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增補版)》全7冊

第九章 敵人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當年明月 本章︰第九章 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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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相信,在這個世界上,還有公理和正義,我相信,在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無論貴賤,都有生存的權利

    奪情

    萬歷五年(1577),張居正一生中最為嚴峻的考驗到來了,因為一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

    就在這一年,張居正得到了一個不幸的消息——他爹死了。

    張文明一輩子沒啥出息,卻有了這麼個有出息的孩子,雖說他沒給兒子幫啥忙,反倒添了很多亂(此人在地方飛揚跋扈,名聲很差),但無論如何,生子如此,他也可以含笑九泉了。

    但他死也想不到,自己的死,將會讓兒子張居正生不如死。

    張居正的爹死了!消息傳來,滿城轟動,因為表現忠心的機會到了。無數官員紛紛上門,哭的哭,拜的拜,然後一把鼻涕一把淚地摸出門,最後再說兩句“節哀順變”,完事,收工。

    這並不奇怪,自古以來,當官的如果死了爹媽,自然是萬人空巷,賓客盈門,上門的比自己全家死絕還難受。但你要相信,如果你自己掛了,是沒有幾個人會上門的。

    對此,張居正也十分清楚,雖說父親死了他很難過,但此時此刻,他的腦海里思考的,卻是另一個問題。

    這個問題的名字,叫做丁憂。

    在當時的中國,張居正已經是近似于無敵了,他不怕皇帝,不怕大臣,不怕讀書人議論,彪悍無比。

    但他仍然只是近似于,因為他還有一個不能跨越的障礙——祖制。

    所謂祖制,就是祖宗的制度、規矩。雖然你很牛,比皇帝還牛,但總牛不過死皇帝吧,上百年前定下的規則,你再牛也沒轍。

    丁憂就是祖制,具體說來,是朝廷官員的父母親如若死去,無論此人任何官何職,從得知喪事的那一天起,必須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個月,這叫丁憂。到期之後可以回朝為官,這叫起復。

    這個制度看上去有點兒不近人情,官做得好好的,一下子就給扒得干干淨淨,負責的那攤事情也沒人管,不但誤事,還誤人心情。

    但這個制度一直以來卻都是雷打不動,無論有多麻煩,歷任皇帝都對其推崇備至,極其支持。如果你認為這是他們的腦子一根筋,食古不化,那就錯了。人家的算盤,那是精到了極點。

    因為根據社會學常識,只有出孝子的地方,才會出忠臣。你想想,如果一個人連他爹都不忠,怎麼能指望他忠于老板(皇帝)呢?

    但貪官們自然是不干的,死了爹,我本來就很悲痛了,正想化悲痛為貪欲,搞點兒錢來安慰我無助的心靈,你竟然還要罷我的官,剝奪我的經濟利益,太不人道!

    于是很多人開始鑽空子。你不是規定由得知死訊的那天開始計算嗎,那我就隱瞞死訊,就當人還活著,一直混到差不多為止,就算最後被人揭穿,也是可以解釋的嘛,人死了,我沒有上報,那是因為老爹一直活在我的心中。

    當然,一次兩次是可以理解的,時間長了,朝廷也不干了。自明英宗起,就開始正式立項,打擊偽報瞞報的行為,規定但凡老爹死了不上報的,全部免官為民。

    如此一來,貪官們也沒辦法了,只好日夜祈禱,自己的老爹能多撐幾年,至少等自己混到夠本再含笑而逝,到時也能多搞點兒紙錢給您送去。

    但也有一個群體例外,那就是軍隊。領兵打仗,這就絕對沒轍了,總不能上陣剛剛交鋒,消息來了,您喊一聲停︰大家別打了,等我回去給我爹守二十七個月,咱們再來,還是老地方見,不打不散。

    張居正不是軍人,自然無法享受這個優待,而他的改革剛剛才漸入佳境,要是自己走了,這一大攤子事情就沒人管了,心血付之東流且不說,沒準回來的時候就得給人打下手了。

    于是他只剩下了唯一的選擇——奪情。

    所謂奪情,是指事情實在太急,絕對走不開的人,經由皇帝的指示,在萬般悲痛中恢復職務,開展工作。由于考慮到在痛苦之中把人強行(一般不會反抗)拉回來,似乎很不人道,所以將其命名為“奪情”。

