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讓你去關門嗎?怎麼那麼久,干啥去了?”
    “沒什麼,關門遲了,給那幫小鬼弄了點肉,別給饞哭了。”
    黃夙娥也沒有問肉哪來的,因為她家確實不缺肉,從生肉,到臘肉,再到熟肉,就連豬頭肉都有,也就是煮熟了,涼那,想吃隨時切來吃。
    像是這種熟肉,一般都是用報紙包著,放籃子里,掛房梁上,主要怕老鼠。
    所以甦宇說送給外面的小朋友一些肉她也不奇怪,因為自身是獵戶,確實不缺肉,別不說,光是獵物開膛破肚弄出來的雜碎,不是丟了就是送人了。
    每次狩獵歸來都有人去圍觀,開膛破肚後,不要的自然有人開口要,像是動物的腸子,甚至肺,這些都是不要的,但他並不是不能吃。
    比如豬肺,你可以說它不好吃,但不能說它不能吃,豬大腸,小腸,都能吃,但這種一般是狩獵隊留下吃。
    但像是狼,這種小點的獵物,它的腸子,肺,都是虎子用來捕魚的,但太多用不了,就只能就地掩埋,但村里人要,當然是直接送人了,剩下功夫埋了。
    你比如狼的小腸,大腸,拾掇起來麻煩,還沒多少肉,關鍵是味道,他不像野豬的大腸小腸,不能說極其難吃,但也不好吃,但好歹它是肉,而且能吃飽,管他是啥。
    所以每次狩獵歸來,都有人去蹭,甦宇也不在意,交給虎子處理,反正他心中有數。
    所以無論是甦宇,還是虎子,又或者張立國,那是真的不缺肉,因為三人是原始股成員嗎,肉可以隨便吃,其他人則不行了。
    深夜,甦宇和他媳婦已經酒足飯飽,完事後甦宇點了一根事後煙正在享受。
    “你先睡吧,夜里我一會去一趟黑市。”
    “那你小心些。”
    甦宇答應一聲,開始穿褲子,然後將衣服都穿戴好,檢查了一下裝備,走出了家門。
    “甦爺。”
    “哎喲,你嚇我一跳,雷  啊,不是讓你在訓練基地等我嗎?怎麼跑我門口蹲著來了?”
    “俺睡不著,干脆來等你算了,又怕打擾到你,所以……。”
    甦宇無語“那你剛剛有沒有听到什麼奇怪的聲音?”
    “奇怪的聲音?沒有,不過好像有夜貓叫。”
    “啊,沒事,就當什麼都沒听到,走吧,我們去接人。”
    雷  憨憨的,應該不會撒謊,所以他也沒在意,何況被听到也沒辦法,不就是听牆根嗎,誰家結婚時沒被听過牆根,有的甚至繪聲繪色,傳的到處都是,當事人也沒辦法。
    在農村習慣了,就這樣,倒不是多沒禮貌而是一種惡趣味,當然,雷  他是不會那麼無聊的,也是甦宇讓他跟著去黑市的。
    畢竟黑市要帶表弟去,那麼東西當然要有人拿了,而他自己則沒有這個煩惱,隨便找個沒人的地方,放進空間即可。
    “抽煙不?”
    甦宇和雷  躲在老院家門口,也沒有敲門,他拿出一盒煙,點了一根。
    “不抽,不會。”
    甦宇也沒有堅持,不抽挺好的。
    甦宇抬起手,看了一眼夜光表,已經是夜里十點鐘了。
    時間不久,老院大門打開,兩個表弟走了出來。
    兩個表弟是住他家里的,但今天不是拿著魚去了老院嗎?而且去黑市這事,不能讓母親知道,所以甦宇叮囑他們,多陪陪姑姑,免得大半夜母親過來找。
    關鍵是母親真的來過,是擔心劉百兩兄弟,看看他們的窩,缺不缺棉被,缺不缺其他,就怕甦宇這個表哥年輕。
    這要是十點多鐘母親過來,發現兩兄弟不在,肯定擔心壞了,自己去不打緊,怎麼能連累到親佷兒呢?這要是出事了,母親沒法跟兄弟交代。
    其實甦宇也懂這個道理,可其一,甦宇有把握,怎麼把人帶過去的,就怎麼把人帶回來。
    其二,人與人的關系,很復雜,有句話叫同過窗,扛過槍,嫖過娼,分過贓,最鐵的關系不過如此。
    通過這段話不難得出一個結論,你的一起干過一點事,甚至這件事最好是很刺激,且共同保密的事。
    甦宇帶他們去,無疑可以拉近彼此的關系,能讓人印象深刻,多年以後想起來,我第一次進黑市,是我表哥偷偷瞞著我姑姑帶我去的,那這一段就是不可磨滅的記憶。
    你的一塊調皮搗蛋過,否則怎麼能叫好兄弟呢?發小不就是如此?家里不讓去河邊,可不一樣和發小去過河邊捉魚?只是家里人不知道罷了。
    “怎麼回事這麼晚?等你半天了?我娘不讓你們走啊?”
