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河掃了一眼屏幕,直接了當的說道︰“好了,有請下一位連麥網友。”
嘟嘟嘟……
“主播你好,我的情況是這樣的。”
同樣是一名女性的聲音,這次,人家直接開門見山︰“上周六,我帶著兒子去金店給自己買首飾。”
“我正在那里看戒指呢,只听得‘ 嚓’一聲。”
“扭頭一看,是我兒子不小心把他們店里一枚玉鐲子踫到地上打碎了。”
“當時我整個人都懵了,心道這下完了。”
“後來,金店要我賠償玉鐲子的價格,整整三萬八吶。”
“我們就是一普通的工薪家庭,三萬八這可不是一筆小數字。”
“我本想著跟他們店里協商一下,能不能少賠一點,但是他們死活不同意,非要讓我們原價賠償。”
“我一時也拿不出這麼多錢來,結果因為這事,都鬧上了法院,主播你說,這件事法院會怎麼判定呢?”
“張三律師,您可一定要幫幫我啊!”
呃?
這件事嘛。
放誰身上都覺得挺倒霉的。
別說這位女士只是一位普通家庭收入的婦女,就算是林河現在懷揣幾百萬。
要是逛個金店,被訛上三萬八,心中也是挺不爽的。
甚至內心中,還隱隱有一種把對方老板送進去的沖動。
林河吐了一口氣,問道︰“這位女士,按照道理來說,這麼貴重的玉鐲子,不應該都是放在櫃台里的嗎?”
“怎麼會被你家小孩子打碎?”
“難道是你家小孩子把人家櫃子推倒了嗎?”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熊孩子的父母鐵定要擔全責的。
“不是的。”
女人解釋道︰“當時那枚鐲子就放在桌子上,並不是在櫃台中。”
“他們店員解釋說,是上一位顧客試戴之後,還沒有來得及收起來,就被我家小孩子踫到地上,給打碎了。”
哦,既然是這樣,那這問題好像不大。
只要孩子不是故意的,那就一切好說。
林河輕笑一聲,道︰“女士你也別上火,根據你說的這種情況,咱們就從法律上分析一下雙方的行為和責任。”
“首先,你家孩子打碎玉鐲子的行為,已經構成的民事侵權,這點是毋庸置疑的。”
“民法典1165條規定︰行為人因為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要承擔侵權責任。”
“也就是說你家孩子要對店家做出賠償,因為孩子還小,是限制民事責任能力人,由其監護人代為賠償。”
“至于是否真的要賠償對方三萬八千元,這一點就很值得商榷了。”
“按照你說的,如此貴重的首飾就那麼堂而皇之的放在櫃台上,且沒有設置任何保護裝置,金店一方也是有一定責任的。”
“具體責任怎麼劃分,到時候要看法官怎麼判定的了,不過我估計是你們雙方五五開。”
“而且,這枚鐲子的價格,也不是金店一方說了算的。”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就是說呢,商家要求你必須原價購買損壞的玉鐲,這個主張也是不合理的。”
“如果玉鐲能夠修復且可行,應當優先修復,則賠償的數額限于修復費用和貶值損失(即使修復價值仍與受損前有差額),只有不能修復或者“顯有重大困難”,才可以要求賠償整體的“重置費用”。”
“如果玉鐲確實不能修復了,你也可以要求金店出示玉鐲價值憑證,證明這枚玉鐲確實價值三萬八。要知道,商家的貨物標價,都是包含了自己的利潤在里面的。”
“總之一句話,賠肯定是要賠償商家的,畢竟你家小孩子是侵權方,但是具體賠多少,可不是商家一個人說了算的。”
“到了法庭上,法官自然會根據商品的真實價值,雙方的擔責比例,來裁定你具體要賠商家多少錢的。”
“不知道,這位女士你听懂了嗎?”
林河喝了口水,笑呵呵的問道。
“我知道了,謝謝你張律師。”女子感激道。
這點倒是讓林河微微有些意外,這麼復雜的知識點,他都準備簡化一點再講第二遍了,沒想到對方居然听懂了。
“嗯,明白就好。”
林河微微一笑,切斷了連麥。
接下來一個小時,林河接通連麥,回答對方的疑問,接通……
【叮,恭喜宿主,完成系統隨機任務!現獲得以下獎勵!】
【獎勵一︰獲得交通法大全(倒背如流)。】
【獎勵二︰獲得一百點狂徒值。】
哦豁,終于完成任務了嗎,林河掃了一下時間,已經是下午六點鐘了,早過了下班時間。
“好了,今天的普法欄目就先到這里,咱們下次有機會再見!”
林河揉著後腰說道,直播這玩意兒,還挺費腰的。
坐了這麼久,感覺腰都不是自己的了。
“主播別走,我這里有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想要請教一下,剛才一直申請連麥呢,一直沒有連上!”
林河剛準備下播,屏幕上就來了一大串橘黃色的飄屏字體。
“小轎車核載5人,副駕駛不坐人,後排坐4個人,這算不算超載?”
嘶,這是什麼鬼畜問題?
林河掃了一眼這個抖音id叫魔尊的家伙,很想問一問他當時到底經歷了什麼?
被這個問題搞蒙圈的不止是林河,同樣還有直播間的幾百萬網友。
“不算,只要沒人開車,就算是後排坐八個人都不算超載。”
“臥槽,這也行?那我再問一下,後排不坐人,副駕駛坐四個人算不算?”
“我覺得吧,只要人頭數不超標,你們別說是坐副駕駛了,就是在後排疊起來都行。”
“你要是這麼問的話,那我也想起來了,請問車上坐了包括司機在內的四人,還有一個孕婦,這算是超載嗎?”
“俺也想問一下,副駕和後排不坐人,大家都擠在後備箱里可以嗎?”
林河不得不感慨,這幫網友的腦洞之大。
人家明明問的就是一個很正經的問題,為啥你們的回答都這麼不正經呢?
林河嘆了一口氣道︰“事實上,對于這位網友的問題,好像已經觸及到了我國法律的盲區。”
“不過呢,大家如果考慮到現實問題,這個問題應該就很好回答了。”
“現在國內很多城市都已經開始在查後排的乘客有沒有系安全帶了,據我所知,國內好像還沒有車商生產過後排有四條安全帶的車系吧。”
“別說國內沒有了,就連國外也沒有吧。”
“一句話,不超載,但是違反交通法!”
“好了,大家再見!”
這次,林河學聰明了,跟大家打過招呼後,直接光速下播,省的再踫上一些鬼畜一般的問題。
關掉直播後,打開直播後台看收益。
一斤大紅袍,兩斤大紅袍……
數著數著,林河的臉上都樂開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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