    然而,張居正並不願意走這條路,當然,並不是因為它“很不人道”。

    其實在他之前,已有一些人有過類似的經驗,比如著名的“三楊”中的楊榮,還有那位幫于謙報了仇的李賢,都曾經被這麼“很不人道”過,除了個把人罵了兩句外,倒也沒啥問題。但到了嘉靖年間,奪情卻真的成了一件很不人道的事情,不人道到想不人道都不行,如果有人提出奪情,就會被看做禽獸不如。

    之所以會有如此大地變化,都要拜一位孝子所賜,這人的名字叫做楊廷和。

    應該說,這位楊兄弟的能量實在是大,鬧騰了三朝還不夠,死了還要折騰別人。當初他在正德年間的時候,父親死了,皇帝說楊先生你別走,留下來幫我辦事,他說不行,我非常悲痛,一定要回去。

    結果幾番來回,他還是回去了。從正德九年(1514)到正德十二年(1517),這位仁兄結結實實地曠了三年工,才回來上班。這要擱在現在,早就讓他卷鋪蓋回家了。

    由于他名聲太大,加上又是正面典型,從此以後,朝廷高級官員死了爹媽,打死也不敢說奪情。就這麼一路下來,終于坑了張居正。

    張居正沒有選擇,只能奪情,因為馮保不想讓他走,皇帝不想讓他走,皇帝他媽也不想讓他走,當然了,最重要的是,他也不想走。

    辛辛苦苦奮斗三十多年,才混到這個份兒上,鬼才想走。

    雖說奪情比較麻煩,但只要略施小計,還是沒問題的。

    老把戲很快上場了。萬歷五年(1577)十月,痛苦不堪的張居正要求回家守制,兩天後皇帝回復——不行。

    一天後,張居正再次上書,表示一定要回去,而皇帝也再次回復——一定不行。

    與此同時,許多大臣們也紛紛上書,表示張居正絕不能走,言辭激烈,好像張居正一走,地球就要完蛋,可謂用心良苦。

    行了,把戲演到這里,也差不多該打住了,再搞下去就是浪費紙張。

    準備收場了,事情已經結束,一切風平浪靜,擦干眼淚(如果有),再次出發!

    已經沒有敵手了,我親眼看著嚴嵩淪落、徐階下台,我親手解決了高拱、劉台、何心隱,天下已無人能動搖我的地位。

    對于這一點,他始終很自信。然而事實證明,他錯了,錯得相當厲害,真正的挑戰將從這里開始。

    萬歷五年十月,翰林院編修吳中行、翰林院檢討趙用賢上書——彈劾張居正奪情。

    編修是正七品,檢討是從七品,也就是說,這是兩個基層干部,也就能干干抄寫工作,平時連上朝的資格都沒有。而張居正以前的敵人,不是朝廷高官,就是黑道老大、學界首領,並且還特別不經打,一踫就垮。這麼兩個小角色,按說張大人動根手指,就能把他們碾死。

    然而,就是這麼兩個小角色,差點兒把張大人給滅了。

    因為這二位仁兄雖然官小,卻有個特殊的身份︰他們都是張居正的門生。

    而且我查了一下,才驚奇地發現,原來吳兄弟和趙兄弟都是隆慶五年(1571)的進士,和之前開第一炮的劉台是同班同學。

    這就只能怪張大人自己了,左挑右挑,就挑了這麼幾個白眼狼,也算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

    這下好了,當年只有一個二愣子(劉台),已經搞得狼狽不堪,這回竟然出了兩個,那就收拾不了了。因為一個二愣子加另一個二愣子,並不等于二,而是二愣子的平方。

    可還沒等張居正反應過來,又出事了。就在二愣子們出擊的第二天,刑部員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也上書彈劾張居正,希望他早早滾蛋回家,去盡孝道。

    當張居正看到這兩封充滿殺氣的奏疏時,才終于意識到,真正的危機正向自己步步逼近。

    經過長達三十余年的戰斗,他用盡各種手段,除掉了幾乎所有的敵人,坐上了最高的寶座,然而在此君臨天下之時,他才發現一個新的、更為強大的敵人已經出現。

    那些原先乖乖听話的大臣似乎一夜間突然改變了立場,成為了他的對手,不是一個,是一群。而他們攻擊的理由也多種多樣,經濟問題、作風問題、奪情問題;方式更是數不勝數,上書彈劾、私下議論,甚至還有人上街張貼反動標語,直接攻擊張居正。

    對于眼前的這一切,張居正感到很吃驚,卻並不意外,因為他很清楚,帶來這些敵人的,正是他自己,具體說來,是他五年前的那封奏疏。

    五年前,張居正將寫有考成法的奏疏送給皇帝,當他在交出自己改革理想的同時,還附帶了一個陰謀。

    因為在那封奏疏中,有著這樣幾句話︰

    “撫案官有延誤者,該部舉之;各部院有容隱者,科臣舉之;六科有容隱欺蔽者,臣等舉之。”

    這句話的意思是︰地方官辦事不利索的,中央各部來管;中央各部辦事不利索的,由六科監察機關來管;六科監察機關不利索的,由我來管!

