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潔穿著珊瑚絨睡衣,剛剛洗浴過,頭發還是濕漉漉的,散發出淡淡的香波味道。
    時令已是寒冬,但房間內溫暖如春。
    “恨水,看你今天眉頭緊皺,心事重重,遭遇什麼不開心的事嗎?”
    到目前為止,張玉潔並不了解李恨水的身世。
    李恨水覺得,對于張玉潔,已經沒有必要再向他隱瞞了。
    “玉潔,有件事,我一直瞞著你,但我也有苦衷,因為這是我的隱私,也是我的傷疤。”
    “恨水,到底發生了什麼?不管怎樣,我還是你的朋友。”張玉潔驚訝地望著李恨水,眼神中飽含著柔情。
    “玉潔,我是江州沈家的人……”
    李恨水說出了自己的身世之謎,也說了自沈西洲去世後,沈家發生的很多事。
    “恨水,你爸爸不會有事的。就算有事,也不是什麼大事。同樣涉案金額,行賄罪量刑比受賄罪輕得多。
    而且,不是送錢送物就是行賄,行賄罪的前提是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是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不構成行賄罪。
    比如,省里出台一項科技創新獎補政策,按照規定,西洲集團可以享受,但有關部門就是百般刁難,沒辦法,只能送錢送物,後來終于享受了。這種送錢送物就不能認定為行賄,因為謀取的是正當權益,而不是不正當利益。”
    “玉潔,莫須有都可以定罪,何況沈總真的送錢送物了。說實話,沈總行賄,謀取的不都是正當利益,也有不正當利益。如果沈總真的因為行賄罪被逮捕,我會聘請最好的刑辯律師為他辯護。”
    “恨水,你爸不會有大事的。如果有大事,那十有八九是有人故意整他。”
    “是啊,就怕有人有意整他。”
    李恨水始終不理解,姚金明沒少收受沈海淼的財物,僅從繳獲的日記本上的記錄就有幾百萬元。
    而且,兩人還在南方游艇上一起玩過,現在怎麼翻臉不認人,拔鳥無情?
    僅僅是因為沈海洋出事,與沈家劃清界限,表明政治正確嗎?
    姚金明不怕沈海淼將他供出來?
    不過,既然姚金明決意要查沈海淼,一定會讓親信辦理此案。
    張玉潔又將話題聊到行刑餃接工作座談會上,說“恨水,市局為什麼要召開這個座談會?就是現在一些地方行刑不分,本來屬于行政處罰的,卻上綱上線,上升到刑事處罰,這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法不強人所難嘛。
    我市望湖縣有個鄉的村民,利用祖傳建造浮橋技術,自費十多萬元在河流上建設了一座浮橋,方便河流兩岸居民通行,村民設卡點收費。
    為什麼要建設浮橋?因為政府沒有建橋,不走浮橋,要繞行一二十公里才能到達河對岸。
    政府部門後來以浮橋是違章建築為由,將其拆除,還以尋釁滋事罪對家族十幾口人實施逮捕。
    尋釁滋事罪是萬能的‘口袋罪’,什麼都可以往里面裝。
    主導此案的正是馮市長的前任趙明亮。
    馮若蘭後來接到匯報,震驚、震怒,說了重話,說簡直是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尸骸!
    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有時候並沒有涇渭分明的界限。比如,自媒體造謠生事,有些地方是行政立案,給予行政處罰;有些地方是刑事立案,給予刑事處罰。
    馮市長特別關注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界限、轉換、餃接問題,提議召開工作座談會。”
    李恨水說“馮市長懂法律,更懂人情。法不外乎人情。法律的執行不能脫離人類的共同情感。
    比如你剛才說的案例,政府不能有效的公共產品,不在河流上建橋,老百姓過河很不方便,有村民自掏腰包建橋,收取過路費,就算強制收費,也只是違法行為,恐怕還無法上升到犯罪的程度。
    現在倒好,十幾個人因此被抓,簡直是滿門抄斬!望湖縣警方在辦葫蘆案!我的一位律師朋友說,以尋釁滋事罪被判刑的,多半都是葫蘆案。”
    張玉潔說“恨水,我很佩服馮市長,不僅為人正派,而且一身正氣。還有文江英書記,也是如此。她們都是深受我尊重的領導。貪官、惡官是有的,但好官也有很多。”
    這時候,馮若蘭給張玉潔打來電話,讓她通知李恨水,兩人一起去她的房間。
    李恨水心中納悶,馮若蘭為什麼不單獨見他?怕人看到說閑話?
    很有可能。馮若蘭是一個非常謹慎的人。這可能是職業習慣。
    就像上次在金湯溫泉山莊,馮若蘭是去了他的宿舍。
    馮若蘭的房間。
    她穿著睡衣,一副慵懶的神色。
    滅絕師太,也可以是一個風情萬種的女人。
    平日里,她太忙了,晚上難得有休閑時間。
    很顯然,晚上的談話是私人性質的。
    讓張玉潔也過來,只是怕引起別人不恰當的聯想。
    “恨水,今晚的談話是私人性質,你不用有什麼顧慮,也不要有什麼壓力,有什麼說什麼。”馮若蘭鼓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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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恨水說了對桑兆慶的印象及坊間傳聞。
    “恨水,桑兆慶的情況,我也了解一些。這個人作風霸道,口碑不好。我來雲川後,想調整他的工作,但阻力太大,阻力來自方方面面。我也只能作罷。”
    馮若蘭頓了頓,接著說“但桑兆慶這種人,還是不能在縣公安局長位子上長期待下去。下一步,還是要調整他。”
    張玉潔插話道“李書記,馮市長很快就升任市委常委,省里已經研究通過了,文件即將下發。”
    李恨水欣喜地說“恭喜馮市長高升。”
    馮若蘭淡淡地說“平調而已,還是副廳嘛。恨水,雲河縣社會治安形勢並不樂觀,至少我了解到的情況如此。我希望你能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全面了解情況,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措施。”
    李恨水知道,馮若蘭這是對他的充分信任。按理說,這些工作應該是桑兆慶做的,但很顯然,馮若蘭並不信任桑兆慶。
    離開馮若蘭房間,李恨水又去了張玉潔房間。
    “玉潔,能不能去我的出租屋一趟?”
    “去你的出租屋?有什麼話不能在這里說?”
    李恨水也不隱瞞,說了涉及姚金明違法違紀證據材料的事。
    李恨水的想法是,一是讓張玉潔從專業的角度分析判斷,關于姚金明的材料,觸犯哪些罪名?能不能形成證據鏈?
    二是商量如何保管證據?一旦他受牽連,證據由誰保管,如何讓證據發揮作用?
    “恨水,我現在是一個已婚的女人,大晚上同行,好像不太妥當吧。這樣吧,你先回去,我隨後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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