

    就像一些營養只能從特定的獵物里獲得,讓我壯大精神的營養也只能從人類身上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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