    事情壞就壞在這句話上。

    根據明代的體制,中央各部管理地方,正常;給事中以及御史監察各部,也正常;內閣大學士管理言官,這就不正常了。

    兩百年前,朱元璋在創立國家機構的時候,考慮丞相權力太大,撤銷了丞相,將權力交給六部。但這位仁兄連睡覺都要睜只眼,後來一琢磨,覺得六部權力也大,為怕人搞鬼,又在六部設立了六科,這就是後來的六科給事中。

    六科的領導,叫做都給事中,俗稱科長,下屬人員也不多,除了兵部給事中有十二個人之外,其余的五個部都在十人之內。而且這幫人品級也低,科長才七品,下面的人就不用說了。

    但他們的權力卻大到讓人匪夷所思的地步,比如說部長下令要干什麼事,科長不同意,二話不說,把命令退回給部長,讓他修改;如果改得不滿意,就再退,直到滿意為止。

    別說部長,連皇帝的某些旨意,給事中也是可以指手畫腳一番的。所以雖然這幫人品級低,地位卻不低,每次部長去見他們,還要給他們行個禮,吃飯的時候別人坐下座,他們可以跑去和部長平起平坐,且指名道姓,十分囂張。

    給事中大抵如此,都察院的御史就更不得了。這伙人一天到晚找茬,從謀反叛亂到佔道經營、隨地大小便,只要是個事,就能管。

    六部級別高,權力小︰言官級別小,權力大,誰也壓不倒誰。在這種天才的創意下,大明王朝搞了二百多年,一向太平無事。而到了張居正,情況被改變了。

    在張居正看來,六部也好,給事中也好,御史也好,都該歸我管,我說什麼,你們就干什麼,不要瞎吵。

    因為他很明白,互相限制、互相制約固然是一種民主的方式,但是民主是需要成本的。

    一件事情交代下去,你講一句,他講一句,爭得天翻地覆,說得振振有詞,其實一點兒業務都不懂,結果十天半個月,什麼都沒辦。而對于這些人,張居正一貫是深惡痛絕。

    所以他認為其他人都應該靠邊站,找一個最聰明的人(他自己)指揮,大家跟著辦事就行,沒有必要浪費口水。于是在他統治期間,連平時監督他人的六科和御史,都要考核工作成績。

    然而遺憾的是,大臣們卻不這麼想。在他們看來,張居正是一個破壞規則的人,是一個前所未見的獨裁者。自朱元璋和朱棣死後,他們已經過了一百多年的民主生活,習慣了沒事罵罵皇帝、噴噴口水。然而現在的這個人比以往的任何皇帝都更為可怕,如果長此以往,後果實在不堪設想。

    所以無論他要干什麼、怎麼干,是好事還是壞事,為了我們手中的權力,必須徹底解決他!

    一個精心策劃的陰謀就此浮出水面。

    耐人尋味的是,在攻擊張居正的四人中,竟有兩人是他的學生;而更讓人難以理解的是,這四個人竟沒有一個是言官!

    該說話的言官都不說話,卻冒出來幾個翰林院的抄寫員和六部的小官,原因很簡單——躲避嫌疑。而且第一天學生開罵,第二天刑部的人就跟著來,說他們是心有靈犀,真是殺了我也不信。

    所以還是那句老話,奪情問題也好,作風問題也罷,那都是假的,只有權力問題,才是真的。

    張居正不能理解這些人的思維,無論如何,我不過是想做點兒事情而已,為什麼就跟我過不去呢?

    但在短暫的郁悶之後,張居正恢復了平靜。他意識到,一股龐大的反對勢力正暗中涌動,如不及時鎮壓,多年的改革成果將毀于一旦。而要對付他們,擺事實、講道理都是毫無用處的,因為這幫人本就不是什麼實干家,他們的唯一專長就是擺出一副道貌岸然的面孔,滿口仁義道德,唾沫橫飛攻擊別人,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對這幫既要當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人,就一個字——打!

