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張三︰那個敲錘的,你完了

第264章 怎麼可能是他?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一天一個達不溜 本章︰第264章 怎麼可能是他?

    林河解釋道︰“刑法19款規定: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所以說呢,撿到信用卡消費,想要不涉及犯罪,就要把金額控制在1000元以下。”

    “小天,你懂了嗎?”

    林河說完,沖著古小天露出兩排潔白的牙齒。

    “有這麼一條規定嗎?”古小天有些不確定道。

    “廢話。”林河翻了翻白眼︰“自己拿手機查法條去吧。”

    果然,對面的古小天還真拿出手機翻看起來。

    林河看得一陣無語,這小子太放肆了,居然敢懷疑我張某人說的話。

    半晌之後,古小天放下手機,沖著林河道︰“唉,林律,神了,還真有這麼一條解釋法條。”

    “怪不得大家都說龍國法律一斗……”

    “行了,行了。”林河擺擺手道︰“既然你知道答案了,那麼接下來就換我考考你。”

    “假如說張三撿到了這張沒有密碼的信用卡,此後的一個月,他每天都拿著這張信用卡在樓下的早餐店吃早點。”

    “最終,消費金額為677元。”

    “一個月後,失主發現了有人一直在盜刷自己的信用卡並報警。”

    “張三被檢察機關起訴,請問張三的行為有沒有構成犯罪?”

    听過林河的問題,古小天不假思索︰“有,張三構成了盜竊罪。”

    “為什麼呢?”林河笑眯眯的問道。

    古小天直接道︰“在我國刑法中,有一個概念叫做連續犯罪,這個概念同樣也適用于盜竊罪。”

    “刑法規定︰所謂多次盜竊,應為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

    “這一規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盜竊累計數額仍達不到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內,多次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以"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的情形來定罪處罰。”

    古小天說完,一臉小得意的看著林河。

    林河輕輕撫掌︰“不錯,不錯,這個答案十分標準。”

    “下一個問題,張三和李四為同村居民。”

    “這天,張三經過李四家門口,發現屋內桌子上放了一包華子。”

    “走近一看,張三心中大喜,因為這包華子還未開封。”

    “于是,滿心歡喜的將這包華子順走了。”

    “請問,張三的行為有沒有犯罪?”

    “這個嘛!”古小天想了片刻,道︰“張三的行為應該屬于入戶盜竊,而且是加重型犯罪。”

    “如果量刑,起碼在三年以上。”

    林河追問道︰“為什麼呢?”

    古小天應道︰“入戶盜竊,不論次數,不論盜竊價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責任。因為入戶盜竊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住宅權,而且極易引發搶劫、殺人、強奸等惡性刑事案件,嚴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

    ……

    一下午的時間,古小天向林河討教了不少法律上的疑問。

    林河見他如此好學,自然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下班時候,張炫邁應約而來,三人一同下樓吃飯。

    本來,以古小天的意思,第一次請心目中的偶像吃飯,應該找一家上檔次的飯店。

    林河听了之後,直接拒絕了。

    古小天給自己做助理,工資雖然不低,但平日里都是靠這點工資生活呢。

    要真是一頓飯干掉他上千塊,林河都覺得有些于心不忍。

    還不待古小天再次說話,林河就帶著二人直接去了上次那家干鍋鴨頭。

    好吃不貴,經濟實惠,再點上兩瓶雪花,當真是愜意極了。

    ……

    很快,就到了常遇春案的開庭日期。

    上午,林河幾乎是掐著時間點來到法院的。

    到了法院,跟常遇春匯合之後,便是直接帶著他進了法庭。

    法庭上,林河眼眸微閉,安靜等待著開庭。

    九點鐘,三位法官進場。

    主審法官徐建青掃視全場,只是覺得被告席上那個年輕人有些熟悉。

    不過由于林河並未睜眼,而且是微微勾頭,徐建青沒有看清楚他的五官,所以也並沒有太當回事。

    咚!

    徐建青朗聲道︰“下面我宣布,原告鄭浩訴被告常遇春故意傷害一案,現在正式開庭審理。”

    “下面,就請原告方根據已經發生的事實,並作出控訴。”

    由于常遇春兩人都在法院提交了訴狀立案,而且被告又都是對方的名字,所以法庭就作並案處理了。

    所以,今天的庭審為鄭浩訴常遇春,常遇春這個立案人理所當然的變成了被告。

    原告席上,身材矮小的中年人起身,道︰“法官大人,在2022年6月6日,中午1時許。”

    “我的當事人正在福西路上賣切糕,而被告毫無預兆的從一輛黑色小轎車里沖出來。”

    “然後,不由分說的對我的當事人進行毆打,將我的當事人鄭浩6根肋骨打斷,已經造成了輕傷的結果。”

    “被告人此舉,已經觸犯了刑法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此,我方請求以故意傷害罪嚴判對方。”

    “並要求對方支付鄭浩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合計十二萬元。”

    咚!

    徐建青一錘子敲下,隨後道︰“下面,請被告方作出抗辯。”

    林河緩緩睜開眼楮,咧開嘴,沖著台上的三位法官笑了笑。

    臥槽!

    臥槽+1

    臥槽+2

    他這一笑可不要緊,瞬間就把三位法官同志給驚呆了。

    怎麼是他?

    怎麼會是他?

    怎麼可能是他?

    三位法官對視一眼,皆是從對方眼中看到了一抹凝重。

    今天這場庭審,可是絲毫大意不得啊。

    無它,只是因為被告席上坐著的那位。

    特別是主審法官徐建青,他這會都感覺腿肚子都是有些發軟。

    l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101novel.com手機版閱讀網址︰

加入書簽 上一章 目 錄 下一章 加入書架 推薦本書

如果您喜歡,請把《狂徒張三︰那個敲錘的,你完了》,方便以後閱讀狂徒張三︰那個敲錘的,你完了第264章 怎麼可能是他?後的更新連載!
如果你對狂徒張三︰那個敲錘的,你完了第264章 怎麼可能是他?並對狂徒張三︰那個敲錘的,你完了章節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後台發信息給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