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之孫吳

第1218章 府兵制度

類別︰歷史穿越 作者︰布魯斯老爺 本章︰第1218章 府兵制度

    府兵制度,古代兵制之一,西魏時由宇文泰與甦綽創立。

    其最重要的特點是兵農合一,平時為耕種土地的農民,農閑時訓練;戰時從軍打仗。

    這一特點其實和眼下曹魏的軍屯制度,以及吳國的輔兵制度相同,三者幾乎就是依葫蘆畫瓢,采用的是同一模式。

    府兵制歷經西魏、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趨完備,唐太宗時期達到鼎盛,唐玄宗天寶年間(742755)停廢,歷時約二百年。

    北魏在六鎮起義後分為東西魏,為了與東魏相抗衡,西魏宇文泰于大統八年(542)把流入關中地區的六鎮軍人和原在關中的鮮卑諸部人編為六軍。

    府兵參戰武器和馬匹自備,全國都有負責府兵選拔訓練的折沖府。

    次年與東魏作戰,敗于洛陽邙山,損失很大。

    為了補充和擴大隊伍,以後幾年不斷收編關隴漢人士族豪強的鄉兵部曲,選任當地有名望的人作為鄉帥。

    大統十六年前,已建立起八柱國(大將軍)、十二大將軍、二十四開府(又稱二十四軍)的府兵組織系統。

    八柱國的設置乃模仿鮮卑拓跋部的八部制度,其中宇文泰實為全軍統帥,魏宗室元欣僅掛虛名,實際分統府兵的只有六柱國,也與周國六軍之制相符。

    唐朝初期實行的府兵制,中央設置軍府,府中的士官從老百姓中挑選而來。

    他們平時耕種,戰時召集到一起。

    府兵制不僅節省了國家的軍費開支,還保障了經濟農業建設。

    府兵制度起于西魏而盛于唐,中經北周到隋代,因為時代更革,中間發生了許多變化。

    府兵制的形成大致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西魏大統八年到恭帝三年(556年),主要把鄉兵和治下士族豪強納入六柱國統領系統之內,構成一個新的軍事體系,即宇文泰當政時期。

    第二階段,北周明帝元年(557)到建德元年(572年),主要是鄉兵經過初步整頓,二十四軍確立和鞏固,即宇文護專政時期。

    第三階段,建德元年(572年)到大象二年(580年),主要是進一步擴充府兵,府兵擔任侍衛及制度化,主要是北周武帝掌政時期。

    而要追溯府兵制度的歷史,則北魏的“府戶”,便可以說是府兵的前身。

    “府戶”組成分子,有為中原漢人強宗子弟,有為鮮卑高門子弟,任務在防戍邊鎮,而事業無異于世襲。

    世襲為鎮兵的根本原則,而鎮兵的破壞亦源于此。

    鎮兵破壞,自然免不了摻雜其他因素,然而府戶世執兵役沒有機會升遷,恐怕是北鎮將卒離心的主因。

    不過府戶世執兵役,為的要使鎮兵土著,當日北方各鎮,地廣人稀,北人只能南徙,便不得不簡選親戚,配以高門子弟,作一種勸獎。

    有時還征發中原士族豪強子弟作鎮,自然也希望他們成為土著百姓。

    作鎮可說是變相的屯田,但比屯田為有組織,或防或移,也比較活動。

    誕生鎮兵制度破壞,便改置州縣。

    州縣理民,在戰亂時期軍事調度諸多不便,于是府兵制度誕生。

    至于西魏府兵制度,正是救鎮制度之窮,二者都是精選有才力者為之不完全是代服役的制度,府兵和鎮兵相比大有不同。

    最初置府的特點有二

    一是軍隊游移征討,設置坊府,實非地著。

    二是軍府的墾田籍賬,不與民同。

    這和鎮兵最初的移防作鎮的方式,比較相近。

    府兵制度起源甚早,最初的性質,和“坊”“鎮”相近。

    因為北魏六鎮起義的結果,所以漸漸演成籍民為兵的府兵制。

    府兵根本要義是地著,仍和鎮的制度相同,不過兵的來源不同而已。

    府兵具有中央禁衛軍的性質,番上宿衛的府兵“十五日上,則門欄陛戟,警晝巡夜;十五日下,則教旗習戰。無他賦役”。

    隨著中央集權制的加強,北周武帝建德二、三年間(573∼574)改府兵軍士為“侍官”,意思是侍衛皇帝,表明府兵是皇帝的親軍,不隸屬國。

    同時,朝廷又廣募漢民入伍,免其服役。

    一人充當府兵,全家即編入軍籍,不屬州縣。

    軍人及其家屬居城者置軍坊,居鄉者為鄉團,置坊主、團主以領之。

    這種軍民異籍的制度直到隋代才改變。

    隋文帝楊堅開皇十年(590)下詔“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領,宜依舊式。”

    這是個劃時代的改變,標志著兵農合一的完成,但府兵本身歸軍府統領的組織系統不變。

    軍府所在有地團,兵士不能隨便遷徙出界。

    平時務農,農閑練武,有事出征,其主要任務是番上宿衛和征防。

    番上宿衛,即輪流到京師宿衛,按照距離長安的遠近分別給番。

    法令規定

    百里外五番,即各府內兵士以五人為一組,此五人輪流上長安宿衛,以下類推。

    但七番、九番分組不盡,當有剩員。

    五百里外七番,一千里外八番,每番一個月;二千里外九番,每番兩個月。

    內府衛士(三衛)除兩京及其附近諸州必須番上宿衛以外,余州都納資代役。

    府兵到長安宿衛,由十二衛將軍分領。

    出兵征防則由朝廷命將統率,調遣時必須持兵部所下魚符,經州刺史和折沖府將領勘合後,才得發兵。

    戰爭結束則兵散于府,將歸于朝,這樣將帥就不能擁兵自重。

    而如今,大秦的府兵制度不過剛剛起于萌芽階段,一切都才只是草創階段。

    首先,大秦才剛剛佔據雍涼二州不過短短兩年時間,更兼百姓、士族、豪強之心還未歸附。

    再者,此次曹魏西征意在收復關中,雖然宇文泰有借刀殺人的意圖,但魏軍的到來還是不可避免地破壞了大秦兩年的努力。

    此次魏軍的西征,包括秦軍的東征,可以說就是兩種制度的踫撞。

    然而戰火已經燒到了大秦的本土,此舉無疑更加加重了漢胡之間的矛盾,使得府兵制度有可能會被扼殺在搖籃之中。

    對于宇文泰為首的大秦高層來說,雖然一舉兩得,但依舊還是有些得不償失的味道。

    喜歡血之孫吳請大家收藏101novel.com血之孫吳101novel.com更新速度全網最快。

加入書簽 上一章 目 錄 下一章 加入書架 推薦本書

如果您喜歡,請把《血之孫吳》,方便以後閱讀血之孫吳第1218章 府兵制度後的更新連載!
如果你對血之孫吳第1218章 府兵制度並對血之孫吳章節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後台發信息給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