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辯論觀點一出,直播間的網友笑了。
“原來這個真不屬于槍尖啊,我悟了,大師!”
“拿個本子記下,這個解釋對我第四天災很重要。”
“天災同志,你這個想法很危險吶!”
……
林河揉了揉鼻子,繼續道︰
“說完了這個,咱們再分析一下詐騙這個罪名。”
“詐騙罪(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故事中,張三雖然對女子實施的欺騙行為,但他欺騙的並非是女子的錢財等可以用來等價交換的物品,而是貞操。”
“在我國法律中,對于用來交換的貞操,統統認定為非法行為,所以這是不受法律所保護的。”
“所以,張三的行為也不構成詐騙罪。”
“至于網友所說的最後一條治安管理法,那就跟此事更沾不上邊了,因為自始至終,張三導演都未和該女子提及任何貨幣財產。”
“所以,這也算不上賣銀嫖嫦。”
“對于這個故事,一句話概括︰張三無罪,但不道德。”
“所以,大家听懂了嗎?”
林河說完,大拇指劃過鼻尖,一臉含蓄的盯著屏幕。
就是這麼一個簡單的動作,卻讓直播間直接炸鍋了。
“牛逼,張三無罪,但不道德。”
“太牛逼了,我老婆問我為什麼要跪著看直播?”
“主播今天的這兩個故事攢勁啊,張三已經連續兩次逃脫法律制裁了。”
“靠,又是一個實用性極強的法律小故事,感謝主播傾囊相授的入住小技巧。”
“不知道為什麼,听完主播的故事,我心中瞬間就燃起一個導演夢,我決定了,明年高考過後,就報一個導演策劃類專業。”
“在這直播間待了十分鐘,我忽然覺得自己又刑了。”
“那啥……雖然我是女的,但我一直都有一個導演夢,有興趣演電影的小哥哥請加我的扣扣︰49852…”
“主播這故事不錯,明天就找個導演投資電影去,另外大火箭送上。”
接下來,再次禮物飄屏。
林河覺得這會兒膀胱有些脹,抽空去廁所跟小老弟握了個手。
回來之後,飛快的掃了一眼後台收益,笑著道︰“沒想到,大家還挺熱情的哈。”
“好了,廢話不多說,咱們直接上下一個案例。”
“依舊是張三的故事。”
“話說張三呢,這天早上去公園散步,行至小河邊處。”
“猛然發現腳下一個黑色的塑料袋,于是就撿起來打開一看,好家伙。”
“原來袋子里裝的是紅彤彤的毛爺爺,仔細一數,恰好是一萬元整。”
“張三見四周無人注意到自己,滿心歡喜的帶著一萬元回家去了。”
“後來在使用這一萬元當中,發現這錢是假的。”
“這可把張三氣壞了,整天郁悶的不行,後來靈機一動,心想著拿著錢去atm機上試試。”
“沒曾想,atm機居然能吃下這一萬塊錢。”
“于是,張三通過取款機的方式,將這一萬塊錢存進自己的銀行賬戶中。”
“然後,又通過櫃台,將這一萬塊錢給取出來消費。”
“最後,事情敗露,那麼問題來了,請問張三的行為是屬于犯罪嗎?”
話音剛落,直播間的網友就急不可耐的說道︰
“這個問題簡單,自然是屬于犯罪了,大家說說看,定張三一個使用假幣罪沒毛病吧。”
“沒毛病,我記得主播說過,只要使用假幣金額在4000元以上,就可以定罪量刑了,張三在atm中存入一萬元假幣,這妥妥的是使用假幣罪。”
“來了,來了,容我插上一句,使用假幣金額在4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可定性為數額較大,依法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張三這次栽了,我說的,耶穌都留不住。”
“支持給張三定個使用假幣罪!”
喲呵,大家都這麼懂的嘛,竟然一下子就找到了正確答案。
只是,這個問題好像沒這麼簡單。
林河咧嘴笑道︰“嗯,大家說的沒毛病,這個問題嘛,給張三定一個使用假幣罪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呢,大家想一想,除了使用假幣罪,張三的行為還觸犯了刑法中哪一條罪名?”
還有罪名?
幾十萬的網友微微一愣,這還是個多選題?
張三撿到假幣後,然後存入銀行的取款機了,又從櫃台將錢取出來消費了。
有了。
反應過來的網友直接在屏幕上留言道。
“詐騙罪?”
“盜竊罪?”
“信用卡犯罪?”
林河淡淡一笑︰“沒錯,這個罪名就是盜竊罪。”
“張三明知道自己在銀行中沒有合法債權,卻通過銀行的櫃台取走了一萬元現金。”
“從這點來說,他的確是觸犯了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
“金額達到三千元以上,可依法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還要賠償銀行的損失。”
“所以說,大家听懂了嗎?”
林河說完,一臉淡笑,注視著屏幕,眾多網友似乎在他的眼楮中發現了一縷紅光。
“臥槽,主播流批啊!”
“要說普法主播,還得看三哥的,看別的咳嗽。”
“一種目的,兩種犯罪,妙啊妙!”
“小母牛……”
“主播,我是司機老于,還記得我嘛,一輛大跑車奉上,別嫌少!”
老于?
林河微微一愣,似乎想起來了。
這個人應該就是退還顏曦月三十多萬車費的那個司機。
于是乎,專門點開了老于的賬號,又在私信中夸贊了一番老于當天的高風亮節,實乃吾輩之楷模。
這可把對方樂的不行,又是嗖嗖的回了兩輛大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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