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了半個月,余賢已經跟著劇組去了冀省。
但是他去拍戲了,可是內地樂壇卻非常熱鬧,因為黃博的幾首歌曲陸續登上各大音樂榜單前十。
說句實在的,黃博和一眾大牌歌星在一個榜單里。
屬實是有些突兀。
《那一夜》怎麼排第二了。
《一萬個理由》排第五了,《秋天不回來》怎麼排第十了。
十佔其三。
很多人都好奇,這黃博是誰啊,
咋這麼猛啊。
因為很多音樂榜單都是電台排的,雜志的榜單也是參考電台,竟電台能點播,人家有數據。
當然,專輯銷量也有參考,
而且不是所有人都听電台的,所以過了半個月之久,很多人還真沒听過黃博這個人,也沒听過這三首歌。
當然,可能听過,但是他們不知道這就是黃博唱的。
畢竟黃博的這三首歌已經在各大集市和大街小巷播瘋了。
還有銷量也爆了,目前在內地市場,黃博的專輯銷量排在第一,而且領先第二名很多。
半個月,銷量已經突破了四十萬。
不過黃博的這張專輯只有三首歌,所以磁帶售價六塊五,光碟售價十塊。
以現在的音樂專輯價格來說,已經算是低的了。
畢竟只有三首歌嘛。
而且當時定的戰略就是走量。
其實按照正常來講,成績不會在那麼短的時間成績就那麼好的,但是誰讓這幾首歌是余賢寫的呢。
但是這就是噱頭。
但是很多余賢的歌迷,一听一個不吱聲。
《秋天不回來》《一萬個理由》還好,雖然還是有些土味,但是還算是流行音樂。
但是之前就說過,《那一夜》太過于炸裂,尤其是歌詞,好家伙。
低俗!
這就是很多人樂評人給這首歌的標簽。
但是說一千道一萬,听的人就是多。
不管是電台的歌曲點播量和專輯銷量,都是斷層式領先。
這些天黃博突然忙起來了。
為啥忙啊,商演啊~
從一開始的五萬,已經漲到了十萬。
這個價格已經是很高了,有的二線歌手去商演,說不定都到不了這個價格。
余賢等天王天後那種不算,一次上百萬,或者是小一百萬,沒多少人能請得起,而且這個等級的藝人也覺得商演掉價,所以就不想去。
當然,也不是不去,畢竟商演也能賺不少,所以過年過節的也會去跑一下。
但是黃博就沒有那麼多限制了,他唱的三首歌已經火了,尤其是北方地區。
所以他就開始了連軸轉,從京城跑到了晉省,再從晉省跑到哈市,又從哈市跑到了內蒙,好家伙了,比余賢都忙。
黃博也真正意義上成為了繼余賢之後,第二位給公司帶來豐富收益的藝人,光是這些天的商演,公司就賺了一百多萬,雖然還要分黃博,但是也不妨礙公司終于有了一位正常的藝人。
魏敏都快哭了,余賢她管不了,余賢是老板,秦蘭她也管不了,誰讓人家是老板的小老婆呢。
她一個勵志當大經紀人的勵志女青年,竟然天天淪落到枯坐辦公室。
但是誰能想得到!
西邊不亮東邊亮!
被她忽略的黃博竟然紅了!
雖然是唱歌紅的吧,但是紅了就是紅了。
紅了之後干啥,那不就是走穴商演嘛。
尤其是對歌手而言。
所以她毅然決然的扔下經紀人部經理的工作,開始跟著黃博一起跑起了行程。
主要經紀人部經理就沒什麼工作。
好不容易出了一個能給公司帶來收益的藝人,魏敏能坐得住就怪了。
找黃博去商演走穴的地方也不怎麼常規。
畢竟他唱的歌...
所以大商場開業或者是品牌店肯定不會找他,畢竟風格不同,人家也怕黃博拉低他們的檔次。
但就像剛才說的,西邊不亮東邊亮。
那些雞鴨牛羊豬養殖場、集市、飯店開業,找黃博的可不少。
其實余賢本來就是給黃博定的這個路數,賺的就是這個錢。
而且這些都不算什麼,彩鈴才是大頭。
畢竟就黃博那個長相,也走不了偶像的路線。
......
黃博這些天嘴巴都快笑歪了。
最主要的就是真的出名了,雖然能見面就認出他的人還是少,但是吧,他這些天商演的一些所見所聞,屬實是給了他很大的信心。
主要就是大街小巷商場集市,反正很多地方都放他的歌。
其實現在他就是差一個露臉的機會。
所以余賢也是發動了自己的人脈,開始聯系各大電視台的節目,還有央視。
余賢第一個搞定的就是央視,黃博已經讓他運作到了《同一首歌》演唱會的節目中,還有一些采訪節目,或者是綜藝節目,雖然不是《快樂大本營》這種國內最火的綜藝,但是也聯系了一些還算是二線的綜藝和訪談節目。
反正黃博接下來特別忙,但是他卻樂不得呢。
忙點好啊,總比之前天天在酒吧當駐唱好。
現在想想,咋說呢,黃博就一陣心酸,畢竟駐唱可不是只是唱歌就行了,還要面對各種顧客的刁難,黃博可是沒少受到喝多的顧客整。
整就整吧,問題是還不賺錢,租房都租不到好地方,只能住地下室。
家里那邊,父母也是經常被問的抬不起頭。
而且本來好好的家庭,被他一頓操作下來,也什麼都不剩了。
那段日子是艱難的,雖然女朋友不離不棄,但是他始終生活在自責當中。
直到一個人的出現。
余賢在他最難的時候,閃亮登場!
把他簽到公司,管吃管住,還給不少的工資。
又讓他演電影男二號,又給他寫了三首歌,現在可算是好起來了。
余總的恩情~
還不完啊!
還不完!
但是!
他黃博有一樣!
那就是!
忠!!!誠!!!
黃博決定這輩子就跟定余賢了,因為余賢對他太好了,一直捧他,就算他的條件再差,也沒有放棄過。
真的跟親爹一樣,雖然他比余賢大,但是不重要。
這跟再造父母也差不多了。
而且想走也走不了,合同還是十多年呢...
黃博︰咳咳...就算合同到期,我也續簽!
以後不要叫我黃博!
叫我黃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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