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個女人叫芳芳

第91章 都住到了縣城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木之立年 本章︰第91章 都住到了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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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才麻麻亮,我媽就來敲門,讓我跟我爸一起去石崗鄉。

    我睡得迷迷糊糊的,眼楮都不想睜開。

    孩子昨天晚上哭了好幾次,每次都是我在哄,根本就沒睡好覺。

    我在羅芳芳面前發過誓,不跟張春梅睡在一張床上,所以昨天晚上我就趴在床邊上。

    惹得張春梅一整晚都不高興,對哭鬧的孩子不聞不問。

    走之前,我給她拿了三千塊錢,她心安理得收下了,還讓我下次回來時記得給孩子買個撥浪鼓。

    那些錢是我以各種名目在羅芳芳那里報銷的。

    自從四嬸搬到工廠照顧羅芳芳之後,羅木匠也不回來了,我爸每天跟伍胖子的爸爸一同來回。

    他們在路上抱怨我們伍家村太落後,不知道猴年馬月才能修一條機耕道。

    據我所知,石崗鄉下轄的幾個自然村,只有靠近場鎮的三個村是修了機耕道的。

    那種路騎摩托車可以,騎二八大杠還是有些費勁。

    但總比我們現在走這種蜿蜒不平的小路要好。

    我在路上沒跟他們聊天,快步走在前面,想回去補個回籠覺。

    羅燕燕也起得夠早的,還不到七點鐘就已經把商店的門打開了。

    “姐夫……,”

    她看見我從商店門口經過,就出來跟我打招呼。

    “有事嗎?”

    “你昨晚回老家看你兒子去了?”

    我沒有開口承認,羅燕燕也覺得她的話問得有點多余。

    因為我爸他們就在後面,很明顯我們是一起來從老家來的。

    “姐夫,我想跟你說件事……,”

    “說吧。”

    “我想去你縣城的服裝廠上班,可不可以?”

    “你走了商店怎麼辦?有沒有跟你姐說過?”

    “還沒有,我想先給你說……,”

    羅燕燕已經學了這麼長時間的裁縫,雖然還算不上一個師傅,但多少也懂點裁剪,我就答應了她。

    其實張春梅也在我面前提過,想讓羅燕燕去服裝廠幫忙。

    “姐夫,你還沒吃早飯吧?我給你做雞蛋面條。”

    “算了,我回工廠吃,你去服裝廠上班的事我去跟你姐說吧。”

    我也想吃面條,只是一大早就跟漂亮的小姨子在一起怕被別人說閑話。

    一個在生活作風上犯過錯誤的人,就該時時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行。

    工廠的早餐一般都是稀飯饅頭加咸菜。

    羅芳芳除外,她現在開的是小灶,一日三餐由四嬸負責。

    今天早上四嬸就給羅芳芳蒸的雞蛋羹,上面還撒了點蔥花。

    蒸雞蛋的碗很燙,我就想幫四嬸給羅芳芳端到房間里去。

    “媽,我來吧……,”

    四嬸陰沉著臉,用一條濕毛巾托住碗底,揀了兩個饅頭就出了食堂。

    何花在我身邊小聲道:“得罪丈母娘了吧?”

    “我想吃雞蛋面條。”

    “給你做。”

    我想把何花調到制衣廠去,考慮到她媽媽,就一直沒跟她說。

    邱薇趁吃早飯的時間給我匯報了一下工作,國華、象獅、和芳芳這三個品牌注冊商標的事已經快完成了。

    她想在工廠成立一個研發小組,專門就這三個品牌設計幾組系列。

    我同意了她這個建議,讓她趕緊去落實。

    邱薇說我們去年的那兩個大客戶這次又向工廠下了一批訂單。

    伍胖子也在這半年時間里在全縣十八個鄉鎮鋪開了銷路。

    家具廠的事業蒸蒸日上,我感覺渾身都有勁。

    吃完一大碗面條,還咽下去了兩個饅頭。

    這頓早餐快把我撐死了。

    羅芳芳還在房間里用勺羹舀雞蛋吃,我發現她的肚子也挺的很大,說不定懷的也是兒子。

    四嬸這時不在房間里,我躺在床上,把羅燕燕想去制衣廠上班的事說給她听,同時也讓她給我支付點工資。

    之前我從未向她要過工資,她每個月只給我一點零花錢,其它開支都是憑單據找她報銷的。

    “拿錢養你兒子是吧?說,每個月要多少錢?”

