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話事人

第137章 時間不多了!(求月票!)

類別︰科幻小說 作者︰隨輕風去 本章︰第137章 時間不多了!(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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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7章 時間不多了!(求月票!)

    正四品黃堂、甦州府知府朱文科此時正在會客,客人不是別人,正是在甦州城盤桓了一個半月還沒走的文壇盟主王世貞。

    朱知府見王老盟主來訪,下意識的問了句︰“文壇大會結束了?”

    王老盟主有點難以啟齒的回答說︰“還還沒有結束,還在舉行不能算結束。”

    “啊,是我失言了。”朱知府還以為文壇大會結束了,老盟主特意來辭行的。

    不過話說回來,能把開局轟動文壇的大會搞得如此爛尾,也是個本事。

    王世貞暫時也不想繼續說文壇大會,直接點出了目的︰

    “我今日來拜訪郡守,特為文壇之敵林泰來而來。月底便是甦州府的府試,煩請朱郡守將他刷掉。”

    朱知府回應道︰“對此人我也有所耳聞,听說他是吳縣縣試的案首。

    按著慣例,縣試案首在府試是必過的,不會將縣試案首刷掉。”

    王老盟主答話說︰“慣例只是人情的慣例而已,從來沒有任何律例規章寫明,縣試案首一定要保過府試!”

    朱知府又說︰“這里是天下矚目的甦州府,而吳縣又是甦州府首縣!

    吳縣案首名落府試這樣的恥辱,算是個奇聞了,傳出去還是有點驚世駭俗。”

    王老盟主又答道︰“那樣的文壇之敵,就該受這種奇恥大辱。”

    朱知府隱隱明白,那林泰來的縣試案首是怎麼來的了。

    縣試案首在府試落榜,對普通文人來說肯定是一個巨大恥辱啊。

    王老盟主又使出了大殺器︰“我這里有一封寫給王錫爵王相公的信.”

    說實話,“送信”這個說辭都快說吐了,但也沒辦法,關鍵時刻只有這招最好用。

    朱知府點點頭︰“我知道了。”

    剛送走王老盟主,朱知府就又看到劉推官站在公堂外候見。

    “有件奇案,還請府台示下。”劉推官稟報道。

    朱知府听完後,也發出了與值守大門衙役一樣的疑問。

    “一個被判了重刑的人犯,怎麼還能自由行動,親自跑到府衙來鳴冤?”

    劉推官答道︰“滸墅關的王之都委任他做分關主吏,有這樣的身份,按規矩要經過王之都準許才能收監。”

    行規就是這樣,想收押囚禁其他衙門的人,總要經過其他衙門正堂官的點頭。

    雖然滸墅關級別比府衙低,但滸墅關是朝廷戶部直屬的機構,並不歸府衙直管。

    劉推官又繼續說︰“先前協請官兵出動的同時,我也問過王之都。

    王之都回話說,他不會妨礙地方司法,讓官府隨便審。

    但他也給了林泰來十天自由時間,十天之後,再由地方官府收監處刑!”

    “王之都簡直胡鬧,視王法如兒戲,可以彈劾他包庇枉法了!”朱知府叱道。

    劉推官趕緊提醒說︰“王之都他二哥是戶部的王司徒,管著錢糧征收和考核的!”

    朱知府忍無可忍的吐槽說︰“果然妖魔鬼怪的背後,都他娘的有各路仙佛菩薩!”

    然後又對劉推官指示說︰“讓吳縣速速將案卷報上來,根據吳縣審判結果,秉公復審就是!”

    劉推官得了指示,就離開知府公堂,回去辦事。

    而林大官人雙手插袖,蹲在推官廳的前院,像是個老實巴交的良民,等候著劉推官請示歸來。

    他忽然听到,從府衙中路方向傳來車馬喧喧的雜音。

    林大官人對推官廳的衙役說︰“你們府衙定是來了大人物,可否去看看是誰啊。”

    那衙役也挺好奇的,出去看了眼,回來告訴說︰“是南京少司寇王老大人,就是被你們稱為文壇盟主的那個人!”

    林大官人抬起了手,但左右沒有別人可拍,只能猛拍自己大腿,驚喜的叫道︰“這不就巧了嗎!”

    推官廳衙役︰“.”

    恕他們無知,實在看不出你林大官人有什麼值得驚喜的。

    甦州城兩縣里,其實長洲縣的縣域面積遠大于吳縣,但為什麼吳縣卻被稱為首縣?

    全因為府衙就在吳縣境內,甚至府衙和吳縣縣衙距離近到就隔著一條街。

    所以劉推官派人去吳縣縣衙索要案卷時,所需時間是非常短的。

    更別說鄧知縣巴不得將林泰來的案卷盡早報上去,早復審早執行。

    結果在下午時候,林泰來逼奸致死案的相關案卷就送到了府衙推官廳。

    午後縣衙初審,下午府衙復審,我大明的審判效率從未如此之高過。

    當即林泰來就被推到了推官廳外月台上,接受推官老爺的復審。

    劉推官也是刑名老手了,一邊看著案卷,一邊引誘式的問道︰

    “林泰來!�貜煽h暈庀嘏芯霾宦 岳錘 蒙細媯 愕降子瀉尾宦 Γ俊br />
    劉推官並沒有上來就直接定性,而是引導著林泰來先暴露自己“底牌”。

    林泰來叫道︰“推府明鑒!鄧縣尊判的不對,他枉法啊!”

    劉推官冷靜的說︰“如此多人指證,你對何氏言辭不軌,哪里枉法了?”

    林泰來答復說︰“設若按照鄧縣尊的邏輯,認定在下對何氏之死負責,那就應該對在下判刑。

    那麼案情影響惡劣,民憤極大,讓木瀆鎮鄉民大鬧城中,影響了官府形象!

    所以應當對在下從重處罰,判絞刑才是!

    然而鄧知縣卻只輕判了杖一百、流三千,這不是枉法又是什麼?”

    劉推官︰“.”

    他判了這麼多年的案子,自詡也是精通刑名,今天居然被整不會了。

    別人上告,都是為了減刑免罪!

    而你林泰來上告,難道是為了從重加刑?做人能不能有點正常的邏輯?

    刑名老手都懂,判案不僅僅是對照死條文,而且還是靈活的心理博弈!

    如果看不懂案情各方的心理邏輯,那麼隨便判了就肯定要出事。

    林泰來看了看天色,又催促道︰“案情如此明晰,判決如此簡單,推府為何遲疑不決?”

    劉推官差點就把筆管捏斷了,生平就沒見過這麼囂張的重刑犯!

    如果你不是有個分關主吏的身份,早就以“咆哮公堂”先打二十殺威棒了!

    看劉推官還是沒表示,林泰來情急叫道︰“我的時間不多了!快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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