    他這一問,哥倆明顯也被嚇了一跳,但能听出是表哥的聲音。
    “那倒不是,只是在喝茶,聊我姑姑小時候的故事,我的等大伙都去睡了,才好提議回來啊。”
    好家伙,十點鐘的茶話會啊?這是談古論今來了?
    “叫你們安撫住我媽,沒讓你們這麼安撫啊,回憶殺,這晚上我娘還怎麼睡?”
    二人面面相覷,不知怎麼回答。
    “行了,這是雷  ,白天你們認識了,走吧。”
    白天確實介紹過,雷  的身高讓他們記憶猶新,別說他們了,就這身高,甦宇也只見過兩人,一個是雷  ,另一個是大舅哥。
    甦宇大舅哥小兩米,僅比雷  矮一點,同樣是五大三粗,但力氣而言,絲毫不比雷  差,可能是智力的原因,總感覺雷  比他大舅哥還猛。
    劉百兩兄弟听過知道雷  有智力缺陷,當然,他們不是嫌棄,而是不明白為啥帶他?
    所以一邊走,劉百就問了出來。
    “廢話,不帶雷  ,回來時東西你來扛嗎?”
    “你以為人家只是身高優勢啊?他能輕松拿捏你們兩個,即便是你哥,在他面前,那也是弟弟。”
    這話可不是亂說的,甦宇跟大舅的兩個兒子交過手,會的不少,像是黑龍十八手,各種搏擊經驗也充足。
    可以說當個排長也不是不可以,當然,年紀不夠是硬傷,即便軍事素養再高也白搭。
    雖然確實挺能打,但對雷  這種皮糙肉厚的家伙比,真的白搭,就比如打太陽穴,你打中別人直接暈了,可你打雷  ,他頂多晃三晃,而且他學的是相撲和摔跤,可能一上來給你一個抱摔,那就涼了。
    被他抱住,甦宇不開啟力拔山河,他都沒把握說掙脫。
    畢竟甦宇的基礎力量和雷  的力量差不多,擁有身高優勢的雷  無疑更加佔據優勢。
    或許有人說了,既然體重,也就是體量那麼佔據優勢,還練什麼武?直接找幾個傻大個豈不無敵了?
    武術其實就是技巧,你不能忽視技巧,它還是有用的,只是那是對同等體量的人而言。
    你看拳擊手,分體量,70公斤的和80公斤的,這屬于差不多體量的,但70公斤打100公斤的拳擊手,幾乎沒有獲勝的機會。(擊倒而不是點數)
    布羅斯李,厲害吧,可他的厲害之處不是李三腳,也不是所謂的自創拳法,而是他超越了極限。
    以自身的重量,打出了不屬于他這個體量的拳擊重量,瘦小的他,一拳的力氣跟拳王阿里一樣,而拳王阿里體重260磅,而李小龍只有130磅,相當于一個十歲孩子的力氣,跟一個成年人一樣,夸張不?
    超越極限,超常發揮,他是用速度彌補了體量的不足,在絕對速度之下,確實可以打出超越體量的力量。
    比如槍打出的子彈,你甭管它怎麼發射的,但子彈速度自不用說,而子彈的重量是多少?而打出去擊中穿防彈衣的人,可以把人擊倒,你就說可不可怕?
    道理是一樣的,所以李的偉大不是自創的拳法多無敵,拳法是死的,不同人用有不同的結果,但他超越自身的實力才是根本。
    簡單說,李的拳可以和阿里並肩了,但他需要超負荷運行,而阿里只需要用力就可以和李並肩,無疑阿里更佔據優勢,但李的速度,讓阿里無計可施,但只要能打中,怕是李也得倒下,只是以李的速度,怕是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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