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也一樣!”
公屏上,立馬刷出了一大片張飛的經典台詞。
林河見狀,揉了揉鼻子笑道,“大家都認為張三無罪,這點好像也有道理。”
“不過事實上,張三是被警察以治安管理法拘留5日,並罰款一千元。”
“原因呢,是他涉嫌嫖嫦,雖然最後沒有嫖成,但這也算是犯罪未遂。”
“相比既遂犯,未遂犯可以減輕30%-50%的處罰。”
“大家也先別急著震驚,先听我解釋,民警同志這樣處罰張三,也是有著法律依據的。”
“眾所周知,我們國家對賣銀嫖嫦的定位為︰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間或者異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x關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務)。”
“注意,咱們故事中看張三的行為,嫖娼兩要素,金錢和不特定異性,他都符合了吧。”
“最後之所以沒樸成,只是因為他意志以外的原因罷了。”
“當然,也正是因為他沒樸成,民警同志才有足夠的理由給他開具處罰結果。”
“不知大家听懂了沒?”
林河說完,一臉壞笑的盯著屏幕。
“臥槽,這也能行?”
“我怎麼覺得主播話里有話啊,什麼叫正是因為張三沒樸成,才能給他定罪,難不成樸成了,就沒辦法給他定罪了?”
“細思極恐吶,看主播那奸詐的笑容,樓上的說法十有八九是對的。”
“強烈要求主播說一說,如果張三樸成了,那結果會怎麼樣?”
“對,主播說說看唄!”
林河看到眾網友的留言也是哭笑不得,我是這個意思嗎?
我有這個想法嗎?
你們是怎麼看出來的?
不得不說,這群網友真是機智過頭了。
林河淡淡一笑,“如果上述故事中,張三將錯就錯,真把事情給辦了。”
“那麼警察來的時候,這事兒還真不好處理了。”
“或者是張三再干脆一點,見到妻子的那一刻,直接給妻子兩個大逼兜,大罵道︰好啊,果然是你,我早就听說你在外面不學好……”cascoo.net
“張三被抓,說到底還是他的運氣忒差,從當時警方掌握的情況來看,他的行為就是在違法犯罪,或者是臨場反應不夠機敏。”
“這下,你們這幫網友懂我的意思了嗎?”
伴隨著林河的話語,直播間瞬間就變成了歡樂的海洋。
“主播牛逼,小母牛拉大鋸……巨牛逼啊!”
“神踏馬我早就听說你在外面不學好,主播真是我們人生經驗的導師啊。”
“大師,我悟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自己叫的 ,含淚都要打完,不然就容易被抓。”
“就這?求主播來點攢勁的節目,我想听那種一學就能讓人進去的故事。”
“學費大飛機奉上!”
旋即,一架帶有發光特效的大飛機出現在屏幕上。
有了這位網友的帶頭,直播間的禮物嘩嘩的往上飄。
尤其是那種帶特效的禮物,簡直都把林河的手機屏幕給玩壞了。
一斤大紅袍,兩斤大紅袍……嘿嘿。
林河看著屏幕上飄動的禮物,心里簡直都要樂開了花。
不過這幫網友想要攢勁的故事,倒是得好好想一想。
嗯……有了。
林河看著手機屏幕笑道,“非常感謝大家的禮物支持,下面,咱們就開始正攢勁的……故事。”
“話說張三呢,是某個地方的基層干部。”
“不過張三這個人呢,十分喜歡上進,特別想要組織上為他加一加擔子,提拔一下。”
“恰好最近有傳言,說組織上將會提拔一批年輕干部。”
“于是,張三十分心動,就想到了給領導送禮。”
“但是呢,他又害怕送禮之後,自己的目的依舊是不能達成。”
“這樣的話,自己就虧大發了,為此,整日愁眉苦臉的。”
“張三老婆看到他整日茶飯不思的,就給他出了一個主意。”
“咱家衣櫃底下不是還放著3萬塊錢的假錢嘛,要不你拿這個給領導送去?”
“張三一拍腦門,樂道︰對呀,我怎麼沒想到呢。”
“假幣送出去,就算領導辦不成事,自己也沒有什麼損失。”
“于是張三找到領導︰領導,我的事情您幫我運作一下,這些只是見面禮,如果事情辦成了,我再給您送點來。”
“領導見張三這麼懂事,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勵道︰你這個小同志,就拿這個考驗干部?”
“不過我喜歡,東西留下,你先回去等消息,有好消息我會及時告訴你的。”
“但是呢,錢剛送出去沒幾天,領導就被紀委同志給帶走了。”
“那麼問題來了,張三的行為到底算不算是行賄罪呢?”
“還有張三的領導,有沒有構成受賄罪?”
林河說完,一臉笑意的等著眾網友的答案。
這個問題難嘛,不難。
行賄,受賄,都是法律條文中明令禁止的行為。
凡是有這種行為的,毫無疑問的,都是違法的。
但是呢,怪就怪在,張三拿的是假幣去行賄,而領導誤以為是真幣,將這筆錢給收下了。
假幣的使用價值能跟真幣的使用價值一樣嗎?
顯然是不能的。
所以,林河才會拋出這麼一個故事,來檢驗一番眾多網友這段時間的學習成果。
“假幣行賄?三哥的故事總是這樣奇葩。”
“我覺得,兩人都不應該構成犯罪吧,畢竟,兩人之間的非法交易,使用的是假幣,這就跟拿假幣去娼嫦一樣,能構成違法嘛,顯然是不可能的。”
呃!
林河倒是沒想到,有網友還能夠引經據典,說出這樣一個故事。
看來張三當初拿假幣去嫖嫦的行為真是深得人心啊。
不過……這個故事的情況,和所侵犯的法律益,跟那次好像都不是一碼事。
“對,支持無罪論,畢竟這是一場非法交易,而張三使用的又是假幣,違法交易本就不受法律保護,張三拿假幣去行賄,沒毛病。”
“沒毛病,雙方都無罪。”
當然,也有對這件事情持不同觀點的。
“這件事情應該不能這麼看吧,張三把假幣送給領導,最起碼在領導的心目中,張三是給自己送錢來了,他當時並不知道這是假幣。”
“根據領導當時的主觀心態,他就是在受賄。”
“所以,領導的行為應該定性為受賄。”
“但是,如果領導的行為定性為受賄的話,那麼,送錢之人,也就是張三,也應該是行賄罪。”
“一點淺見,說的不得的話,還請主播批評指正。”
林河看了這位網友的留言,心中默默給他點了個贊。
這麼懂禮貌的網友,屬實不多見了(書友要是這麼懂禮貌的話,我在書評區也不至于被噴的那麼慘。)
這是一塊學法的 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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