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慶上班沒幾日,馬靜紅也要去她單位文工團上班。
小鴻志就交由院里的聾老太太帶著。
而馬靜紅母親,怕徐慶大院的老太太年紀太大,對外孫子照顧不了,有些著急上火,時不時隔幾日來院里,幫著女婿和閨女照顧外孫子。
只是吳月梅也有了身孕,她得兩邊跑。
老太太見此,只好忍痛讓馬靜紅母親把小鴻志帶到她那邊去。
畢竟上了歲數,身子骨一年不如一年,腿腳更加不利索,拄著拐杖走路有時也異常困難。
盡管心里舍不得小鴻志,可比起馬靜紅母親,人家是外婆,才更舍不得。
所以,當小鴻志離開了大院後,老太太就每天在院里幫著徐慶和靜紅看家。
其實住在後院,一般毛賊,二流子,還沒那麼大膽子能直闖進來。
當然,不開眼的也不是沒有,但在前院和中院就被三大媽和一大媽以及賈張氏這老幾位揪住,罵出去了。
尤其是有賈張氏在,瞧見心術不正的人,生怕對她家圖謀不軌,張開就是一通盤問,只要對方說不出個一二三來,立馬破口大罵,同時招呼一大媽出來,倆人合起伙兒,不把對方祖宗八輩罵個遍,然後趕出大院,絕不住嘴。
賈張氏對自個大院的人,嘴下都不饒人,更別提那些不著四六的二流子毛賊。
不過這些年里,敢來大院這里的毛賊,還真沒幾個。
來過的,無一例外,幾乎都被賈張氏瞧見,不但罵了個狗血淋頭不說,賈張氏還趁機狠狠地訛了一通。
當賊的本就做賊心虛,賈張氏非說他偷了她家的東西,那人也不敢挺直腰板說沒有。
賈張氏鬧到街道辦,再把片區的片警找來,做賊的說什麼都沒偷,誰信啊。
也就大院的人知道,就賈家的光景,沒什麼可值得偷的,但賈張氏非說偷了,誰也不會掉頭幫那賊說話。
誰讓他是賊,好好的人不做,非當‘三只手’,盡干些小偷小摸的勾當,還偏偏跑來自家大院,只能怪他不長眼,也不瞧瞧,這大院是他能來的地兒嗎?
而那賊從其他地方偷得的東西,自然全數被賈張氏認領為她家的。
院里的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權當沒瞧見。
誰讓賈家的日子確實不好過。
至于那些真正的失主,找那賊記恨去吧。
所以,老太太完全屬于多慮。
中院的賈張氏是盼不得有不開眼的毛賊來院里,她好借此發一筆‘橫財’,壓根不可能給對方去後院的機會。
更何況,後院除了老太太,還有二大媽在。
這位也不是省油的燈,跟賈張氏一唱一和,一個紅臉,一個白臉,能讓那當賊的這輩子都不敢再偷雞摸狗。
老太太在天氣好的時候,拄著拐杖坐在屋外門口,一邊曬著春寒料峭的暖陽,一邊听著二大媽和三大媽拉家常。
不過從不插話,靜靜地听,偶爾二大媽和三大媽朝她詢問幾句,也是做聾做啞。
“什麼?听不清,大點聲兒。”
二大媽便搖著頭跟三大媽說,“瞧瞧,咱們大院這位,耳朵又背了。”
..........
正月十五時,徐慶下午騎車帶著傻柱從廠里下班回來,拿了靜紅做的元宵,趁著天色還沒擦黑兒,急忙蹬著自行車給師父老張送去。
之前的每年都送,今年自然也不例外。
等返回到大院時,已是晚上九點多鐘,夜幕漆黑,繁星閃爍,冷風吹動,寒意比白天要深不少。
初九就已立春,也就是上周的事,不過冬季退場還需一些時日。
徐慶把自行車停在自家的屋門口,邁步進屋,摘掉手套,圍巾,解開棉襖的扣子,坐在前屋桌子前,把媳婦靜紅給他留的一碗面條,就著一瓣蒜,大口咽進肚子。
馬靜紅再次進到廚房,去煮元宵。
當徐慶吃完一大碗面條後,靜紅也把元宵煮熟端了出來。
倆人相對而坐,一塊趁著熱乎,細嚼慢咽地吃起來。
徐慶實際上在師父老張家已吃了一碗,不過自己家煮了,自也得吃。
不過弟弟妹妹就吃不上了。
因為他們早都去了學校。
而兒子在丈母娘家,這段時間,屋里也就徐慶和媳婦靜紅倆人。
徐慶把自個碗里的元宵給媳婦碗里撥了些,然後一邊吃,一邊道︰
“靜紅,廚房鍋里還有嗎?”
“沒啦。”
“老太太那邊,咱家....”
徐慶話沒說完,馬靜紅俏臉露笑,抬頭道︰
“你沒回來那會兒,我早都送了一些過去了,正巧還踫上了一大媽,也端了一碗元宵給老太太。”
徐慶嗯了一聲,繼續吃著碗里元宵。
十分鐘後,馬靜紅一邊收拾碗筷,一邊道︰
“慶哥,我記得那個擺攤賣鹵煮的三虎子,好像過幾天結婚,你去嗎?”
“嗯,去啊,年初的時候咱們不是逛完故宮遇見了,說是十九號,我瞅瞅日歷。”
徐慶站起身朝掛在在牆上的日歷翻去,見十九號是周末,便對媳婦道︰
“靜紅,那天正好周末,你要不跟我一塊去。”
馬靜紅停下手里收拾的碗筷,搖著頭,“慶哥,我就不去了,那三虎子家里光景不太好,我要是跟著你去,不合適。”
徐慶聞言,點了點頭。
如果是其他人結婚,有個收入穩定的工作,每個月能拿到固定工資,徐慶帶著媳婦也就去了。
人多熱鬧,沾沾喜氣,還能紅火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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