    听說此事後,皇帝隨即下達命令,對敢于上書的四人執行廷杖,也就是打屁股。

    張大人的本意,大抵也就是教訓一下這幫人,但後果卻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打屁股的命令下來後,原先不吭聲的人也坐不住了,紛紛跳了出來,搞簽名請願、集體上書,反正法不責眾,不罵白不罵,不請白不請。

    但在一群湊熱鬧的人中,倒也還有兩個比較認真的人,這兩個人分別叫做王錫爵和申時行。

    這二位仁兄就是後來的朝廷首輔,這里就不多說了,但在當時,王錫爵是翰林院掌院學士,申時行是人事部副部長,只能算是小字輩。

    輩分雖小,辦事卻是大手筆。人家都是簽個名、罵兩句完事,他們卻激情澎湃,竟然親自跑到了張居正的府上,要當面求情。

    張大人哪里是說見就見的,踫巧得了重病,兩位大人等了很久也不見人,只能從哪里來回哪里去。

    申時行回去了,王錫爵卻多了個心眼,趁人不備,竟然溜了進去,見到了張居正。

    眼看人都闖進來了,張居正無可奈何,只好帶病工作。

    王錫爵不說廢話,開門見山︰希望張大人海涵,不要打那四個人。

    張居正唉聲嘆氣︰

    “那是皇上生氣要打的,你求我也沒用啊!”

    這話倒也不假,皇帝確實很生氣,命令也確實是他下的。

    這種話騙騙兩三歲的小孩,相信還管用,但王錫爵先生……已經四十四歲了。

    “皇上即使生氣,那也是因為您!”這就是王錫爵地覺悟。

    話說到這個份兒上,張居正無話可說了,現場頓時陷入了沉寂。

    見此場景,王錫爵感到可能有戲,正想趁機再放一把火,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是他做夢也想不到的。

    沉默不語的張居正突然站了起來,抽出了旁邊的一把刀。王錫爵頓時魂飛魄散,估計對方是惱羞成怒,準備拿自己開刀。正當他準備遺言之際,更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

    高傲無比、比皇帝還牛的張大人“撲通”一聲——給他跪下了。

    還沒等王學士喘過氣來,張學士就把刀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一邊架一邊喊︰

    “皇帝要留我,你們要趕我走,到底想要我怎麼樣啊?”

    面對無數居心叵測的人,面對如此困難的局面,張居正一直在苦苦支撐著。他或許善于權謀,或許挖過坑、害過人,但在這個污濁的地方,要想生存下去,要想實現救國濟民的夢想,這是唯一地選擇。

    現在他的忍耐終于到達了頂點。

    張居正跪在王錫爵的面前,發出了聲嘶力竭地吶喊︰

    “你殺了我吧!你殺了我吧!”

    王錫爵蒙了,他沒有想到,那個平日高不可攀的張大學士,竟然還有如此無奈的一面,情急之下手足無措,只好匆匆行了個禮,退了出去。

    張居正發泄了,王錫爵震驚了,但鬧來鬧去,大家好像把要被打屁股的那四位仁兄給忘了,于是該打的還得打,一個都不能少。

    萬歷五年十月二十三日,廷杖正式執行,吳中行、趙用賢廷杖六十,艾穆、沈思孝廷杖八十。這麼看來,師生關系還是很重要的,要知道,到關鍵時刻能頂二十大板!

