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是林河,就連一向憨厚的古小天臉上也是露出了一絲笑容。
林律師果然神通廣大,竟然在事前就料到了對方的辯論觀點。
既然如此,那今天就沒什麼好怕的了。
咚!
“請問原告方,是否要對被告方的觀點提出不同意見?”
“當然!”古小天應聲而起,找出林河早就羅列在紙張上的反駁點,道,“法官同志,我方認為被告方將這個電磁爐解釋為無償贈予物品,這點有失偏頗,太過片面了。”
“無償贈予,最重要的就是‘無償’兩個字,這個行為在法律中的解釋為,贈與人在贈予行為中,並不帶任何附加要求,而受贈予的一方,也不必為此付出任何一點的代價。”
“而這個代價可以指金錢,勞動,或者是言語上的幫助。”
“而事實上呢,當日北國商場舉辦的抽獎活動,並不是無償的,也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參加的。”
“北國商場的抽獎活動,是有一定的條件的,那就是當日在商場購物超過一千元,才會得到一次抽獎資格。”
“也就是說,商家是利用顧客當日消費的利潤,來舉辦這場抽獎活動。”
“而林錦堂雖然沒有支付電磁爐的費用,但是當日他在北國商城購買手機,可是足足支付了1680元的費用。”
“電磁爐的費用,應該就是包含在這1680元當中。”
“商家的這種行為,怎麼能夠解釋成無償贈予呢?”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條的解釋,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
“但是這個法條的第二款也同時規定,附加義務的贈予,贈予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這個電磁爐,可以看做是林錦堂先生所購買的,只不過他所付出的報酬也一並包含在當日所購買的手機里了”。
“根據我們國家的《產品質量法》規定,因產品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受害人既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
“而北國商場,這是這個制造有缺陷電磁爐的銷售方,因此,我方要求他們承擔一切侵權責任,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謝謝法官,我的答辯完畢。”
古小天說完,甚至還很有禮貌的給台上的三位法官鞠了一躬。
旁邊,林小倩微微仰頭,看著此刻口若懸河,充滿自信的古小天,眼中不禁浮現出了星星之色。
天吶,原來小天的專業能力這麼強。
還有,他在法庭上為自己出頭的樣子好帥啊。
以前怎麼沒發現,小天竟然這麼優秀。
愛了,愛了。
林河將這一切盡收眼底,眸中露出一絲笑意。
小天吶,我這個做師傅的,可真是為你操碎了心啊。
咚!
“請被告方提出質證觀點。”尹鴻才提醒道。
說完,還不忘看了古小天一眼,這年輕人不錯唉,反駁有理有據,怪不得三哥對他這麼放心呢。
“法官同志。”保學明起身道,“原告方剛才說,購買電磁爐的費用,已經包含在手機中,這個觀點是錯誤的。”
“事實上,同款幸好的小米5s,1680元的手機價格,已經十分低廉了,這在業界內是共識,北國商場並沒有加價漲價的行為。”
“而抽獎活動,只是北國商場為了回饋客戶,而舉辦的活動。”
“就算是沒有這個抽獎活動,手機價格也是1680元。”
“因此,這個電磁爐完全可以算作是無償贈予的物品。”
“如果原告方有需要,我們北國商場可以負責聯系電磁爐的生產商,協助他們維權。”
“但是原告方向我們索賠,我覺得這並不合理,因為我們並沒有在這個電磁爐的贈送中獲利。”
現在法庭爭論的觀點已經很明確了,那就是這個電磁爐到底是無償贈予還是有償贈予。
如果是無償的,北國商場不必為林小倩一家人的意外事故賠償一分錢。
如果是有償的,那麼很抱歉,北國商場作為電磁爐的銷售商家,該賠多少錢就得賠多少錢。
只見古小天沉吟片刻,在面前翻出一張紙,照本宣科道,“既然被告方堅稱這個有問題的電磁爐是無償贈送的。”
“那麼我想問一下,當日北國商場舉辦的這個抽獎活動,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參加?”
被告席上,保學明搖了搖頭。
“既然如此,那又何來無償一說呢?”古小天侃侃而談,“事實上,北國商城的抽獎活動,必須要滿足商家提出的消費金額要求,才能參加抽獎活動。”
“難道你方要說,林錦堂當日在北國商場購買手機,你們並沒有在其中獲利嗎?”
"事實上,你們在林錦堂身上賺取到了足夠的利潤,才會同意他參加商場的抽獎活動。"
“在這場交易中,你們既然賺到了利潤,又怎麼能說電磁爐是無償贈予的?”
“由此可見,北國商場送給林錦堂先生的電磁爐,應該是附帶義務的贈予,只不過這個義務,並非是我們大家常見的直接金錢義務,而是轉嫁金錢義務。”
被告席上,保學明聞言,面色有些難看。
不得不承認,對面這個律師說的有道理啊。
倒是王大治,眼珠子一轉,就開始抖機靈了。
“法官大人,能讓我說兩句不?”王大治看著台上的尹鴻才問道。
尹鴻才點頭,王大治是此次庭審的被告人,自然是有發言的權利。
王大治輕咳兩聲,“林錦堂在我們店里買手機的時候,正值我們北國商場的五周年店慶,當日店里的很多商品都是按照原價銷售的,我們北國並沒有從客戶身上賺取一毛錢的利潤。”
“所以說,當日林錦堂在我們店里買手機,我們並沒有賺他錢,相反,還搭出去一個電磁爐。”
“所以說,這個電磁爐就是我們北國商場無償贈予林錦堂的物品。”
“你們若是不相信的話,我可以給店員打招呼,讓他把林錦堂所購買那款手機型號的進貨單送來。”
“咱們大家一看就知道了。”
王大治也是個人精,這會明白過來法庭上,雙方辯論的觀點是北國商場究竟有沒有在林錦堂身上獲利。
所以,他才會提出讓店員把進貨單送來。
至于送來的進貨單是真是假,那可就不敢保證了,反正這些外行人也看不懂,還不是自己怎麼說都可以。
聞言,古小天的臉色有些難看,這個被告人不是純屬胡攪蠻纏嘛。
我所提出的,你們北國商場究竟有沒有在贈送林錦堂電磁爐的過程中,增加附加義務。
而這人倒好,直接把事情扯到他們商場店里的利潤上去了。
我說你有利潤,你說自己沒利潤,法官到底要听誰的?
要是真按被告的思路去辯護,這場庭審只怕要稀里糊涂的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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