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宿主能處,讓他寵炮灰,他真寵!
秦逸梳理完劇情,揉了揉的眉心,這半年來,秦逸表面上沒有為難秦笙,可總是默認朋友踩秦笙一腳,也不知道他好不好洗白。
“七哥,這個開局,有點難搞,我老婆大概恨死我了呀。”
小7破空而出,撲稜撲稜翅膀,最後落在茶幾上“逸哥,這算什麼,我相信你哦。”
畢竟秦逸喜歡忽悠人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秦逸把小7抱到懷里,擼了兩把它的羽毛“難為你了,這麼盲目的信任我,就今天晚上我老婆看我的眼神,就像恨不得弄死我一樣。”
小7眨了眨眼楮,“逸哥,那你用你的愛感化他嘛。”
“我老婆又不是壞人,談什麼感化。”
“那逸哥你用你的愛溫暖笙哥,這總行吧。”
秦逸又擼了一把小7的羽毛,算是認同的它的話。
“好吧,溫暖他。”
秦逸垂下眸子,想到書中提到的秦笙的結局。
某天晚上睡覺的時候,點個碳盆自殺了。
還是兩天後家人才發現,就這樣,大家也只是唏噓一番,覺得不缺吃,不缺穿的有好日子不過。
偏偏鬧自殺。
秦逸抬眸看向杯中的酒,是他之前沒有喝完的,他一口飲盡了杯中酒。
人這一生,總是要有點追求的,或者說,總是要有點希望的。
當一個人覺得生活沒有任何意義時,那大概也就覺得活著沒什麼意思了。
有些人既沒有不幸的童年,也沒有大的波折,可生活起來就是沒有什麼高興,也沒有什麼不高興,得過且過,又滿是喪氣的對付活著。
更何況秦笙這種,童年不好,被認回秦家後,精神世界依然貧瘠的人呢。
他放下手中的酒杯,又摸了摸了小7的羽毛。
“回家吧。”
“那小7也走了。”
小7撲稜撲稜翅膀飛向虛空,化為虛無。
秦逸走出會所大門眨了眨眼楮,今天晚上他好像是自己開車來的,車是綠毛給他停的,停哪了呢?
而且他好像是喝酒了,需要叫個代駕。
翻出手機,所以代駕電話是多少?
“先生,請問您有什麼需要幫助的嗎?”
門童見秦逸站在門口半天沒動,以為是喝多了,需要幫助。
“沒有,謝謝。”
算了,打個車回去好了。
秦家所居住的別墅區是a市最繁華的富人區,這里聚集了全市最富有的人群。當然,也有一些知名人士,如明星、名人等。
這片別墅區並不是獨棟別墅,而是由兩三棟別墅組成一戶。
秦家擁有一個主別墅,一個副別墅,還有一個玻璃花房。
主別墅是秦逸一家居住的地方,副別墅則供佣人居住。
而那個玻璃花房,則是秦母非常喜歡的地方,為此,還請了專業的園丁料理這個花房。
秦逸到家的時候,家里並沒有什麼人,秦父秦母今天晚上有宴會,秦大哥做為秦氏的總裁,總要加班到很晚。
而秦笙,一般的時候把自己關在房里,並不出來。
秦逸走上二樓,瞥了一眼秦笙的房門,然後轉身回到自己的房間。
洗了個澡,也就睡覺了。
有什麼事,明天再說。
第二天,秦逸收拾好下來的時候,秦家一家人已經開餐了。
秦母一看到秦逸便親切地喊道“福寶,快來,有你最喜歡的灌湯包。”
秦逸先看了眼坐在座位上用著早餐不說話的秦笙,然後對著秦母撒嬌道,“謝謝媽媽,我就知道你最疼我了,愛你。”
說著,還用食指和大拇指比了個心。
“你這孩子,就會耍寶。”
秦母最疼愛的就是秦逸,不僅因為當年秦奶奶一直說秦逸是福寶的原因,還因為秦逸很會哄人。
她的大兒子屬于面癱臉,很難從他嘴里听到好听的話。
小兒子則從小就會哄著她,每天媽媽長媽媽短媽媽最漂亮,好听的話不要錢地說。
雖然半年前知道秦逸不是她親生的,有一句話說的好,生恩不及養恩大,又有這麼多年感情在這呢,所以,她對秦逸心態上倒沒有什麼變化。
還跟以往一樣。
只是回來的親生兒子,既不會哄人,又常板著張臉,像誰都欠他的一樣。
而且,這個兒子好像真應了克父克母的話,把養父克死,養母也離的遠遠的。
所以,她對于這個兒子,從心里來說,也是有點發怵的。
可又做不出明知道是自己親生兒子,又不認的事情,索性就這麼淡淡的處著。
秦父看了秦逸一眼“福寶啊,你哥說要把娛樂公司給你玩玩你考慮的怎麼樣了啊?”
秦逸吃了一個灌湯包,味道確實不錯。
他用公筷給秦笙夾了一個,然後回道,“爸,我還在上學呢,不想管什麼公司。”
秦父笑道,“也不用你按時按點朝九晚五的上班,你就隨便管管,用來練手就好。”
秦逸覺得秦家還真是慣孩子,這麼大一個公司,就拿給他練手,也不怕練破產了,賠的褲衩子都不剩。
他看了一眼秦大哥,秦大哥溫和的道,“沒事,福寶不用有所顧慮,反正咱們產業多,娛樂公司你先玩著,如果不喜歡,回頭大哥給你換別的產業。”
也是因為考慮到現代年輕人就喜歡娛樂公司,秦逸的大哥秦浩才決定把娛樂公司給秦逸玩的。
如果不喜歡的話,他手里還有一家游戲公司,也不是不能給秦逸。
“行吧。”
話都說到這份上了,再拒絕好像不太好。
“謝謝爸爸,謝謝大哥,我爭取不破產。”
事情就這麼定了下來,秦父看了眼秦笙,想了想道,“小笙如果有喜歡的產業,跟你大哥商量”
秦父的話還沒說完,秦笙就打斷了,“我沒有。”
之後,就安靜了下來。
大家誰也沒說話。
秦笙莫名的心里很煩,他們一家人相親相愛,只有他游離在外,既然如此,為什麼要認他回來。
認他回來就是想告訴他,他就是多余的,不被待見,不被接受的嗎。
如果是這樣,七歲那年,他就知道了。
不用再來提醒他一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