    事情前後經過大致如此,打屁股的過程似乎也無足輕重,但很多人都忽略了一個十分有趣的地方——打屁股的結果。

    在這次廷杖中,張居正的兩位學生在抗擊打能力上,表現出了截然不同的特質。吳中行被打之後,差點兒當場氣絕,經過奮力搶救,才得以生還,休養了大半年,還拄了一輩子拐杖。

    但趙用賢就不同了,據說他被打之後雖然傷痕遍布,元氣大傷,卻明顯能扛得多,回家後躺了一個多月,就能起床跑步了。

    這是一個奇跡,同樣被打的兩個人,差別怎麼會這麼大呢?要說明這個問題,我們必須以科學的態度、嚴謹的精神,去詳細分析一下這個明代特有的發明——打屁股。

    參考消息

    沒有永遠的朋友

    吳中行被打完之後,校尉用布把他拖出長安門,用門板抬起,責令其家屬當天把他抬出京城。中書舍人秦柱帶醫生趕來,灌以湯藥,吳中行才甦醒過來,然後抱病登車南下返鄉,身上潰爛的皮肉掉了幾十塊。翰林院的許國為了表達欽佩之情,送給吳中行一只玉杯,杯上鐫詩一首︰“斑斑者何?卞生淚。英英者何?蘭生氣。追之琢之,永成器。”豈料張居正死後,吳中行和趙用賢重新為官,與許國成為政敵,許國譏諷他們“不過意氣用事,偶然弄成了一兩件事,現在尾巴就翹起來了”,兩人氣不過,不是皇帝攔著就辭職回家了。

    關于打屁股問題的技術分析報告

    廷杖,也就是打屁股,是明代的著名特產。大庭廣眾之下,扒光褲子,露出白花花的屁股,幾棍下去,皮開肉綻,這就是許多人對打屁股的印象。

    然而,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各位,打屁股,並不如此簡單,事實上,那是個技術工種。

    根據人體工程學原理,明代的廷杖是一種極為嚴酷的刑罰,因為那跟你在家挨打不一樣。你爹打你,無非是用掃把、小棍子,慘無人道點的,最多也就是皮帶。

    但廷杖就不同了,它雖然也用棍子,卻是大棍子。想想碗口粗的大棍以每秒n米的加速度向你的屁股著陸,實在讓人膽寒。所以連聖人也說過,遇到小棍子你就挨,遇到大棍子你就要跑(小杖則受,大杖則走)。

    而執行廷杖的人,基本上都是錦衣衛。這伙人平時經常鍛煉身體,開展體育活動,隨手一掄,不說開碑碎石,開個屁股還是不難的。

    所以經過綜合分析,我們得出如下結論︰如無意外,二十廷杖絕對足以將人打死。

    但一直以來,意外始終在發生著,一百杖打不死的有,一杖就完蛋的也不缺,說到底,還要歸功于我國人民的偉大智慧。

    綜觀世界,單就智商而言,能和中國人比肩的群體,相信還沒生出來。而我國高智商人群最為突出的表現,就在于從沒路的地方走出路來。

    打不打屁股,那是上級的事,但怎麼打,那就是我的事了。為了靈活掌握廷杖的精髓,確保一打就死,或者百打不死,錦衣衛們進行了艱苦的訓練,具體方法如下︰(有興趣者,可學習一二,但由此帶來之後果,本人概不負責。)

    找到一塊磚頭(種類不限),在上面墊一張宣紙(一點就破那種),用棍子猛擊宣紙,如宣紙破裂,則重新開始。如此這般不斷練習,以宣紙不破,而磚頭盡碎為最高層次。

    如果能打到這個級別,基本就可以出師了。給你送過錢的,就打宣紙,打得皮開肉綻,實際上都是軟組織損傷,回家涂了藥,起來就能游泳。

    要是既無關照,又有私仇的,那就打磚頭,一棍下去,表皮完整,內部大出血,就此喪了命那是絕不奇怪。

    順便說一句,在當時,另一個技術工種也有類似的練習,那就是砍頭的劊子手。這也是門絕活,操作方法與打屁股恰好相反。找一塊平整的肉,然後在上面放上一張宣紙,用刀剁宣紙,把下面的肉剁碎,上面的宣紙不能破損,就算是爐火純青了。

    練這一手,那也是深謀遠慮︰如果給錢的,一刀下去就結果,不會有痛苦;不給錢的,隨手一刀,愛死不死,多久才死,反正是你的事。

    如果有給大錢的,那就有說頭了,只要不是什麼謀反大罪,不用驗明首級,再買通驗尸官,犯不著人頭落地,就能玩花樣了︰順手一刀砍在脖子上,看上去血肉模糊,其實大血管絲毫無損,抬回去治兩天,除了可能留個歪脖子後遺癥外,基本上沒啥缺陷。

    這才是真正的技術含量,什麼“庖丁解牛”,和砍頭、打屁股比起來,實在是小兒科。拉到刑場上都殺不死,打得皮開肉綻都沒事,這就是技術。

    技術決定效益,這是個真理。

    所以長久以來,打屁股的錦衣衛日夜操練技術,畢竟人家就靠這手本事混飯吃,不勤奮不行。但日久天長,朝廷也不是傻瓜,慢慢地看出了門道,為保證廷杖的質量,也研發了相應的潛規則口令,分別是︰打、著實打、用心打。

