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世沉浮!
直隸總督,轄直隸省,治保定;地位最高,為總督之首,後來直隸總督又兼北洋大臣;
兩江總督,轄江甦,安徽,江西三省,治南京,地位次之,晚清兩江總督又兼南洋大臣;
湖廣總督,轄湖南,湖北二省,治武昌;
兩廣總督,轄廣東,廣西二省,治廣州;
閩浙總督,轄福建,浙江二省,治福州;
四川總督,轄四川省,治成都;
雲貴總督,轄雲南,貴州二省,治昆明,地位最為低下為總督之末;
清末又增設東三省總督,管轄黑龍江,吉林,奉天三省,治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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