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張三︰那個敲錘的,你完了

第208章 對于這位網友的問題,好像已經觸及到了我國法律的盲區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一天一個達不溜 本章︰第208章 對于這位網友的問題,好像已經觸及到了我國法律的盲區

    林河掃了一眼屏幕,直接了當的說道︰“好了,有請下一位連麥網友。”

    嘟嘟嘟……

    “主播你好,我的情況是這樣的。”

    同樣是一名女性的聲音,這次,人家直接開門見山︰“上周六,我帶著兒子去金店給自己買首飾。”

    “我正在那里看戒指呢,只听得‘ 嚓’一聲。”

    “扭頭一看,是我兒子不小心把他們店里一枚玉鐲子踫到地上打碎了。”

    “當時我整個人都懵了,心道這下完了。”

    “後來,金店要我賠償玉鐲子的價格,整整三萬八吶。”

    “我們就是一普通的工薪家庭,三萬八這可不是一筆小數字。”

    “我本想著跟他們店里協商一下,能不能少賠一點,但是他們死活不同意,非要讓我們原價賠償。”

    “我一時也拿不出這麼多錢來,結果因為這事,都鬧上了法院,主播你說,這件事法院會怎麼判定呢?”

    “張三律師,您可一定要幫幫我啊!”

    呃?

    這件事嘛。

    放誰身上都覺得挺倒霉的。

    別說這位女士只是一位普通家庭收入的婦女,就算是林河現在懷揣幾百萬。

    要是逛個金店,被訛上三萬八,心中也是挺不爽的。

    甚至內心中,還隱隱有一種把對方老板送進去的沖動。

    林河吐了一口氣,問道︰“這位女士,按照道理來說,這麼貴重的玉鐲子,不應該都是放在櫃台里的嗎?”

    “怎麼會被你家小孩子打碎?”

    “難道是你家小孩子把人家櫃子推倒了嗎?”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熊孩子的父母鐵定要擔全責的。

    “不是的。”

    女人解釋道︰“當時那枚鐲子就放在桌子上,並不是在櫃台中。”

    “他們店員解釋說,是上一位顧客試戴之後,還沒有來得及收起來,就被我家小孩子踫到地上,給打碎了。”

    哦,既然是這樣,那這問題好像不大。

    只要孩子不是故意的,那就一切好說。

    林河輕笑一聲,道︰“女士你也別上火,根據你說的這種情況,咱們就從法律上分析一下雙方的行為和責任。”

    “首先,你家孩子打碎玉鐲子的行為,已經構成的民事侵權,這點是毋庸置疑的。”

    “民法典1165條規定︰行為人因為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要承擔侵權責任。”

    “也就是說你家孩子要對店家做出賠償,因為孩子還小,是限制民事責任能力人,由其監護人代為賠償。”

    “至于是否真的要賠償對方三萬八千元,這一點就很值得商榷了。”

    “按照你說的,如此貴重的首飾就那麼堂而皇之的放在櫃台上,且沒有設置任何保護裝置,金店一方也是有一定責任的。”

    “具體責任怎麼劃分,到時候要看法官怎麼判定的了,不過我估計是你們雙方五五開。”

    “而且,這枚鐲子的價格,也不是金店一方說了算的。”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就是說呢,商家要求你必須原價購買損壞的玉鐲,這個主張也是不合理的。”

    “如果玉鐲能夠修復且可行,應當優先修復,則賠償的數額限于修復費用和貶值損失(即使修復價值仍與受損前有差額),只有不能修復或者“顯有重大困難”,才可以要求賠償整體的“重置費用”。”

    “如果玉鐲確實不能修復了,你也可以要求金店出示玉鐲價值憑證,證明這枚玉鐲確實價值三萬八。要知道,商家的貨物標價,都是包含了自己的利潤在里面的。”

    “總之一句話,賠肯定是要賠償商家的,畢竟你家小孩子是侵權方,但是具體賠多少,可不是商家一個人說了算的。”

    “到了法庭上,法官自然會根據商品的真實價值,雙方的擔責比例,來裁定你具體要賠商家多少錢的。”

    “不知道,這位女士你听懂了嗎?”

    林河喝了口水,笑呵呵的問道。

    “我知道了,謝謝你張律師。”女子感激道。

    這點倒是讓林河微微有些意外,這麼復雜的知識點,他都準備簡化一點再講第二遍了,沒想到對方居然听懂了。

    “嗯,明白就好。”

    林河微微一笑,切斷了連麥。

    接下來一個小時,林河接通連麥,回答對方的疑問,接通……

    【叮,恭喜宿主,完成系統隨機任務!現獲得以下獎勵!】

    【獎勵一︰獲得交通法大全(倒背如流)。】

    【獎勵二︰獲得一百點狂徒值。】

    哦豁,終于完成任務了嗎,林河掃了一下時間,已經是下午六點鐘了,早過了下班時間。

    “好了,今天的普法欄目就先到這里,咱們下次有機會再見!”

    林河揉著後腰說道,直播這玩意兒,還挺費腰的。

    坐了這麼久,感覺腰都不是自己的了。

    “主播別走,我這里有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想要請教一下,剛才一直申請連麥呢,一直沒有連上!”

    林河剛準備下播,屏幕上就來了一大串橘黃色的飄屏字體。

    “小轎車核載5人,副駕駛不坐人,後排坐4個人,這算不算超載?”

    嘶,這是什麼鬼畜問題?

    林河掃了一眼這個抖音id叫魔尊的家伙,很想問一問他當時到底經歷了什麼?

    被這個問題搞蒙圈的不止是林河,同樣還有直播間的幾百萬網友。

    “不算,只要沒人開車,就算是後排坐八個人都不算超載。”

    “臥槽,這也行?那我再問一下,後排不坐人,副駕駛坐四個人算不算?”

    “我覺得吧,只要人頭數不超標,你們別說是坐副駕駛了,就是在後排疊起來都行。”

    “你要是這麼問的話,那我也想起來了,請問車上坐了包括司機在內的四人,還有一個孕婦,這算是超載嗎?”

    “俺也想問一下,副駕和後排不坐人,大家都擠在後備箱里可以嗎?”

    林河不得不感慨,這幫網友的腦洞之大。

    人家明明問的就是一個很正經的問題,為啥你們的回答都這麼不正經呢?

    林河嘆了一口氣道︰“事實上,對于這位網友的問題,好像已經觸及到了我國法律的盲區。”

    “不過呢,大家如果考慮到現實問題,這個問題應該就很好回答了。”

    “現在國內很多城市都已經開始在查後排的乘客有沒有系安全帶了,據我所知,國內好像還沒有車商生產過後排有四條安全帶的車系吧。”

    “別說國內沒有了,就連國外也沒有吧。”

    “一句話,不超載,但是違反交通法!”

    “好了,大家再見!”

    這次,林河學聰明了,跟大家打過招呼後,直接光速下播,省的再踫上一些鬼畜一般的問題。

    關掉直播後,打開直播後台看收益。

    一斤大紅袍,兩斤大紅袍……

    數著數著,林河的臉上都樂開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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