    所謂打,就是意思意思,誰也別當真,糊弄兩下就沒事了。

    而著實打,就是真打了,該怎麼來怎麼來,能不能挺得住,那得看個人體質。

    最厲害的,是用心打。只要是這個口令,基本上都是往死里打,絕對不能手軟。

    這三道口令原本是潛規則,後來打得多了,就成了公開命令,不但要寫明,而且打之前由監刑官當眾宣布,以增加被打者的心理壓力。而趙用賢和吳中行的廷杖命令上,就明白地寫著“著實打”。

    既然是著實打,那就沒什麼說的了。雖然有人給錦衣衛送了錢,也說了情,但畢竟命令很明確,如果過輕,沒準兒下次被打的就是自己,和錢比起來,還是自己的屁股更重要。

    但問題依然沒有解決,既然同樣是著實打,同樣是讀書人,體質相同,為什麼吳中行丟了半條命,趙用賢卻如此從容?

    原因很簡單,趙用賢是個胖子,而吳中行很瘦,用拳擊術語講,這二位不是一個公斤級的,抗擊打能力不同。趙用賢有脂肪保護,內傷較小;而吳中行沒有這個防護層,自然只能用骨頭來扛。

    這一結果也生動地告訴了我們,雖說胖子在找老婆、體育活動方面不太好使,但某些時候,有一身好肥肉,還是派得上用場的。

    張居正奪情風波

    挨打之後還沒完,吳中行和趙用賢因為官職已免,被人連夜用門板抬回老家(沒資格坐轎子)。這場學生罵老師的鬧劇就此畫上句號。

    當然,不管他們出于何種動機,是否有人主使,但這兩位仁兄由始至終沒有說過一句軟話,堅持到底。單憑這一點,就足以讓人敬佩。

    但在整個事件中,最讓人膽寒的,卻不是張居正,也不是這兩位硬漢,而是一個女人。

    在趙用賢與吳中行被打的時候,許多同情他們的官員在一旁議論紛紛,打完之後,王錫爵更是不顧一切地沖了上去,抱住吳中行痛哭不已。但沒有幾個人注意到,與他同時沖上去的,還有一個女人——趙用賢的老婆。

    但這位大嫂的舉動卻出人意料。她將自己的丈夫帶回家治療傷勢後,便開始收集一樣東西——趙用賢的肉。

    由于打得太狠,趙用賢雖然是個胖子,腿上也還是被打掉了不少肉。趙夫人在這些打掉的肉中,找到了最大的一塊,用特制方法風干之後,做成臘肉,從此掛在了家里。

    這位悍婦之所以干出如此聳人听聞之舉,是因為在她看來,被打是一件無比光榮的事情,她要留下紀念品,以表示對張居正的永不妥協,並利用這塊特殊的肉,對後代子孫進行光榮傳統教育——你爹雖然挨了打,但是打得光榮,打得偉大!

    打完了四個人的屁股,卻打不完是非。此後攻擊張居正的人有增無減,什麼不回家奔喪就禽獸不如之類的話也說了出來。罵來罵去,終于把皇帝罵火了。

    雖然才十五歲,但皇帝大人已經是個明白人了。他看得很清楚,那些破口大罵的家伙除了拿大帽子壓人外,什麼也沒干過,而一直勤勤懇懇干活的張居正,卻被群起而攻之,天理何在?!

    敢跟我的張先生(皇帝的日常稱呼)為難,廢了你們!

    萬歷皇帝隨即頒布了自他繼位以來,最為嚴厲的一道命令︰

    膽敢再攻擊張居正奪情者,格殺勿論!

    事實證明,在一擁而上的那群人中,好漢是少數,孬種是大多數,本來罵人就是為了個人利益,既然再罵要賠本(殺頭),那就消停了吧。

    張居正又一次獲得了勝利,反對者紛紛偃旗息鼓,這個世界清靜了。

    但他的心里很清楚,這不過是表象而已。為了改革,為了挽救岌岌可危的國家,他做了很多事,得罪了很多人,一旦他略有不慎,就可能被人打倒在地,永不翻身,而那時他的下場將比之前所有的人更悲慘。