    “一千。”

    “一千?我肚子里這個就不用吃飯了嗎?你不要太過份。”

    “那你準備給我拿多少?”

    我的工資每月是四百塊,羅芳芳只答應給我拿一半。

    兩百塊能干什麼?

    相當于她之前給我零花錢的數目,也等于我沒說。

    保守估計,算上商店的盈利,我們現在每個月的收入至少兩千塊,這其中還不包括我跟羅芳芳的工資。

    “兩百塊太少了,你每個月給我五百塊。”

    羅芳芳氣的把勺羹扔在地上,“她當初不是很有骨氣的嗎?怎麼現在又來找你要撫養費?”

    我把地上的勺羹撿起來,輕言細語告訴她,“張春梅沒找我要撫養費,這錢是我自己拿來花的。”

    “你前幾次找我報銷了這麼多錢,敢不敢跟我說實話,你有沒有把錢拿給她?”

    “……”

    “陳愛國,如果你還拿我當你的女人,就不要在我面前偷偷摸摸的,我可以忍你,我媽不一定能。”

    “芳芳,我知道你也不是一個鐵石心腸的女人,輝輝畢竟是我的兒子,所以我就……,”

    我承認今天早上走的時候給張春梅拿了三千塊錢。

    羅芳芳答應每個月給我拿五百塊錢,但她也提了一個條件,制衣廠的財務還是要讓她來負責。

    她也同意羅燕燕去制衣廠上班,商店以後就交給她媽媽經營。

    “還有一件事情……,” 羅芳芳慢條斯理地說道:“我兩個舅媽、一個表妹,都想讓我給她們找份工作,到時候你把她們安排到制衣廠去。”

    羅芳芳甚至還讓我去縣城給她租間房子。

    她要在縣城的醫院把孩子生下來。

    並且還讓我媽去伺候她坐月子。

    她提的這些條件我都沒有反駁,反駁也無效。

    我只是問她,在她生產和哺養孩子期間,她的工作由誰來代替?

    “劉會計已經幫我找好了人選,不用你來擔心。”

    “我是廠長,這麼重要的位置,總該讓我了解一下這個人吧?”

    “廠長?哼……,”

    原來我在羅芳芳眼里屁都不是一個。

    要不是制衣廠的各種手續都已經辦下來了,我估計羅芳芳還會要求我把‘春輝’這兩個字換掉。

    我媽堅持不去縣城幫張春梅帶孩子,我只好請三姑幫忙,每個月給她付一百塊工錢。

    張春梅住到縣城後,一邊哺乳孩子一邊忙工作。

    設計生產線、采購機器設備和原材料,全都是她一個人在操辦。

    為了讓她名正言順,我任命她為副廠長。

    看她忙前忙後的,我都不得不在心里夸她,‘這個婆娘很能干。’

    她有時候連飯都顧不上吃,三姑也只能把孩子抱到廠里去讓她喂奶。

    那些新招進來的工人都沒有一點縫紉基礎,張春梅心里著急,她說把這些工人培訓熟練都要花半年時間。

    不久之後羅芳芳也搬到了縣城,四嬸要經營商店,我媽只好來照顧她。

    我給羅芳芳租住的地方離縣醫院很近,離制衣廠相對較遠。

    我當時是把各種因素都考慮到了的,就是怕她們兩個之間發生沖突。

    羅燕燕現在成了僅次于張春梅的大師傅,張春梅也對她委以重任,讓她指導工人們作業。

    制衣廠的工人以女性居多,最大的四十多歲,是羅芳芳的兩個舅媽,最小的才十四歲,是羅芳芳二舅媽的女兒。

    張春梅知道這三人是羅芳芳家的親戚,也沒有什麼不悅,依然是手把手傳授她們技術。

    工人們開始把張春梅叫老板娘,她也欣然接受了這個稱呼。

    大舅媽卻把這件事告訴了羅芳芳。

    也在私底下跟工廠的其他人講,張春梅是個破壞別人家庭的壞女人。

    工廠沒人相信大舅媽的話,在她們眼里張春梅平易近人,說話又輕聲細語,是個難得的好老板娘。

    羅芳芳咽不下這口氣,感覺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脅,不顧我媽的勸阻,挺著個大肚子去了制衣廠。

    “芳姐,你怎麼還到處亂跑?多危險呀。”

    張春梅反倒跑來關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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