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 夏清一直走到了公交站前,她忽然覺得自己沒有了力氣,瞬間就感覺什麼力氣都沒有了。
曲嬈看到夏清正弓著腰,頭發幾乎都要掉到地上了。
曲嬈跑過去,抓住夏清的胳膊“夏清,你跟宋明弦說什麼了?你跟他攤牌了,然後呢?”
“我跟他分手了,我主動提出來的,其實說出來之後反而好受很多了。”
夏清坐到公交站的椅子上,笑道“嬈嬈,要不是你給我這種勇氣,我可能都不會來這一趟。但是現在說出來之後,我跟宋明弦應該永遠不可能回到從前了。”
“所以你什麼都沒問,就直接跟他分手了?夏清,你糊涂啊!你難道不想知道真相嗎?萬一宋明弦根本就沒有出軌呢?萬一這只是個誤會怎麼辦?那你追了他這麼久,不就都打水漂了?而且你這麼喜歡他,就這麼輕易放棄嗎?”
“不是這個問題嬈嬈。我跟他本來就是不可能,是之前我太執著,我以為只要我足夠喜歡他,只要我努力跟上他的步伐這一切總會改變的,會有人說我們是天生一對,會有人說我們真是般配。但是嬈嬈,現在我今天跟他說分手的時候,我看到他的樣子,看到他的神色,跟以前一樣冷淡,不管我跟他說什麼事情都是一樣的,嬈嬈,我從那一刻起,我決定不再喜歡他了。”
曲嬈听了點頭,“既然這是你自己的決定,不要後悔就好了。”
她拍拍夏清的肩膀“好了,夏清,三條腿的蛤蟆找不到,兩條腿的男人可遍地都是!之前你不是一直讓我給你介紹男人嗎?以後你看上誰,我都幫你撮合。”
夏清道“嬈嬈,還是你對我好。”
她靠在曲嬈身上,眼淚卻還是止不住,“嬈嬈,可是我現在不想再開始了,我覺得好累,我覺得我們女人還是應該找一個自己愛,又愛自己的男人,否則的話,就像我跟宋明弦,永遠不可能白頭到老。”
曲嬈“這也不一定吧,一開始裴遠咎也不喜歡我,是後來我們相處一段時間之後,他才跟我說喜歡我的。”
“那是因為你是曲嬈啊!這個世界上沒有誰會不喜歡曲嬈的,嬈嬈,真的,如果你願意的話,我相信沒有哪個男人會不為你動心的。可是全世界會對夏清動心的男人很少,從茫茫人海當中尋找,根本找不到。”
曲嬈“你別這麼悲觀,夏清,你別被宋明弦這種男人給喪失信心好不好?他不是什麼好人,但是這個世界上總會有人愛你的。夏清。”
夏清卻擺擺手“嬈嬈,好了,我靠著你睡一會。”
曲嬈“你這樣靠著我,我肩膀明天會抬不起來的。”
夏清從她身上離開,委屈道“從前宋明弦每天晚上都會給我枕手臂來著。”
“好了,好了,就靠一會。不許睡著。”
夏清又歡快的抱住了曲嬈,她現在真的很想擁抱住誰,誰都行,只要是帶著溫度的軀體,都沒問題。
當她跟宋明弦說出分手的時候,她知道以後漫長的時間里,她無法再重新出發開始一段新的感情,她只能孤獨的度過這一個寒冬了。
當她走在路上的時候,風刮過她的臉,她覺得這風似乎也比之前更加凜冽了,她跟宋明弦在一起的時候,眼里只會有宋明弦,根本不會關注天氣如何,風如何。
夏清覺得書里說的沒錯,愛一個人是盲目的。戀愛的犀牛,他的眼里看不見除他所愛的任何人,也看不到那些真正的愛著她的人。
曲嬈也知道現在夏清這種情況,還是等她自己長好傷口比較好。
她作為局外人,根本無法參與她的悲傷,只能給點安慰而已。
宋明弦在夏清走後,跟著她沖了過來。
但是看到夏清被曲嬈安慰著,看到她流淚的眼楮,他質疑自己是不是不應該再去管夏清,是不是應該順著夏清的意思跟她就此分手。
他並不是不愛夏清,只是他不懂得如何愛人。
這是一門高深的學問,並不只有一味順從才是愛人,戀愛的時候,要讓雙方都有參與的感覺,商量家里瓷碗的花色,裝修風格,吃什麼東西。
這些都應該有兩個人討論才對,也許愛的更多的那一方會遷就另外一方,但是這種討論還是很重要。
兩個人在一起,言語交流是很重要的,雖然兩個人不一定什麼都會對對方坦白,但是卻可以從對方的態度跟神情當中窺見一角。
也許說的話很瑣碎,但是只要是相愛的人,說什麼都不會覺得無聊。
任何話都值得珍藏,因為愛你,連你呼出的空氣都值得珍藏。
很快裴遠咎找來,夏清知道自己是時候該將曲嬈重新還給裴遠咎了。
她道“裴醫生,要對嬈嬈好一點,她這些年,過的也不太開心的。”
曲嬈看著夏清“你也是,要對自己好一點,什麼男人沒有了就沒有了!還能少塊肉嗎?”
夏清揮揮手,坐著出租車走了。
裴遠咎笑著看著曲嬈,風吹過來,將曲嬈的頭發吹的微微揚起,蓬松柔軟柔亮烏黑的頭發像雲朵般飄蕩著。
裴遠咎這樣看著她的頭發,忽然很想聞聞她的發香。
曲嬈抱住了裴遠咎,“夏清跟宋明弦分手了。”
她說的這句話裴遠咎早就想到了,他“嗯”了一聲,“嬈嬈,我不是宋明弦,你也不是夏清。”
曲嬈點頭“我知道,但是我就擔心以後夏清會怎麼樣。她該不會因為宋明弦以後都不談戀愛了吧?”
裴遠咎道“不會的,我看的出來,夏清跟你一樣,都是很堅強的女孩子。”
曲嬈“你從什麼地方看出來我堅強的?”
“很多地方都能看出來。嬈嬈,一個人的堅強與否,並不在于是否有足夠的能力解決問題,而是當真正的恐懼跟困難來臨的時候,她會一般人表現的要好。”
曲嬈“是嗎?”
曲嬈很喜歡跟裴遠咎說話,真有那種听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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