    徐階厭倦了可以退休,高拱下台了可以回家,但他沒有選擇。如果他失敗了,既不能退休,也不能回家,唯一的結局是身敗名裂,甚至死無葬身之地。

    因為徐階的敵人只是高拱,高拱的敵人只是他,而他的敵人,是所有的人,所有因改革而利益受損的人。

    是啊,張居正先生,你為什麼要這麼鬧騰呢?你已經爬上了最高的寶座,你已經壓倒了所有的人,你可以佔據土地、集聚財富、培養黨羽、扶植手下,只要你不找大家的麻煩,沒有人會反抗你,也沒有人能反抗你。

    但你偏偏要搞一條鞭法,我們不能再隨意魚肉百姓;你偏偏要丈量土地,我們不能隨意逃避賦稅;你偏偏要搞什麼考成法,我們不能再隨意偷懶。

    大家都是官員,都是既得利益者,百姓的死活與我們無關,你為什麼要幫助他們、折騰我們呢?

    因為你們不明白,我和你們不同。

    我知道,貧苦的百姓也是人,也有父母妻兒,也想活下去。

    我知道,我有極為堅強的意志,我的斗志不會衰竭,我的心志不會動搖,即使與全天下人為敵,我也絕不妥協。

    我知道,在幾十年之後,你們已經丟棄了當年的激情壯志。除了官位和名利,你們已別無所求,但我不同。

    因為在歷經無數腥風血雨、宦海沉浮之後,我依然保存著我的理想。

    我相信,在這個世界上,還有公理和正義。

    我相信,在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無論貴賤,都有生存的權利。

    參考消息

    備受榮寵

    張居正的父親死後,他的母親趙氏還健在,張居正把她接到北京養老。當時從他們江陵老家到北京,要過黃河,趙老太太沒出過遠門,有些懼怕,就對侍女說了一句︰“什麼時候過河呀?”等到了北京,老人家又問了一遍,人家告訴他,早就過啦。原來沿路官員以浮船為橋,上鋪黃土,移栽柳樹。張家的護送隊伍從橋旁走過,老太太毫無知覺,還以為是在逛岸邊,賞景色哩。到達北京後不久,她就被宣召進宮與兩位皇太後相見,並加恩免行國禮而行家人之禮,還被賞賜了很多珍貴的禮物。

    這就是我的理想,幾十年來,一天也不曾放棄。

    這就是張居正,一個真正的張居正。

    在對他的描述中,我毫不避諱那些看上去似乎不太光彩的記載︰他善于權謀,他對待政敵冷酷無情,他有經濟問題,有生活作風問題,這一切的一切,可能都是真的。

    而我之所以如實記述這一切,只是想告訴你一個簡單而重要的事實︰張居正,是一個人,一個真實的人。

    在這個世界上,最猛的人,應該是超人同志。據說他來自外星球,繞地球一圈只要幾秒;捏石頭就像玩泥巴,還會飛,出門從不打車,也不坐地鐵,總在電話亭里換衣服,老穿同一件制服,還特別喜歡把內褲穿在外面;平時最大的業余愛好是拯救地球,每年至少都要救那麼幾次,地球人都知道。

    然而沒有人認為他很偉大,因為他是超人。

    超人除了怕幾塊破石頭外,沒有任何弱點和缺點,是無所不能的,他壓根兒就不是人。

    張居正不是超人,他出生于一個普通的家庭,從小熟讀四書五經,挑燈苦讀,是為了混碗飯吃,進入官場;參與權力斗爭,拉幫結伙,是為了保住官位;無論從哪個角度看,他都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俗人。

    然而,正是這個真實的人,這個俗人,在權勢、地位、財富盡皆到手的情況下,卻將槍口對準了他當年的同伴,對準了曾帶給他巨大利益的階層。他破壞了規則,損害了他們的利益,只是為了一個虛無縹緲的概念——國家,以及那些和他毫不相干的平民百姓。

    所以我沒有詳寫張居正一生中那些為人津津樂道的情節,比如整頓官場,比如懲辦貪官,比如他每天都工作到很晚,再比如他也曾嚴詞拒收過賄賂、制止過親屬的腐化行為,在我看來,這些情節並不重要。

    只有當你知道,他是一個正常人,有正常的欲望,有自己的小算盤,有過猶豫和掙扎,有過貪婪和污點,你才能明白,那個不顧一切、頂住壓力堅持改革的張居正,到底有多麼的偉大。

    所有的英雄,都是平凡的人。

    千回百轉,千錘百煉,矢志不改,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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