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認為自己是一個奉公守法的良好公民,所以在目暮警官面前保證自己會盡力配合他們,這點是真的。
別的事情可能或多或少會看到我的手筆,但烏丸直被綁架可跟我沒有一點關系。
就事論事,我可不會為這麼個人花費什麼心思。
處理烏丸直有許多的辦法,如果讓我動手,我是不會用綁架這種風險高且粗暴的法子,雖然東京的警察能力一般,但是這邊的偵探還是有幾分真本事的。
正所謂風過留聲,雁過留痕,但凡做過的事情就會有被發現的風險。我又不是犯罪天才,根本無法保證自己能做的天衣無縫,不會被其他人發現蛛絲馬跡。
如果真的需要我做綁架這種高風險的事情,我通常情況下會選擇假手于人。比起我這個外行人,我身邊可是有殺人放火的專業人士,比如說黑衣組織的琴酒,論違法犯罪他的經驗可謂相當豐富,而且他在心狠手辣的同時又心思縝密,有他出手我完全不必擔心後續。
而且讓琴酒出手我付出的代價也不高,我只需花些時間去磨一磨他,或許他會說些冷言冷語,不給我好臉色看,但他最終一定會答應我的要求,如此一來完全不需要髒了我的手。
只是我清楚自己沒參與是一回事,別調查到跟我有關卻是另外一回事。
然而隨著調查推進,這起綁架案竟然跟我扯上了關系。
因為負責案件的是胖乎乎的目暮警官,所以 原研二也這個熟人自然也在辦案組之中。
于是跟我溝通的工作,自然就落到了 原研二身上。
前幾次的例行詢問都十分正常,因為問的都不是什麼隱秘的問題,我能說的都如實告知,並沒有隱瞞的意思。
然而今天 原研二提到了一個新話題,一下子就引起了我的警惕。
“ 原警官,如果我沒有理解錯誤的話,你剛剛是說烏丸直給自己買了一份高額的意外保險,而我是唯一的受益人。”
“輝夜小姐理解的沒有問題。我們也是剛剛得知的這一消息,所以琉璃小姐真的不知情嗎?”
我誠實的搖了搖頭,我是真的不清楚烏丸直私下竟然做了這種缺德事。
假設我們關系好,受益人寫我的名字自然無可厚非。
可是,我們兩人幾乎撕破了臉,他此舉完全是把我放在火上烤。
警方已經在烏丸家調查了許久,需要走訪的人也走訪完畢,該知道的情況基本上已經全部掌握,而且還有烏丸未來這個真正的烏丸家人在,烏丸直跟我是如何水火不容的,警方不可能察覺不到。
這種惡劣的關系,除非是腦子進水才會在保險受益人上填上我的名字。
而問題就在這里,烏丸直的腦子既沒有進水,也沒有被門夾,更沒有受虐傾向。從邏輯上來說,這完全就是一件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然而,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來思考這件事情,就會發現它其實是非常合理的。
比如說,一起有預謀的殺人騙保的案件。
畢竟,烏丸直購買保險的時間並不長,甚至還不到一個月。而現在,烏丸直被綁架後便一直杳無音訊,時間和事件放在一起看的話,實在過于太巧合了。
在這種情況下,作為唯一受益人的我,確實會被認為是相當有嫌疑的。畢竟,誰能保證我沒有為了得到那筆巨額保險金而策劃了這起綁架案呢?
雖然我不可能承認,但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我身上的嫌疑是很難消除的。
“如果你們懷疑是我為了賠償金而設計了這場綁架,那麼最好早早放棄這個想法,去朝其他方向調查。”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這是烏丸直設下的煙霧彈。
僅憑這點證據自然無法把我認定成嫌疑人,但是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警方的判斷,延誤破案的珍貴時間。
聞言 原研二的表情沒有任何變化,雖然他也不信烏丸小姐是幕後黑手,但該詢問的事情還是要詢問清楚的。
“琉璃小姐不必擔憂,這只是例行詢問而已,並不是在懷疑你的意思,請務必相信我們不會冤枉任何一個無辜之人。”
我並不是擔憂自己被冤枉,只是單純覺得烏丸直有像一只癩蛤蟆,實在有些膈應人罷了。
“還有一件事還需要跟琉璃小姐核實。听烏丸少爺說,烏丸先生前段時間把名下的企業全部轉交給了琉璃小姐,不知道此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這也是讓警方懷疑的一個點,畢竟一個資本家怎麼會輕易把自己的產業交給一個外人,到底是自願還是另有隱情?如果不問清楚,琉璃小姐的嫌疑依舊是目前為止最大的一個人。
“沒錯,前段時間烏丸直帶著律師上門,說要把他名下的產業就轉交給我,現在手續已經全部走完,這些企業已經正式屬于我。”這沒什麼可遮掩的。
“請原諒我的失禮,我實在想不明白烏丸先生為什麼要把產業交給琉璃小姐你來接管?”烏丸直又不是沒有親生的孩子,比起交給剛剛認下不久的養女明,明烏丸未來才是更名正言順的繼承人。
這就是 原研二和其他同事想不清楚的地方。
“因為他苛待我被甚爾知道了,于是甚爾上門警告了他一番,所以烏丸直才會想到給我補償,以此平息我daddy的憤怒。”
“甚爾?daddy?” 原研二滿腦子問號。
“ 原先生,我在被烏丸家找回之前也是有家人的,我記得自己似乎跟你提過我跟惠是姐弟,而我daddy就是小惠的爸爸,他叫伏黑甚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