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席上,年齡三十出頭,白襯衣黑西裝,一臉嚴肅的滕俊賢起身,先是跟台上的法官打過招呼。
然後,目光落在被告席上,直至兩秒鐘過後,這才吐了一口氣,拾起桌上的文書,朗聲道︰“2022年9月25日上午11時許,在江城市蕪湖區劉寨村,發生了一起駕車撞人案。”
“事情起因是張家棟,李家亮,曹家虎三人在劉寨村非法搶奪一名7歲孩童。”
“被告人董雲韻駕車從此地經過,見狀,駕車沖撞張家棟三人。”
“事故造成李家亮一人死亡,曹家虎右腿粉碎性骨折,張家棟膀胱破裂。”
“雖然此次事故董雲韻是出于好心救助他人,幫同村人救助被拐孩童。”
“但造成的結果,卻是非常惡劣的,一死一重傷一輕傷。”
“張家棟三人的行為雖然屬于違法犯罪,但罪不至死。”
“檢方根據法律以及輿論考慮,現依法對被告人董雲韻提起公訴。”
“罪名為故意殺人罪,請法庭酌情裁判!”
噠噠噠……
林河右手食指有節奏的敲打在桌面上,發出清脆的響聲。
咚!
“下面請辯護人作出抗辯!”封于 目光落在被告席上。
林河起身,嘴角含笑,“法官同志,本案的起因以及結果,剛才檢方同志已經作出陳述了。”
“這一點,我方暫時沒有異議。”
“不過,檢方控訴的罪名故意殺人,這點完全是在無中生有。”
“首先,在事發當時,我的當事人董雲韻和她姐姐董雲蘭剛從城里逛街回家。” 趣
“在村口的大路上,遇上了匪徒張家棟三人。”
“根據我當事人的描述,當時張家棟擄著孩子,從她們車前經過。”
“董雲韻二人並沒有反應過來,眼睜睜的看著三人擄著孩子遠去。”
“直至後來,孩子的奶奶常桂花上前,哭訴了事情的經過,並請求董雲韻追上去救人。”
“從這點來說,董雲韻當時的主觀上,並不存在殺人的念頭,且完全是事出突然,之所以要開車撞人,只是救人心切。”
“至于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是她沒有想到的,我方在此對逝者家屬表示默哀!”
根據主客觀相統一的入罪學說,這個故意殺人罪名,是無論如何都不會落在董雲韻頭上的。
檢方代表會以故意殺人起訴董雲韻,這點林河是早有預料的,所以這會應對起來相當輕松。
滕俊賢起身,面無表情的盯著林河,“辯護人,我想提醒你一點。”
“董雲韻作為一個成年人,明知道車子面前有三個人,卻依舊是開車向他們撞去。”
“根據嫌疑人張家棟幾人的回憶,當時董雲韻開車撞向他們時,車子一直是在高速行駛中,絲毫都沒有踩剎車的跡象。”
“或許如你所說,一開始董雲韻的確是沒有主觀上的惡意性。”
“但是呢,她作為一個司機,應當知道高速行駛下的車子撞到人,後果會有多麼嚴重。”
“而當時,董雲韻一直是在猛踩油門,說明她是在有意放任乃至加大危害的發生。”
“而結果呢,也是造成了一死兩傷的結果。”
“因此,我覺得,檢方以故意殺人罪名起訴董雲韻,這點並無不妥。”
滕俊賢的意思很簡單,董雲韻加大油門撞向張家棟三人的行為,這就是在故意殺人。
明知道前方是血肉之軀,卻依舊操縱汽車猛烈向他人撞去,這個行為可以說是很惡劣的。
不得不說,董雲韻當時加油門的舉動,的確給她在庭審時,造成了極大的被動。
林河看了一眼旁邊的董雲韻,後者低下頭去,小聲道,“林律師,我當時只想著救人了,腦子根本就沒想那麼多。”
“要是知道後果如此嚴重,我也不會把車子開的那麼快。”
“沒事,看我的就好。”林河輕笑道,“我不是要怪罪你的意思。”
為救孩子,開車撞擊人販子,林河覺得,自己當時遇到那種情況,也會這麼干的。
林河轉頭,將目光看向台上的封于 道,“法官同志,我覺得在這起案件中,我的當事人救人和撞人的舉動,兩者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不應該分開來談。”
“容我以當事人的視角,簡單介紹一些當時的情形。”
“當時,董雲韻正在主駕駛上坐著,常桂花也就是被擄孩子的奶奶,嚇得面無土色,神情慌張的趴在車子邊上,跟我的當事人講述了事情的經過,並請求我當事人開車追擊對方。”
“這一點,常桂花女士就在庭審現場,她可以作證。”
說罷,林河目光落在觀眾席上,那個肥胖的婦女身上。
咚!
“常桂花女士,你是否可以為辯護人的發言作證。”
“我有必要提醒你一下,證人發言,必須要實事求是,不得帶有半點個人主觀思想。”
“如果證人證言有弄虛作假的成分,從而影響到公平公正的法庭判決,證人將會對此擔負法律責任。”
封于 看著觀眾席上的常桂花,按照慣例對她作出提醒。
“法官大人,我知道。”常桂花點點頭,認真道,“我就是那個被搶孩子嬋嬋的奶奶,我可以作證,林律師剛才說的話都是真的。”
“當時我正帶著孩子在家門口曬太陽,上個廁所的功夫……”
常桂花將當時孩子被搶,以及她見到董雲韻姐妹倆這段經過描述一番。
大致情況跟林河剛才所講述的,並沒有太大的偏差。
戴眼鏡的年輕書記員吧嗒吧嗒,將常桂花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記錄在案。
咚!
“證人證言與辯護律師所述並無出入,可以被法庭采信,請辯護律師繼續發言!”
林河繼續道,“試想一下,搶孩子這種惡劣的犯罪舉動,或許有些人一輩子都不可能遇上。”
“我當時人只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子,她也是第一次遇上這種事情,第一次直面罪犯。”
“說不緊張,說能冷靜應對,那是假的。”
“人的大腦在興奮,恐懼等一系列的緊張情緒下,很容易做出一些難以理解,不理智的行為這都是正常現象。”
“檢方代表以董雲韻當時加油門的舉動,對她作出故意殺人的控告,這點完全脫離了實際情況。”
“事實情況是,我當事人董雲韻當時救人心切,頭腦之中只有救人的念頭,並沒有那些亂七八糟的想法。”
“之所以會出現重大傷亡,也並非是她想要的結果,她當時想的,只是救下孩子。”
“我想說的是,一件善行中的錯誤,不應該作為一個人的入罪依據。”
“這樣做,實在是有違公序良俗,不符合當代懲惡揚善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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