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三百四十七章 二法之爭

類別︰歷史穿越 作者︰南希北慶 本章︰第三百四十七章 二法之爭

    炭筆一扔,閃!

    張斐一個華麗的轉身,讓在場所有人都猝不及防。

    在趙頊他們看來,這堂課似乎才剛剛開始啊。

    秦國無律法,這個說法,著實太新穎。

    剛听出一點味道來,你丫怎麼就走了。

    “哎!”

    趙頊都情不自禁抬起手,想要叫住張斐,但最終礙于皇帝的尊嚴,還是放了下去。

    可是司馬光就沒有含蓄,是鐵青著臉,堵在門前。

    “你干什麼?”

    “司馬學士,這個班是真不適合我,他們連一些基本律法常識都不懂,關鍵關鍵我不太清楚,我只能教一些有一些基礎的學生,然後分享我的經驗。”

    張斐是一臉郁悶地抱怨道。

    這是基本常識嗎?老夫也不懂啊!司馬光瞧了眼張斐,“這麼多人看著,不管怎麼樣,你必須上完這一堂課。”

    說完,他又低聲道︰“差不多就行了,官家可還在這里。”

    他哪里不知道張斐在干什麼。

    報復!

    這小子表面看著是大度,嘴上說得也是非常好听,但其實心眼是非常小的真是睚眥必報啊!

    這麼多人堵在門口,清一色宰相,他怎麼走的了,他就是要故意羞辱那些學生。

    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張斐委屈地點點頭道︰“行,我就先上完這一課,但是我將來要換一批學生,這真的帶不動。”

    司馬光不做聲,就是皺眉瞅著他。

    張斐訕訕轉身回到講台上,目光在這一群學生臉上是掃過來,掃過去,突然是長長嘆了口氣。

    葉祖恰、上官均、蔡京、蔡卞等人何曾受過這種鄙視。

    難受!

    想哭!

    葉祖恰實在是忍受不了,起身言道︰“�`室飩 夥ㄖ品 宜檔檬遣磺で懷 庠諦呷櫛頤牽 魑 聳Α!br />
    其余人紛紛點頭。

    “不清不楚?”

    張斐一怔,驚訝道︰“不不會吧。你們到現在都還沒有听明白嗎?”

    “我。”

    葉祖恰微微張嘴,那張白淨的臉看著就慢慢漲紅了。

    真的是我們太笨嗎?

    這真的很簡單嗎?

    讓我先想想。

    不僅僅是他,很多人都有著種想法。

    趙頊低聲向王安石問道︰“先生可听明白了。”

    王安石捎帶一絲尷尬地微微搖頭。

    趙頊松得一口氣,還好,還好,不是我太傻。

    蔡卞道︰“請恕我等愚鈍,未听明白,還望老師能夠解吾等心中所惑。”

    但那語氣非常沖,仿佛在暗示,有能耐,你倒是說明白啊!

    他們都覺得錯不在他們,而是在張斐,張斐根本就解釋不清楚。

    “好吧!我就跟你們解釋清楚,唉就當是水水時長,否則的話,這堂課怎麼過啊!”

    張斐無奈地搖搖頭,斜靠在講台上,向蔡卞問道︰“是誰告訴你,不能上別人家偷東西的?”

    蔡卞一愣,“我我父母。”

    張斐又問道︰“是誰告訴你,不要跟人打架?”

    蔡卞道︰“我父母。”

    張斐繼續問道︰“又是誰告訴你,不能去搶別人的東西。”

    “我父母。”蔡卞道。

    張斐愣了愣,“怎麼什麼都是你父母教你的,你父母是聖人吧?”

    他父母可也是我父母啊!蔡京身為長兄坐不住了,他認為張斐是故意羞辱他父母,立刻道︰“此乃常識,與我們父母是不是聖人有何關系?”

    “對!”

    張斐指了下蔡京,“此乃常識,準確的說,這是我們生活在這世上所形成的一種常識、共識。

    這不是孔子教我們的,不是孟子教我們的,更不是李悝、商鞅、韓非子憑借自己的智慧想出來得。

    大字不識一個村夫,都知道偷蒙拐騙是不對得。”

    說到這里,他打了個響指,“這就是法制之法。此法誕生于我們的共識,常識,為何會出現這種共識,就源于我們對于自我利益的保護,所以,法制之法也必然是捍衛每個人的正當權益。”

    此話一出,眾人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

    斗毆、偷竊,是寫在《法經》中,但不是李悝想出來的,是一直存在的,在沒有律法這個名稱之前,就已經存在。

    這就是自我保護,本是很個人的事,但這種需求形成一種廣泛的共識,于是就形成律法。

    李悝只是分類、完善。

    可不是他先覺得偷東西不好,然後告訴其他人,偷東西不好,然後再被人慢慢接受。

    “原來如此。”

    趙頊稍稍點頭,又小聲道︰“這番解釋真是別開生面啊!”

    呂公著疑惑道︰“但會不會有以偏概全之嫌啊!”

    富弼都忍不住開口道︰“就看他如何解釋法家。”

    呂公著頓時顯得有些尷尬。

    他的以偏概全,沒有將法家和法制分開。

    那蔡卞臉上也漸漸浮現出尷尬的神色來。

    “那麼問題來了。”

    張斐突然問道︰“商鞅的《墾草令》算不算是常識,或者說人們的共識?”

    一眾學生搖搖頭。

    張斐道︰“什伍連坐法呢?”

    一眾學生繼續搖頭,但氣氛一點也不嗨。

    張斐道︰“這一令一法,它又算不算律法?”

    “!”

    不算嗎?

    算嗎?

    就他們的常識而言,這當然是算律法的。

    但此時此刻,無人敢回答這個簡單的問題。

    “唉!”

