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淵歡之

第十一章趕集

類別︰科幻小說 作者︰柒耶 本章︰第十一章趕集

    翌日

    八月初十

    清晨的陽光,寧靜淡雅,朝暉穿透窗欞,蟬鳴鳥喚,婉轉輕唱。

    因為今天也能跟著阿姐去集會的原因,阿弟興奮的早早就起來。

    為了多掙幾文錢,他無師自通的運用了農村百姓賣家禽的小心機。

    大清早的就摘了很多葉子給兔子們吃,吃多了總比少吃了好,雖然菜葉子也不佔多少分量,但是不妨礙他想把兔子們賣個好價錢。

    喂完兔子,見天色差不多了他便   地跑回房間,廢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阿姐給喚醒。

    因為集會的原因,所以昨夜宋歡特地讓阿弟見他起床,趕早不趕晚。

    辰時三刻,宋歡被阿弟叫醒了。

    宋歡揉了揉還懵著的腦袋,清醒了許久這才起身。

    還在阿弟喚宋歡的時候,傅淵之也醒了,比宋歡還早一刻鐘起來。

    宋歡去水缸旁邊用水瓢舀水把臉帕子打濕,直接敷臉上,清涼瞬間把睡意消弭。

    傅淵之不跟宋歡姐弟去集會,所以就讓他留在家把昨天的樅樹菌和板栗處理一下,曬干的曬干,剝皮的剝皮。

    午餐的話讓他自己把剩下的米煮粥吃,今天不出意外的話應該能買一點米回來。

    背簍里放著野豬和四只兔子,那只野豬回來還有微弱的氣息,宋歡給他灌了一碗水就不理它了,能活下來最好,不能活下來也沒辦法。

    野豬力氣大,等它恢復力氣了大半夜指不定就偷跑了。

    宋歡背上背著獵物,帶著阿弟慢慢去集會。

    集會在洞溪村,也就是大榕樹村的隔壁,相距一個山頭,爬過那個山頭就到了洞溪村了。

    從山上看下去,就能看到為什麼集會要放在洞溪村了。

    洞溪村地理位置優越,多數平地,房屋錯落,一家挨著一家,人口也多,按照屋子的數量比大榕樹村多三倍左右。

    進入洞溪村村口有一大片平地,這是里正專門闢出來給大家趕集用的,這里以銀錢交易的少,基本上都是以物易物,就比如說,張三想買點燈油,李四說得用三斤米來換,但是張三只有豆子,還得先去找王五用豆子換了米後才能買燈油。

    村與村,百姓與百姓之間多數都是以這種方式來進行交換自己的需求,除了必須要用銀錢買的布匹針線以及書籍等必須去鎮上花用的以外,大家私下都不會額外花用銀錢,也因為這種形式常年下來,大家來集會都不會帶銀錢。

    宋歡來的時候沒想到是這種情況,她不由得皺了皺眉。

    這次她打的獵物確實還不錯,她不想就這麼輕易的以物易物的交易出去,而且這里的百姓對肉的需求不是特別大,主要是肉貴他們有需求但是沒能力吃,再有一個就是這里用來交易的根本就沒有白白的大米,只有泛黃的陳米和米糠以及豆子之類的。

    她觀察了一會兒,這個集會其實該有的都有,只是產品質量只能符合這個消費水平的人進行。

    這里也有一個攤位是賣豬肉的,賣出去的並不多,看屠夫打瞌睡的模樣就知道他生意並不好,而且他賣的肉也不多,看不出是一整頭豬的分量,估計這肉也不是今天的。

    所以她更是不想將自己好不容易捕獲的獵物交換出去,在這里,她絕對是換不到她理想的東西。

    難怪宋爹每次去的都是鎮上,而不是集會。

    宋歡回憶了一下去到鎮上的距離,其實對自己來說,路程能接受,從大榕樹村去鎮上只用翻過兩個山頭,但是她已經到了洞溪村了,按洞溪村去鎮上的路,就得翻過三個山頭,這里就有了很大一個問題,阿弟!

    她把阿弟帶來了,阿弟年紀還小,原想著距離不遠帶他來讓他漲漲見識,看看外面的世界,可是加上阿弟的話,趕路的時間會加倍。

    呵呵,只能說她高估了這個集會的消費水平。

    最終不甘的想法還是遠遠壓過留下來的想法,她心下一橫,既然如此,她既要去到鎮上賣出獵物,又要讓阿弟一次性漲個夠!

    大不了她多累點,沒什麼是不能克服的!

    阿弟還沒看個夠,就被宋歡一把抱了起來,穿過人群出了村口開始翻山越嶺去鎮上。

    阿弟一听阿姐要帶他去鎮上,興奮得非要自己下來走,興沖沖的跑一段等著阿姐跟上了又繼續跑,不過等走上坡路後,他就肉眼可見的萎靡下來。

    宋歡和阿弟什麼都沒吃就出來了,原想著賣了獵物得了錢買個大包子吃,誰知道這里坑爹的,所以興奮不過一刻鐘的阿弟就累了下來。

    一個時辰後姐弟倆是又渴又餓還累,宋歡是餓的不行,背上背著重量不輕的獵物,每隔一段距離還得背上阿弟,偶爾她也會閃過後悔的念頭,但是一想實在是太虧了,她又覺得這累是值得的。

    東西得在有需求的人前面才有價值。

    獵物是肉,百姓對肉毋庸置疑是渴望的,但是在他們的思想中這是屬于有錢人才能吃的,他們也就是過年的時候換了那麼一塊比拳頭大一點的肥肉,一年了給一家老小吃點帶油花的,過年那天晚上,每人分到一小塊油渣,那估計就是大多數百姓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東西了。

    差不多兩個時辰,宋歡牽著阿弟終于到了鎮上。

    錯落有致的店鋪,門口上方插著飄揚的旗幟,上面書寫著酒,糧,鐵等等字眼,一眼看過去就明明白白。

    鎮上確實是比臨時搭建鋪墊的集會好很多,道路干淨寬敞,來來往往的人雖說穿著上也帶有補丁,但也干淨整潔。

    店里的伙計掌櫃精神面貌也不錯,察覺到宋歡姐弟的視線也會回以一笑。

    阿弟咽下口水,牽著阿姐的手,慢慢遠離那紅通通串成一串的糖果,他听到那人喊冰糖葫蘆。

    宋歡一路打听,終于在一家叫太平食肆的門口停了下來。

    店里的小二正拿著抹布仔細擦拭飯桌,見到停在門口的宋歡姐弟,心里大概判斷了一下兩人的情況,覺得她們倆估計也消費不起,看著她們狼狽模樣到底還是忍不住到了門口先問了一句,“小姑娘你們是打尖還是住店?”

    宋歡牽著阿弟步上僅有的兩個台階,問道,“請問你們掌櫃在嗎?”

    小二疑惑地打量了一眼,莫非這兩人是掌櫃的親戚?“你們是……?”

    宋歡就說了句意味不明的話,“小二哥,等你們掌櫃來了你不就知道了?”

    小二終是沒說什麼,去後院叫了掌櫃,不多久掌櫃就出來,見了兩人,確定自己不認識沒見過後就皺眉道,“我這不是你們可以隨意放肆的地方,趕緊走!”

    宋歡把早已經放下的背簍推了過來,把最上方的草移開,里面的兔子和野豬一目了然。

    掌櫃見此哪還有什麼不懂,看了眼宋歡姐弟,隨後才說道,“跟我進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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