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也不能全怪程文耀,他作為一個執業十年的老律師,進出法庭對他來說,就跟吃飯喝水一樣簡單。
但,法庭遇三哥,這還是大姑娘上轎……頭一遭。o.net
再加上林河以前那些彪悍的戰績,可謂是如雷貫耳。
原本準備充分,還有八成把握拿下這場庭審的程文耀,在見到林河的一瞬間,就覺得,這八成把握是不是有些太理想了?
要不,換一換吧,換成對面八,自己二。
好不容易,程文耀調整好自己的情緒。
他深吸一口氣,拋開心中的那些雜念,努力平復自己的情緒。
“法官大人,我方江州銀行于2019年8月8日,借款給名為高大春的230萬元整人民幣,用于工程款周轉。”
“約定利息為每年一厘五,三年之後,連本帶息一塊歸還。”
“如今三年過去,到了還款時間,高大春依舊遲遲未能歸還這筆欠款,且下落不明。”
“而當時的借據上,除了高大春之外,還有其妻子桑紅玲的簽名。”
“因此可以認定,這份借款合同,是由高大春夫妻二人共同出具的。”
“現在,我方江城銀行請求法庭判決,被告人桑紅玲歸還原告江城銀行欠款連帶利息合計3335000元整。”
說完之後,程文耀將借據原件提供給場內的書記員,再由書記員遞交給台上的金瑞達。
雖然早有準備,但是桑紅玲听到300多萬這個數字後,心髒還是忍不住狠狠揪了一把。
這麼多錢,我就是領一輩子工資也還不起啊。
金瑞達看過證據之後,再由書記員交給桑紅玲。
“被告,請你鑒別一下原告方提供的證據,是否為當時你和你丈夫共同出示的那一張。”
桑紅玲不用看,就知道這份借據是假的。
最起碼,借據上自己的署名是假的。
因為自始至終,她根本就不知道這張借據的存在。
林河遞給桑紅玲一個放心的眼神,隨後起身道︰“法官同志,對于原告方的控訴,我方有幾個問題質疑需要提出。”
咚!
金瑞達滿臉堆笑,“嗯,被告律師請發言。”
林河沖他一笑,隨後朗聲道︰“首先我想說明一點,我的當事人根本就不知道有這張借據的存在。”
“因此,原告方要求我方歸還這三百多萬的借款,實在是于法無依。”
話音剛落,程文耀就起身道︰“既然你方稱不知道這張借據,那麼我想請問一下,借據的落款處,桑紅玲的名字是怎麼回事?”
林河氣定神閑的坐在那里,“很簡單,偽造的唄!”
“雖然高大春和桑紅玲是夫妻關系,但是兩人已經結婚十幾年了,目前生活基本處于分居狀態。”
“而你方提供的這份借據上的簽名,正是高大春瞞著妻子桑紅玲的所簽下的。”
咚!
金瑞達一敲小錘,問道︰“被告方律師對于你的說法,是否有證據支持?”
林河淡淡一笑,“自然是有的。”
“這是一張萬州來客酒店2019年8月8日的入住發票和信息,上面的入住人員正是桑紅玲女士。”
“桑紅玲作為一位人民教師,那段時間暑假,正好是學校派她外出學習進修。”
“她當時人在萬州,又如何前往江州銀行跟丈夫高大春一塊完成借款?”
“除了一張來客酒店的入住信息之外,我們這里還有一份萬州烤魚的消費記錄,也可以證明……”
林河說著,將手中的兩樣證據交給迎面走來的書記員同志。
其實,要證明那份借款協議上簽名的有效性,當然不止這一個辦法。
桑紅玲只要前往權威的鑒定中心,鑒定一下筆跡,同樣也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只不過那樣的話,一是需要花錢,二是所需的時間長。
那天兩人在律所見面,林河只是隨口一提,讓桑紅玲回憶一下8月8日,也就是‘簽訂借款協議’時自己在干嘛,好為自己證明清白。
如果能找到證據證明不在場那就更好,找不到再去鑒定機構鑒定。
沒想到,桑紅玲居然真的找到了相關的證據。
金瑞達認真審視了一遍林河提供的兩張消費清單,扶了扶厚重的眼鏡道︰“證據真實有效,請問原告方是否還有異議?”
程文耀起身,小心翼翼的看了林河一眼,“有沒有一種可能。”
“我就說可能啊,被告桑紅玲,有沒有一種可能,中午在萬州吃了烤魚,然後下午和丈夫高大春去江州銀行簽署了一份借款協議?”
“畢竟,現在高鐵修的這麼發達,從萬州到江城,三四個小時就可以到了。”
雖然他此刻有點虛林河,但是,雙方同台競技,要是自己都不敢出招,那也太對不起自己的東家了。
無奈,程文耀只能小心翼翼提出懷疑。
爭取在林河發飆之前,結束這場庭審。
“呵呵噠。”林河淡淡一笑,“我承認,原告律師說的好像有那麼一些道理。”
“同樣,我方認為,當時雙方的借款合同應該是在銀行簽訂的吧。”
“既然如此,就請你們把當時銀行的監控錄像拿出來看看。”
你方說這份借款合同是桑紅玲和他丈夫一塊出具的,我方拿出證據,質疑你方說法的真實性。
既然你方質疑我方證據,用一種違背大眾邏輯的方法解釋我方行為。
那就要你方重新提出有力證據,來推倒我方的說法了。
法庭審理,類似于回合制游戲一樣,你一招,我一招,到最後就是看哪方提出的證據硬了。
原告席上,程文耀沉默不語。
說實話,開庭之前,他也猜測到了桑紅玲一方會有這個答辯思路。
同樣是請求查看一下當時的錄像,但是江州銀行以監控錄像丟失為由,拒絕了他這個請求。
咚!
“請問原告方,是否可以提供當時借款的監控視頻?”金瑞達問道。
程文耀輕吐一口氣,看著金瑞達道︰“法官大人,由于當時高大春和桑紅玲簽署借款協議的地點在行長辦公室,而這間辦公室里並沒有安裝監控視頻,所以並沒有監控錄像可以拍攝到兩人當時的借款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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