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人在征途

第十九章 犯賤的生活體驗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真系頭大啊 本章︰第十九章 犯賤的生活體驗

    小麥轉身逃進森林後,急忙回頭用精神力查探一下,發現皇甫正義沒有跟上來,一顆懸著的心才放來。

    皇甫正義實在太強了,起碼比熊楓強上不小。如果真的對我出手絕對逃不掉。可為什麼又要幫我放我走,還說日後我自然知道。

    想不斷,理還亂。還是先走為上,失蹤了十幾天,估計斐妮還有楊大人他們都以為我死了。

    小麥打開地圖,發現在正處于天水山脈深處,距離清風城有200多里路,但現在走西面方向回清風城走不了。

    那麼只有繼續的往東面300里才能走出天水山脈到達諾德城。太遠了,估計要走上10多天時間。

    大仇得報,小麥心情也好了一些。可經過這一次殺戮,小麥也變得殺伐果斷,在這世界里估計也是一種成長。

    天水山脈深處也是生活這一些低級妖獸的。所以也要時刻保持警惕,不然陰溝里翻船就不值了。

    第二天清晨,趕了一晚上路的小麥也有些疲憊了,現在估計已經離開了山賊的實力範圍。

    清晨的太陽格外溫暖,在這一望無際的樹海里,鳥兒歡快的在樹上唱著歌。

    記得老周說過一句話“世界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可我一個人走不過來啊。

    王小麥這二貨又突然又想起以前經常看電視看德爺和貝爺的荒野求生,反正現在也沒事做,那就來一個荒野求生吧。

    小麥決定不動用能力,像個平凡人一樣走出這天山山脈,唯一的道具,砍刀一把。

    估計這次荒野求生比得上貝爺穿越亞馬遜森林。

    一年之計在于春,一日之計在于晨。小麥先用砍刀做了一個魚叉,到河里去叉魚。

    站在水里一動不動的等魚游過來,然後下手叉魚。不知道是前世電視劇騙人,好事河里沒有魚,又或者是小麥腳臭,站了半天愣是沒有看到魚。

    看來是不適合捕魚了,那麼就狩獵吧。小麥用刀捎了點藤蔓,樹皮,做了一些簡易的陷阱。

    然後捎了點尖木頭,挖了幾個坑,然後把尖木頭倒插進去,把洞口鋪平,現在大功告成就靜等獵物上鉤了。

    小麥找了個樹杈趟在上面靜靜的睡上一覺。這一覺睡得真香,直接睡到第二天的上午。

    申了個懶腰,小麥前去查看陷阱,這麼多陷阱總算是有點收獲,抓到了一只肥大的老鼠。

    小麥苦笑不得,捉什麼不好,非要捉一只老鼠。沒辦法,吃吧,估計這野生的干淨點。

    把老鼠處理干淨,到了最重要的一環生火了。

    找了一點干燥的樹葉,在干枯的木頭上用刀挖了一個小凹槽,捎了一根尖木頭,鑽木取火開始了。

    雙手不停的轉動木頭,差點就把自己搓到沒力氣了,這方法太難了。還是用藤蔓做一個小弓弩這樣還比較容易生火。

    火生起來了,小麥用小木棍把老鼠架起來開始燒烤。畢竟前世煮菜燒烤還是做得不錯的,不一會兒,一只金黃小乳豬就考好了。這烤老鼠肉吃起來真香,野生的就是野生的。

    吃飽喝足了,是時候趕路了。這在樹木茂林的森林里根本就沒有路,小麥只能夠拿著刀披荊斬棘的開著路。

    原來路不是人走多了便成了路,是我小麥用刀開出來的路。

    下雨的時候小麥也沒有必要修建房屋,砍了3片芭蕉葉,捆綁起來簡單的處理一下就變成了一個防雨套。

    走走停停,餓一頓飽一頓,看起來應該比德爺要好點,畢竟德爺開局餓三天是常事。

    一個月以後,一個披頭散發,衣衫襤褸的小乞丐出現在前往諾德城道路上。

    此人不是誰,正是剛走出天水山脈的小麥。他也沒打算改頭換面收拾一下自己。正想當一回小乞丐前往諾德城體驗一下。

    出了天水山脈後離諾德城大慨還有80里路左右。小麥一路的走著,看到人就上前乞討。

    大部分人都是冷眼冷雨的趕走,偶爾有人給個銅板,或者給個饅頭已經不錯了。態度惡劣的就直接拿掃把趕你出去了。

    一天下來,小麥也沒有討到幾文錢,果然掙錢不容易啊。乞丐在前世幾乎都成了一個產業鏈了,還是現代乞討容易一點。

    翌日,小麥千辛萬苦,長途跋涉終于來到了諾德城了。

    小麥這一個月以來足足瘦了一圈,頭發髒亂,衣衫襤褸,和城中的熱鬧先得格格不入。

    小麥找了一間客棧準備進去住下好洗刷一番。可剛一進門,小二哥就馬上把他攔住了。

    “走,走,走,真是什麼人都進來,要乞討到門外走遠點。”小二不耐煩的說。

    “我是來住店的,給我開一個房間,準備好熱水。”小麥淡淡的說。

    “哪里涼快哪里去,就你這小乞丐,還住店,滾”小二正想動手驅趕。

    小麥立馬拿出10兩銀子在小二面前晃了一下說道“夠了沒有”。

    小二的面比翻書還快,立刻笑面相迎“夠了,夠了,爺,請跟我來。”

    “準備一些好菜送上來”小麥吩咐著說。

    “是的,爺馬上就為你準備”小二恭維著說

    一番梳洗過後,骨瘦嶙峋的小麥看著滿桌的食物口水直流。在森林里足足吃了一個月的野味,野果,蘑菇。不禁感嘆,還是城里舒服城里好啊。

    在諾德城回清風城就必須要經過林城,這三城就一個三角之勢,估計要走700里。

    還是先寫封信回學院報一下平安,估計她們衣冠冢都給我立了,

    小麥無奈的搖搖頭︰“小二,筆墨紙硯。”詳細的把這次事情的經過都寫在信中。

    躺在寬大柔軟的床上,小麥回想這一個多月所發生的種種,自己所殺的人都殺對了嗎?有沒有殺錯一個好人呢?

    不,我沒有殺錯好人,在天水山脈的山賊都該殺,他們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殺害爹娘,屠殺了整個清源村,他們該殺。

    可是皇甫正義為什麼要幫我,素未謀面的我為什麼要放我走,或許以後會知道真相。(www.101nov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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