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日熱戀

第279章 一切重頭來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常寧洛商司 本章︰第279章 一切重頭來

    于春日熱戀!

    很奇怪的,她忍不住想,如果沒有那些傳言,如果自己當時問了他,他們是不是就不會離婚?

    很快的,這樣的想法消失。

    常寧眼中生出無奈,他們還是會離婚的。

    他即便和周妤錦沒有關系,他也不喜歡她,三年都沒有踫她,她無法給洛家誕下子孫,沒有孩子的婚姻,終究是不長久的。

    沒有周妤錦,也會有他的母親,抑或旁的原因。

    他們這樣有名無實的夫妻,早晚都會以離婚而結束。

    腦中生出許多畫面,而這些畫面都在常寧無奈的笑里消散。

    他是好人,他們現在離婚了就各自安好,她始終都是祝福他的。

    把藥放下,拿過沖劑給他調好,然後常寧拿過手機和包離開。

    如果他們沒有離婚,那現在什麼事都沒有他重要,但他們己離婚,有些事便不能太過。

    中間的那條線,得把握好。

    浴室里,洛商司站在花灑下,听著外面傳來的聲音。

    她沒有立刻離開,而是做了些事她才離開。

    門 噠一聲關上,清晰的傳進來,落入他耳中。

    這一刻,他深沉涌動的眸子闔上。

    三年婚姻,他極為了解她。

    做事細致,周到,妥帖,懂禮貌,有孝心;文靜,溫和,性子喜靜,安穩;她沒有大的志向,只求平淡。

    這世間,看似許多人的人生都平淡,但其實,真正的平淡極少,極難得。

    能平平順順過一生的人,更是極少。

    而只有在經歷了無數的事,起起伏伏後才能明白平淡的不易。

    她看似所求不高,但其實所求極高。

    她有自己認定的一套標準,法則,如果無法達到,她便會毫不猶豫的離開,她不死板,不是離了誰就不能活。

    她有一顆極為堅韌的心,誰都無法打倒,即便是他。

    她提出離婚,不是沖動,不是一時想法,而是她想了許久,權衡後才決定的。

    正如那一夜他問她理由,她給他的答案。

    她所說皆是真。

    唯獨,不喜歡他,是假。

    她是喜歡他的,他能感覺到。

    他一心在工作上,不代表他沒心,她的好他都知道。

    而他之所以答應離婚,是因為她的理由確實合理,恰當。

    他不講感情,只講事實。

    她說的事實沒有問題,他確實沒有做到自己該做的,這樣下去是耽誤她。

    她很好,三年婚姻,她一切都做的很好,無可挑剔。

    這樣好的她,他沒有道理耽誤。

    可他沒有想到,他會後悔。

    他不是離了誰便不能活,更不是一定要非誰不可。

    這世間之事有諸多選擇,作為商人,他更是明白。

    他可以再找一個如常寧一樣的女人,于他來說不難。

    但是,和她離婚,他沒想過再找。

    以前覺得結婚是人生必經,他該結婚,但經歷一次婚姻後,他覺得人生並不是一定要有婚姻。

    三年婚姻如同他沒結婚前,沒有任何變化。

    這樣是否結婚,于他來說己全然不重要。

    他無必要再結婚。

    可是,他沒有想到,他所認為的沒有任何變化在離婚後開始一點點顯露。

    枕邊不再有一個人,不再有她細細的呼吸,家中不再和她縴細的身影,不再有她溫柔的話語,原本冷冰冰的別墅因為她的存在而有了溫度,有了熱鬧,卻因為她離開,一切沉寂。

    很奇怪的,一切只是恢復如初,但他的心卻不同了。

    都說習慣成自然,他習慣了她。

    那麼,她離開,他習慣了亦如常。

    可在這三年里,她在無聲中一點一滴浸入他的人生,沒有掀起任何波瀾,無知無覺,甚至什麼時候和他的血脈相融都不知道。

    而當她離開時,亦悄無聲息。

    但是,卻在無聲中帶走了他的血脈。

    這樣的他怎麼還能恢復到以前?

    不能了。

    溫為笙是一個導火索,是掀開一切假象的導火索。

    不是什麼習慣,不是什麼不重要,是他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心。

    選擇她作為結婚對象,是因為她合適,但他從沒有想過,為什麼是她合適,而不是別的人合適?

    身邊不是沒有接觸過女性,但卻從沒有讓他想過要結婚。

    除了她,常寧。

    他想跟她結婚。

    奶奶說,有個女孩子,人特別好。性子好,文靜,溫柔,乖巧,懂事,有家教,有孝心,家世清白,一家子都是知書達禮,不是不好的人家,他可以認識一下。

    不強求。

    若覺得女孩子人好,有眼緣,那就相處試試看,他這個年紀,是該考慮終身大事了。

    奶奶是世家大族的千金小姐,如若不是家道中落不會嫁給爺爺,但是奶奶嫁給爺爺後便悉心教導子女,首至他們孫輩,到如今洛家的龐大。

    奶奶說的話極有道理,他認可,所以,他去見了常寧。

    第一眼他便看出常寧是個什麼樣的人,在商場這麼多年,早便練就了一雙利眼,僅看常寧的眼楮他便知道她的性子。

    也就那一眼,他確定,她合適。

    作為結婚對象。

    但是,有些事光是靠一眼,一面是不能百分百肯定的,尤其是婚姻大事。

    洛家要娶媳婦,不是什麼人都可以的,他更是明白。

    所以,一面後便有了他們的第二次見面,然後第三次,第西次。

    首至他可以確定,她如他所想,簡單安穩。

    他要娶她。

    他提出結婚,她答應,他們順利的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在此之前,沒有任何人左右阻礙他。

    奶奶對常寧很滿意,但奶奶從不強迫,只看子孫的意願。

    她只會提建議,決定權在自己手中。

    他選擇常寧,全是他自己的選擇,與任何人無關。

    即便母親對常寧的身世不大滿意,也影響不了他。

    而他對兒女情事向來無感,娶妻僅是覺得這是人生的路,該結婚的時候,遇到了合適的人那便結婚。

    常寧很合適,他願意結婚。

    然後,他繼續工作,她依舊如婚前,安安穩穩,不急不躁,細致的打理這個家。

    可他從沒有想過,為什麼自己選擇她,而不是別人?

    難道,就僅僅是因為合適?

    不是的。

    如果要說合適,常寧不是那唯一的一個,她可以替代。

    可是,眼緣無法替代。

    奶奶說過一句話,看你們有沒有緣分,有沒有眼緣。

    是的,眼緣。

    他一眼看中她,卻從未想過什麼眼緣。

    曾經奶奶說婚姻就是細水長流,而這細水長流看似容易,實則不易。

    他當時听這句話便明白其意,但卻僅限明白,無法真正的體會。

    而今,他和常寧的三年婚姻,他體會到了什麼叫細水長流。

    他不是那種會一見鐘情,一眼就喜歡一個人的人,但和常寧的相處中,他一點點的喜歡她。

    這喜歡不大,並不濃烈,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不曾察覺。

    首至她離開,溫為笙出現,這喜歡浮現,然後泛濫。

    日久生情,應該說的就是他。

    他喜歡她,早在不知不覺中喜歡。

    他,非她不可。

    無人可替。

    熱水嘩嘩的從頭頂落下,洛商司抬頭,任水不斷的從臉上沖下,打著他的眼楮。

    常寧,三年,我確實沒有做到一個丈夫的責任,你離婚,是我該。

    但現在,我們重新開始。

    戀愛,結婚。

    一切從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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