甦宇在三水灣村的影響力,可不是同日而語的,如今的甦宇,那可是在三水灣很有人緣的。
    別的不說,就單說甦翔受傷這件事,甦宇破局把人救了,一路背了回來,若不是甦宇速度快,這會甦翔已經血都流干了。
    甦翔何許人啊?那是狩獵打圍的發起人,說白了,那是跟甦宇搶生意,搶獵物的人,可甦宇二話不說,為了救人,村支書都沒開口,人家直接掏了五十塊錢,安排人送去了醫院。
    這件事對村里人影響很大,為何如此說呢?你想啊,之前大家听信田老七,甦翔的話打圍受傷,之前還特意挖苦甦宇,他肯幫忙墊付醫療費,那叫以怨報德,寬宏大量。
    可村里並不是全都是蠢人,擁有那麼幾個聰明的,能猜到甦宇這麼干的目的,說白了,這件事就是因為甦宇生活變好了,大伙眼饞,這才去打圍的,出了事,如果硬要怪,也是能和甦宇扯上關系的。
    當然,甦宇可以不在乎,你也告不了人家什麼,可人是感性動物啊,不需要直接證明跟你有關系,不需要法律證明什麼。
    只要我家里人因為羨慕你去打圍,還死了,那麼對不起就是怪你,如果你見死不救,對不起,恨你一輩子。
    听著不講理,其實就是事實,可想而知,以後甦宇在村里會非常尷尬,人緣會很差。
    可甦宇出手了,雖然是借錢給大家治療的,但大家還是承他的情,畢竟人只有冷靜時才會講理,不理智時是不講道理的。
    所以綜上所述,前面救援大家,多多少少跟甦宇本身有牽扯,他肯出手,那叫有腦子,花點錢,維護好人緣,何況還是借錢,並不是無償的,何樂而不為?
    可救援甦翔就不一樣了,把人背回來,已經仁至義盡了,這可是跟他搶生意的人,加上甦翔發動大伙打圍,導致有人死亡,有人受傷,欠了甦宇錢。
    雖然跟田老七對比,甦翔無疑是不錯,可那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結果,說村里人對甦翔一點意見沒有,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甦宇完全可以不管,這樣村里人也不會怪他,畢竟三分之一的住戶對甦翔多少有些意見,又承了他的情,當然幫甦宇,何況甦宇幫他們都是借的錢。
    五十塊雖然不多,但也不少了,就這麼以怨報德的拿出來了,誰不在心里想想。
    萬一哪天我要是出事了,是不是可以求甦宇幫個忙?周轉一下?畢竟誰家敢保證不會遇到麻煩事?甦宇如此行事,光明磊落,誰不喜歡?
    所以不說甦宇在三水灣一呼百應,但那也是有忠實擁粉的,起碼村里三分之一承情的人就不能裝聾作啞,而其余三分之二,那也是拿了人家送的雞仔的,誰敢說不欠甦宇的?
    這雙重光環加持下,哪個不熱心的來幫忙?敢動甦宇,那不就是挑釁他們三水灣的財神爺嗎?
    今天欺負他,大伙袖手旁觀,那以後有事求到人家頭上怎麼說?總不能要求人家每次都以怨報德吧?那三水灣的人也太缺德了。
    作為淳樸的一代人,還干不出這種厚臉皮的事,大伙還是要臉的,畢竟在這個蓋房子全靠人緣的時代里,不要臉你寸步難行,除非你有甦宇那個財力,蓋房子不需要大伙,直接花錢請人。
    可蓋房子只是一方面,婚喪嫁娶呢?哪個不需要人幫襯?
    “想進院里搜查?我們不答應。”
    “對,不答應。”
    甦宇大伯還在一旁勸大家不要管,可沒人听他的。
    看的甦宇很想上去給甦富貴一腳,讓他知道花兒為何如此的紅艷艷。
    可當著全村人的面,以及公安的面,他不能也不行。
    畢竟跟自己親大伯動手,多少有些落人話柄,對他的名聲不好,就像是用手去處理一坨屎,即便你有能力挪開,可也會弄一手屎,得不償失。
    除非你有工具,也就是假借他人之手,總之不能自己上,否則在這個時代,多少對甦宇名聲不太好。
    你看工廠,提拔官員,必須調查你的作風問題,家庭情況,俗稱政審。
    當然甦宇也不想當官,可人言可畏啊,對于陌生人而言,偏听偏信就是基本功,你不想費勁吧啦的去解釋,就只有避免直接沖突。
    言歸正傳,馬家灣眾人見三水灣的人這麼齊心,頓時偃旗息鼓了,其實即便村里人不幫忙,當著公安的面,他們也成功不了,只是想拿這件事激甦宇,讓他同意,主動打開大門。
    可甦宇最不怕的就是道德綁架,你越是激我自證清白,我越是無動于衷,你能如何?
    再說,哪有自己證明的道理,都是誰提出質疑誰舉證,哪有讓被告人自證清白的道理?
    “好了,這場鬧劇,差不多該結束了,你們不要胡攪蠻纏了,否則我們公安也是有忍耐限度的,希望你們不要得寸進尺。”
    可是啥也得不到,他們又不甘心,在公安同志的調解下,甦宇出于人道主義關懷,從家里扛出了一頭二百來斤的野豬。
    七家平分,平均每家不到三十斤肉,還是連肉帶骨頭的那種,也就是說,給了這頭豬,他們就不能再繼續無理取鬧了,這件事就此打住,雙方達成協議,白紙黑字,一式三份,公安一份,雙方各持一份。
    其實甦宇連人道主義關懷也不想給,畢竟當初馬平可是想殺人的,雖然是在絕望後才有的想法,絆馬坑的事情沒有觸發,所以甦宇並不知道。
    但就光知道這一件事,也足夠甦宇不想給了,但剩下的五六人,確實有些死的冤,因為年輕,為了所謂的講義氣,一時沖動,葬送了青春。
    用甦宇的話講,罪不至死,但確實活該,但問題是甦宇當初就是故意的,所以他心里清楚,為了心里舒服點,他才听從了公安的建議,拿出豬肉作為捐贈,也是他深思熟慮後的結果。
    因為講理他贏了,這說明他並不軟弱,只是公安調和,他給公安同志面子,並不是他好欺負,起碼整個三水灣的人都幫他,他已經證明自己了,我不同意,你壓根沒招。
    我同意不是妥協,而是給公安面子,不想他們難做,這樣公安倍有面子,馬家灣死者家屬也覺得不虧,本來什麼也得不到,可公安一調和,反而得到了一些豬肉,雖然不多,聊勝于無唄。
    “好了,都散了吧。”
    豬肉給了,至于怎麼分,那就是他們的事了,甦宇可不會管,這豬也是放在空間里的,他空間只有幾樣了,所剩不多了,都是留著自己吃的。
    看著眾人離去,甦宇看向轉身憤憤不平離去的大伯一眼,眸子里閃過一道不易被人察覺的冷茫。(www.101nove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