    張斐又是嘆了口氣。

    也不知道為什麼,如今他一嘆氣,這些學生的心都揪了起來。

    到處找地縫。

    張斐道︰“有個詞是怎麼說來著,人亡什麼息!”

    “政息!”

    一個小機靈鬼答道。

    “對!人亡政息。”

    張斐點點頭,“但這個詞往往是用于什麼事上面。”

    “改革變法。”

    “不錯。”

    張斐又點了下頭,“開始是變法,但最終卻是政息,何解?就是因為如商鞅頒布的那些法令,更準確的來說,是政令,而不是律法。”

    說著,他撿起炭筆來,來到木板前,“除非一些極為特殊的例子,在大部分時候,我們可以這麼來區分法制之法和法家之法。法制之法是來源于人們對于自我正當權益的保護,或者說是一種常識,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廣泛的需求。”

    說著,他從下往上畫了一個箭頭符號。

    又在右邊從上往下畫了個一個箭頭符號,邊畫邊言道︰“而法家之法是君主、大臣用于治理這個國家的一套方法。這常識和方法你們總分得清楚吧?”

    “!”

    無人答話。

    但這回不是傲嬌,而是尷尬。

    張斐有氣無力道︰“你們是啞巴了嗎?給點回應好不好。”

    葉祖恰突然問道︰“如果說在《宋刑統》上面,寫明搶劫合法,這這算不算律法?”

    大家眼中一亮,這個問題不錯。

    搶劫合法明顯有悖于張斐對于法制之法的概括,但寫在宋刑統上面,這就是律文。

    這難道不是律法嗎?

    張斐反問道︰“你說呢?”

    葉祖恰道︰“這都已經寫在宋刑統上面,當然算啊!”

    張斐又看向其余人,“你們都這麼認為嗎?”

    大家面面相覷,稍稍點了下頭。

    雖然他們也搞不清楚,但至少也要團結一下吧。

    張斐道︰“我問你們,如果說要做到搶劫合法,那麼應該怎麼在宋刑統上面規定?”

    “直接寫明就行了。”葉祖恰道。

    張斐問道︰“那搶劫罪怎麼辦?”

    葉祖恰道︰“直接抹去就行。”

    張斐道︰“抹去了這條罪,不就搶劫合法了嗎,這還需要去寫明嗎?”

    “!”

    葉祖恰被繞得有些暈,道︰“不寫明也行。”

    張斐就問道︰“那如果將宋刑統上面的罪名全部抹去,偷蒙拐騙,打砸搶殺,就全都合法了,你們說這是法律嗎?”

    葉祖恰眨了眨眼。

    張斐道︰“我朝太祖太宗是如何形容之前戰亂時期的律法?”

    “綱紀敗壞,無法無天。”

    “正確。”

    張斐道︰“搶劫合法,是不需要去規定的,因為只要達到無法狀態就行了,在無法中談法律,這不是脫褲子放屁麼。現在我反過來問你,如果朝廷規定,你在快要餓死的時候,為求活下去,去搶了一個包子吃,朝廷將不會追究你的責任,這法制之法,還是法家之法?”

    葉祖恰思索半響,“法法家之法。”

    “嗯?”

    “法法制之法?”

    “嗯?”

    “學生不知道。”

    葉祖恰是徹底暈了,他此時此刻感覺自己就是一個傻子。

    張斐是哭笑不得,又道︰“首先,這應該屬于儒家之法,法家是不會這麼規定的。其次,這還得看什麼官署頒布的,如果是官家的赦令,並且還寫入疏議中,那就是法制之法,因為這條規定里面,它是有著許多先決條件的,基于這些條件,這其實也算是一種自我保護意識,也算是一種常識,畢竟這人命關天,包子沒了,還可以再做,人死了就真沒了。

    當然,如果真的要對此立法,那又是非常復雜的,因為這里面得很多判定,是非常難以取證的,故此朝廷不太可能會這麼做,而這也是我們學習律學原因之一。

    但如果只是政事堂針對某個特殊的地區,或者針對某個特殊的時段頒布這條法令,那就是法家之法。”

    上官均突然問道︰“如果法家之法遇到法制之法,該以誰為先?”

    大家一怔。

    這個問題令許多人都陷入沉思中。

    張斐不答反問道︰“假如政事堂在東京頒布快要餓死了,搶劫不違法的這條規定,你又是一個司法官員,遇到這個案子,你會怎麼判?”

    上官均凝眉思索半響,道︰“我我估計也不會追究其責任。”

    張斐道︰“那被搶者怎麼辦?”

    上官均道︰“我會以官府的名義賠償他。”

    張斐道︰“可政事堂並未規定一定要賠償。”

    上官均道︰“可若是如此,今後誰也不敢在街上賣包子。”

    張斐笑著點點頭︰“不追求其責任,代表著責任是存在的,補償受害者的損失,這是責任的轉移,而這一切的原因,都是源于法制之法,這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經地義。那你說是法家之法大,還是法制之法大?”

    上官均道︰“法制之法大。”

    張斐當即一翻白眼︰“這你都能回答錯誤,當然是法家之法大啊!哎呦喂!”

    上官均當即是一臉問號。

    我順著你的話說,這都是錯的嗎?

    你在玩我吧?

    “其實這個例子與這個問題,是毫無關系的,無論如何,都是法家之法大,怎麼可能會是法制之法大。”

    張斐笑道︰“如果是法制之法大的話,那麼那些暴君昏君、貪官污吏又是怎麼出現的,這也是常識好不好,讀過史書的都知道。”

    此話一出,教室內外,是鴉雀無聲。

    不少士大夫的手,都在微微顫抖著。

    暴君?昏君?貪官污吏?

    這是在罵誰呢?

    這話是能說的嗎?

    于是乎,大家都看向趙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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