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乎,李四家人把張三告上法院。”
“請問這個案件中,張三有沒有犯罪,要不要對李四的死負責任!”
“嗝!”
林河說完,狠狠打了個飽嗝,沒辦法,尤叔送的西瓜屬實有點大,炫了半個就有些脹。
“笑死,張三也是個人才,自殺還要看時辰。”
“懂了,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學會風水學,跳河被救上來的概率更大。”
“大家說,法律要是增加一條自殺前,必須要掌握風水易經學,不然就要入刑,這樣是不是可以大大減少國內自殺的人數。”
“這尼瑪,人才啊,我覺得沒有十年腦血栓都想不出來這個提議。”
當然,這些來搞笑的只是少數人,絕大多數人還是認真的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三哥應該沒有犯罪吧,畢竟是兩人相約自殺,不存在慫恿唆使的行為。”
“對,就算是沒有張三,李四也要去自殺的。”
“樓上正解,請注意主播的故事,是李四先發帖說要自殺,張三才找到了他。”
“我覺得如果是張三發帖,李四找他,最後張三又沒死成,只有這樣,張三或許能構成教唆他人自殺的目的。”
“我覺得張三應該構成犯罪,畢竟,如果沒有張三,李四說不定也不會去跳河。”
“萬一他選擇自殺的方式是割腕呢,最後因為怕疼,然後就放棄了,這樣豈不是能夠逃過一劫。”
“不管怎麼說,李四已經死了,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講,張三就算不用負刑事責任,也要進行民事賠償吧。”
“如果我是李四的家人,也一定會去起訴張三的。”
“樓上的,你這是典型的死在哪,訛到哪啊。”
“張三無罪,我說的,耶穌都改變不了的事實!”
……
二十多萬人在直播間炒成一團,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也不服誰。
等直播間的彈幕稍稍放緩一些,林河這才緩緩說道︰“既然咱們是普法直播間,那咱麼就從法律的角度上分析一下,張三的行為有沒有構成故意殺人罪。”
“首先呢,咱們分析一下,故事中的李四,是一名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成年人吧。”
“此時,他並沒有喝酒,或者是失戀,處于不清醒狀態。”
“而且,是他主動發帖自殺的,因此,從這點來看,可以排除他受到慫恿蠱惑的猜想。”
“其次,他的主觀意念是干嘛,是自殺啊,張三的主觀意念是干嘛啊,也是自殺啊。”
“兩人都是去自殺的,誰也沒有影響到誰,只不過是結伴同行而已。”
“張三只是運氣好,被人救上來而已。”
“因此,張三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反倒是李四還要感謝張三。”
“因為張三的風水學說,反倒是讓李四多活了一會,在橋上多吹了一會晚風!”
林河說完,低下頭去,眼神微微上移,斜視著手機屏幕。
此時無聲勝有聲!
bgm︰誒~哦~~~誒~哦~~吧吧哦~~
“臥槽,真的無罪,我就說嘛,這種事情三哥怎麼會犯罪!”
“哈哈,我覺得柯南要是知道三哥的故事,又能多拍幾部續集了。”
“三哥就是牛逼,不但把李四坑掛了,自己還能無罪!”
“懂了,懂了,我這就去喊我前女友跳河去。”
林河看到這條彈幕,也是咧了咧嘴。
這位網友,你的想法很危險啊。
林河覺得,自己還是有必要給他提個醒。
“這里法院之所以判張三無罪,是因為他本身也是有著自殺傾向,而且也同樣是做出了自殺行為。”
“但我還是要說明一點,如果故事中,張三雖然有自殺的想法,但是等李四跳下去的時候他慫了,又不想死了。”
“那麼張三高低要被判個故意傷害罪,李四如果要是死亡的話,那麼問題會更嚴重的。”
“所以我想說,打算和前女友跳河去那哥們,你還是耗子尾汁!”
林河盯著屏幕,模仿馬老師的語氣勸誡道。
“哈哈,年輕人不講武德,你勸你還是耗子尾汁!”
“要跟前女友跳河那哥們,我覺得你是一個有故事的人。”
“不錯,又是一個入獄小技巧,主播繼續。”
“來來來,我替主播喊一句,大家都別愣著,上一上禮物。”
眾多禮物在屏幕前劃過,林河看得心花怒放。
兩分鐘後,林河這才道︰“咱們接下一個故事。”
“咱們這是在直播間普法,那就講一個跟直播打賞有關的案例吧。”
林河搜腸刮肚一番,隨後面帶笑意的說道︰“我問大家一個問題啊。”
“假如一個人在槍尖的時候,還當初打開了抖音直播,恰好有幾百人觀看。”
“那麼他的行為算不算當眾槍尖,會不會加重刑罰?”
這個問題可謂是極度刁鑽,因為當眾槍尖這個行為,大家都潛意識的認為應該是一個人在犯罪,然後旁邊圍了一大群人。
可是現在呢,犯罪事實倒是成立了,旁邊並沒有人圍觀,而是網絡上有人圍觀。
這個你要說算是當眾槍尖吧,現場違法犯罪的只有一人。
你要說不是吧,畢竟有幾百人看到了。
這……有些難說啊!
林河話音剛落,直播間先是沉寂片刻,然後這才開始熱鬧起來。
“霧草,開直播槍尖,這哥們的屬實有些變態啊!”
“狠人吶,這尼瑪純屬心理變態!”
“難道只要我一個人注意到,主播每次的問題都這麼野的嗎?”
“哈哈,習慣就好,我已經見怪不怪了。”
“現在就喜歡待在這個直播間,去看別的主播都咳嗽。”
……
“這個應該算是當眾槍尖吧,畢竟有幾百人看到了,妥妥的當眾槍尖!”
“嗯,我也覺得是這樣,影響太惡劣了。”
“尼瑪,這人怎麼能這樣,禮義呢,廉恥呢,求主播發地址,我要去這人的直播間當眾唾罵他!”
“俺也一樣,想去罵人!”
“帶我一個,小弟閩南六省髒話王,一人噴十個不成問題,當眾槍尖,這事我實在看不下去,我要去噴人。”
看著上面這些評論,林河也是覺得好笑。
這好好的一個故事案例,怎麼節奏就跑偏了。
大家都關心起地址來了,我提出的問題你們就看不到?
這一屆的網友真難帶!
林河苦笑一聲,無奈道︰“好吧,這次大家的理解是正確的。”
“這人槍尖並打開直播的行為,的確屬于當眾槍尖。”
“這里需要跟大家說明的是,槍尖罪的刑期一般是三到十年。”
“而當眾槍尖,屬于情節極其惡劣,起步就是十年刑期,最高可以判無期甚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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