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後,我成了市委書記的女婿

第371章 荒山女尸案(十三)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提筆放牛 本章︰第371章 荒山女尸案(十三)

    很快,根據廖金生提供的線索,警方先後將當晚和廖金生一起去雲峰山盜墓的兩名同伙一並逮捕。

    這兩人的口供和廖金生的口供幾乎完全一致。

    只是他們沒想到的是,廖金生回去破舊小屋並不是去拿手機,而是去侮辱尸體。

    廖金生的圈子比較雜,什麼人都有。

    之所以別人請他當打手,最主要就是他臉上的刀疤,看起來確實凶狠,光是氣勢上就能壓人一頭。

    這兩人是廖金生的初中同學,在一桌球室當服務員,工資也就三百塊一個月。

    听到廖金生說可以盜墓發財,兩人都很心動。

    結果當晚就遇到了尸體,兩人都被嚇的精神渙散,幾天都吃不下飯。

    在這兩人的帶路之下,警方來到雲峰山進行實地調查,發現古墓確實有被挖掘的痕跡。

    並且,廢棄小屋里煙頭里的DNA,和其中一人的DNA完全匹配。

    也就是說,在案發現場發現的三組DNA信息,如今已經確認了兩組。

    一組是廖金生侮辱尸體時候留下的。

    另一組則是廖金生的同學抽完煙在丟下的煙頭里留下的。

    ……

    不管廖金生等人提供的口供是否屬實,但這第三組DNA究竟是誰留下的,這一點必須查出來。

    如果廖金生所言屬實,那麼被害人的尸體在被廖金生侮辱之前,體內就已經存在著另一名男性的DNA。

    所以,現在案情又回到了原點。

    究竟是誰大半夜的和被害人在荒山廢棄小屋里發生過肢體沖突,最終殺害被侵犯了被害人?

    這撲朔迷離的詭異案件,讓每一個辦案人都睡不好覺。

    一天不破案,一天都寢食難安。

    李隊長更是成天愁眉苦臉,原以為抓到了廖金生,案子就可以破了。

    但沒想到案子遠比想象中復雜的多。

    證物室里,葉默和張小凡兩人對現場搜集到的證物從頭開始分析。

    兩人一邊分析,一邊討論著此案。

    “現在距離案發時間已經過去了五天,這再過五天要是還抓不到凶手,李隊就要挨罵了,看他這兩天愁眉苦臉的,臉色不是很好看啊。”張小凡說道。

    “這證明他對案子上心,對老百姓負責,這時候要是還能嘻嘻哈哈大吃大喝,這樣的領導干部,要來干嘛?”

    “說的也是,只不過到現在還沒有確定尸體身份,這幾天基本上白雲區所有失蹤案的家屬都來確認過了,也都無法確認尸體來源,你說,被害人會不會不是本地的?”

    “這個不好說,被害人面目全非,根本無法復原生前面貌,想要確認尸源,還得另想辦法。”

    “現場和被害人身上有搏斗過的痕跡,證明被害人生前曾經劇烈反抗過,我在想,她是怎麼出現在那座小屋里的?是被人殺害之後拋尸,還是小屋就是第一現場?”

    “根據現場情況分析,我基本上可以斷定,小屋就是第一現場,且雲峰山比較陡峭,只能徒步上山,像你這樣每天運動的警察,爬到山上都氣喘吁吁,更別提一名普通人,所以,將被害人殺害,從山下搬運上山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意思就是說,被害人和凶手之間,是認識的,而且關系很親密,親密到可以兩人一起去那麼偏僻恐怖的地方。”

    想到這里,張小凡再次補充道︰“凶手不會就是被害人的男朋友之類的吧?”

    “你說的不錯,這個可能性很高。”

    “那這兩人,會不會是什麼探險發燒驢友,我和你都去看日出,說不定人家喜歡晚上去山上野營,看星星呢?”

    “發燒驢友的可能性不高,哪有去探險野營穿制服和包臀裙的?而且現場也沒有發現任何野營有關的裝備。”

    听到這句話,張小凡眉頭緊皺。

    “听你這麼一說,那這起案子實際上相當詭異啊,首先一名女孩不可能獨自一人在晚上兩三點去爬山,她肯定是結伴同行,身邊還有至少一人,但你說她去爬山,她穿的居然是襯衣和包臀裙,底下還是高跟涼鞋,這就完全說不通了呀?你要說她是被人殺害之後再拋尸山上的,這誰那麼厲害,能扛著八九十斤的女人,徒步爬上去?而且既然要拋尸,為什麼不在山底下找個地方挖坑埋了?你扔在小屋里起不更加引人注目?”

    听到張小凡在旁邊碎碎念,葉默突然想到了什麼。

    他一下子看向張小凡︰“會不會,凶手就是故意想讓尸體早點被發現?”

    “這怎麼說?”

    “那座廢棄小屋里面有很多垃圾,煙頭,紙巾,燒烤簽等,白天的時候,有不少人去那里游玩,尸體很快就會被發現,你要是凶手,你殺害被害人之後,你會將尸體遺留在那里嗎?”

    “當然不會,荒山上到處都是藏尸地點,扔在樹林里都比扔在小屋里強的多,可為什麼凶手要故意讓尸體被人發現?這不是自投羅網?”

    “這只是我的猜測而已,也不排除是凶手殺人之後心虛來不及藏尸就跑了,現在首要目的就是確認尸源,其次就是搞清楚被害人穿著制服上山的原因。”

    “是啊,大晚上的,穿制服和高跟涼鞋走上山,這就太奇怪了啊。”

    听到這句話,葉默微微一愣,連忙看向那雙35碼的白色高跟涼鞋。

    那是在現場發現的,腳碼和被害人腳碼一致,確定就是被害人穿過的鞋。

    葉默將鞋子翻過來,看向鞋底。

    片刻後,葉默頓時發現了不對勁。

    “這雙鞋子是新鞋,鞋底磨損痕跡非常淺,根本不像是有人穿著爬過山的樣子。”

    听言,張小凡也愣了愣。

    “你的意思是,被害人不是自己走上山的?”

    “沒錯,被害人的腳底和腳後跟都沒有起水泡或者脫皮,不像是穿著高跟涼鞋長途跋涉爬山之後的狀態。”

    “可雲峰山根本沒有大路,只能徒步爬上去,背著一個人的話,尤其是死人的話,基本上是不可能做到的。”

    “你說,雲峰山有沒有別的路可以通過交通工具上去?比如,先坐隔壁白雲山的纜車,再從白雲山上找路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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