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亂

第43章 孫可望的營莊制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吃飽除人 本章︰第43章 孫可望的營莊制

    永歷元年五月。

    入滇的孫可望頒發詔令︰

    “令招撫百姓回家務業,不足者借給牛種”,同時宣布“將雲南府屬軍民田地分為營莊,各設管莊一人”。

    這就是營莊制的開始。

    所謂“營莊”只是當時的俗稱,正式稱呼是“皇莊”,其出產則為“皇糧”。

    具體做法是通過大西軍所掌握的全部土地,不分軍田、民田,全部作為營莊。

    營莊由大西軍派出的管莊管理,營莊內所出產的所有物資,連田里的稻草、山上的柴禾,全都冠上“皇”字,稱為“皇草、皇柴”。

    這位“皇”,不是大明皇帝,也不是大西皇帝,而是一個叫做“大明天王”的虛擬存在。

    大明(大西)統治下的所有田土,都屬于這位大明天王。

    實際上,就是一種公有制方式。

    孫可望通過“大明天王”這個名號,忽悠過所有人,把“天王”名下土地的使用權控制在自己手上。

    執掌過權力的人都知道︰

    所有權都不是真正的權力,擁有使用權才是真正的權力。

    “大義、委任狀”只能給你一個名正言順的理由。

    而真正的權力,是在于有多少人肯听你的話,以及你能調動多少資源。

    後世有一位美男子說過︰

    “我不依靠他們,我要依靠誰啊?我這個軍機大臣,要是沒有他們撐著,那就是個屁。”

    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調動的人和資源越多,權力越大。

    而支持孫可望行使這些權力的,除了身後那群換了身明軍服飾的大西軍,以及明朝的大義名分外,最重要的,就是雲南眾多百姓的支持。

    當時眾多私有土地中,最大一部分就是原來的“沐氏勛莊”。

    沐氏勛莊的“莊田”佔雲南土地三分之一以上,控制的軍隊屯田佔43%,余下田土又為土司和寺院佔有。

    因此孫可望將大量私有土地收為營莊,隨後“分據民田”、“田畝分莊、委官管理”……“民以無田為慶”。

    也就是說,以前的百姓連田都沒得耕,幾乎所有的田土全都被沐家、寺院、土司給佔了。

    現在孫可望把所有土地統一收集起來,包括地主的地,寺廟的地,土司的地,沐家的地,軍隊屯田的地,全部分給百姓耕作,按收成來分,百姓自然歡雀鼓舞。

    在營莊制度下,大西軍並不參與、組織集體生產,而是照常以小農個體的方式自行生產。

    但營莊內的耕作、收獲,都有大西軍派出的管莊“踏看田地所出”、“征輸運省”,營莊所出產的“皇糧”不準私自收獲,連“皇草皇柴”也是屬于“大明天王”的。

    如果發現有私自使用的,就算只使用一束草,都是“或斬或杖”。

    大體來說,就是除了維持百姓基本的生存需求和再生產外,其余所有的剩余物資,全部上繳給“天王”。

    這種“僅給百姓基本的生存物資”的制度在當時大受底層百姓歡迎!

    因為在大西軍的這種土地制度下,百姓尚且能活下去;而在大西軍入滇之前,雲南百姓連活下去都難。

    在秦王孫可望主持的土地改制下,營莊制主要分為三種模式,分別是“軍屯”、“條鞭半征”、“四六同分”。

    其中影響範圍最大的、最受百姓支持,但也最受士紳痛恨的,就是“四六同分”制。

    甚至導致秦晉二王內訌的原因之一,就是“四六同分”制。

    在“四六同分”營莊制管理下,耕種、收成由營莊監督。

    五成歸耕種者(佃農),剩余五成歸“大明天王”,再由“大明天王”從自己的收成中分出一成,給土地的所有者(即地主、寺廟、沐家等)。

    稱為“官四民六”。

    這項土地政策,大西軍承認“田主”有權享受土地收益,但“田主”的收益卻是由大西軍分給。

    類似一份分紅。

    大西軍實際上是繞過了地主這個中間階層,直接跟耕種者對接,減少了征收的中間環節,同時對地主階級也沒有趕盡殺絕。

    而是從大西軍的收益中,分出一部分收益給他們,以減少地主的反抗,緩和農民——地主——朝廷三方的矛盾。

    一方面是承認土地私有,另一方面又是對這種權力實行限制于剝奪。

    並且在表面上,這種改革方式,只是限制了地主的利益。

    但本質上,是限制了地主對土地上佃農們的控制。

    以及剝奪了地主在基層的話語權。

    地主通過土地控制佃農的生產資料,讓佃農離不開地主,從而達到控制佃農人身的目的。

    而控制了絕大多數佃農的地主,自然在基層里,說什麼就是什麼。

    說大西好,自家的佃農們就會一起說大西好;說大清對,那控制下的佃農們也自然會說大清對。

    跟地主的利益一致,形成利益共同體。

    也就是在實際上,佃農,已經成為地主的私有財產。

    地主有了錢,有了人,有了話語權,就相當于有了武裝力量,有了對抗朝廷的“權力”。

    有了這種“權力”,在“縣官不下鄉”的廣大農村地區,地主士紳就是“土皇帝”。

    既然是“土皇帝”,那麼就是想干嘛就干嘛,好處自家拿,罵名朝廷背。

    隱藏在土地背後的“權力”,才是永歷朝舊官紳們最看重的。

    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

    而孫可望斷了地主士紳的“財路”、給百姓活路的做法,令永歷朝的士紳們,極度痛恨孫可望。

    因此,他們想到了拉攏原本就與秦王有隙的晉王李定國。

    名義上很好听,就是孫可望“僭越,不敬皇帝”。

    其實,皇帝只是一塊牌子罷了。

    而晉王在政治上的“質樸如初”,讓官僚集團們找到利用的空間,最終造成秦晉內訌。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晉王李定國所代表的,是舊士紳的地主勢力,而秦王孫可望代表的,是底層百姓。

    此次內訌,擁有官紳地主支持的晉王大獲全勝,秦王敗逃。

    隨後,秦王孫可望投靠清廷的錯誤做法,更是讓舊士紳、地主們找到攻擊“營莊制”的理由︰

    大家快來看,孫可望居然去投靠滿清,他果然是壞人。

    既然是壞人,那麼他施行的制度,肯定是壞制度,我們要推翻他!

    于是,以西南一隅,支撐永歷朝十幾萬大軍、對抗清廷十余年、甚至是支持李定國將軍取得“兩蹶名王”歷史戰績的“營莊制”,被大明官僚們聯合推翻。

    重新恢復“大明舊制”。

    這次內訌,永歷皇帝獲得實權、晉王獲得聲望、士紳地主獲得利益,皆大歡喜。

    受傷害的,只是剛有幾日飽飯吃的生民罷了。

    十五個月後,昆明城破,清兵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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