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修練,對于楊昊天來說是種很新奇的體驗,但是對于普通玩家來說卻早已見怪不怪了。
而這,也算是國內區玩家的一個特色,由于整個大漢區域高度統一,城與城之間根本不可能再有戰爭,而官府的威嚴也得到了極大的保證,根本沒有任何玩家和原住民在城內鬧,使得城內成為了真正意義上的安全區,于是便有一些沒有加入領地,且混的比較慘的玩家嘗試著在城內修練心法。
結果這一試,還真的沒什麼問題,久而久之,這種城內不太熱鬧的地方便成了窮人玩家的修練寶地,甚至連一些比較節(kou)儉(men)的富人玩家也不再去客棧開房間,需要修練的時候直接就會找個背街的地方開始。
和《九轉玄功》修練真氣不同,這《九轉元功》直接便是修練精神力,不過同樣可以享受涅�領地的加成。
想當初,楊昊天修練《九轉玄功》入門的時候,是借助了九轉金丹的藥力,一蹴而就的,現在身為“普通人”的他自然沒有了那樣的福利,只能按步就班的來,不過在涅�領地強大的加成效果之下,只用了不到兩天的時間,便成功的進入了《九轉元功》的第一層。
“系統提示︰恭敬你築基成功,九轉元功進入第一層,所有先天屬性加10,領悟神通神外化神。”
和九轉玄功一樣,九轉元功在第一層的時候並沒有出現什麼特殊屬性,只是增加了10點先天四圍,不過領悟的神通倒是頗有意思。
“神外化神”,幾乎和九轉玄功修入第一層時領悟的“身外化身”如出一轍,甚至連屬性介紹都一模一樣,真不愧是同一種功法所分裂出來的兩大功法,只是不知道待自己把這兩大功法合成之後,這兩種分身之術會不會出出現變化。
心法修練成功,加上升前十級積攢下來的20個自由屬性點,楊昊天可以把主屬性提升到35,這樣的實力,距離大眾玩家還是比較遠的,還需要再努力才行,不過在此之前,他打算先轉個職業再說。
以九轉元功的特性,現在最適合楊昊天的職業無異是術士類的精神系職業,不過他並不太喜歡這種遠程類的職業,況且此次重修他還有一個任務,那就是把裂天戰技的其它武器招式修練上去,如果轉職為遠程職業的話,可就沒有太多練習的機會了。
軍營還是武館?
軍營里可以轉職為武將,武器多為長槍大戟類的長兵器,勢大力沉,擅長于兵團作戰。
武館中可以轉職為游俠,武器多為刀劍類的短兵器,身法靈活,擅長于單挑。
在這兩者之中,楊昊天毫不猶豫的選擇了武館,一來他裂天戰技中的槍式和戟式都已經大成,沒有再練習的必要,二來也是為自身考慮,雖然他想體驗普通人的心境,但若讓他轉職武將,去給別的勢力帶兵,卻還是無法接受的,倒不如當個自由自在的游俠,更能好好的體驗一把游戲人生的感覺。
進入武館,楊昊天成功轉職為游戲,並買了一把最初級的青銅劍,便花光了所有積蓄,這讓自重生以來從沒為錢的事操過心的他感覺有些不適應,不過,普通人不都是這麼過來的嗎,正好可以好好的體會一下。
轉職成功後,楊昊天並沒有繼續修練九轉元功,現在的他雖然是元神體,但在通天教主的加持下,已經和真正的肉身沒有區別,如此一來,在修為沒有提升到仙境以前,還是需要吃飯睡覺的,可他現在身上卻連一個銅子都沒有了,總不能去要飯吧!
雖然當個乞丐也算是一種人生體驗,但卻並不符合他的要求——自給自足,用雙手賺來的錢吃飯,才是真正的人中人!
提著新買來的青銅劍,楊昊天一路來到襄陽城外的野怪區,他發現,選擇在現在當個新手,倒也有一定的好處,那就是沒人搶怪,畢竟現在最弱的玩家也基本都混到了高級、特級的境界,稍強一些的更是達到了王級,像城外這種適合剛出新手村的玩家練級的野怪區根本就不會有人光顧了。
在開打之前,楊昊天先試了一下新獲得的神通,發現這通神施展起來跟施展“身外化身”時感覺差不多,唯一的區別便是召喚出來的分身和身外化身的純實體不同,乃是一個有些虛化的身體。
初級的神通只能召喚一個分身,而且實力也只有本體的60%,不過楊昊天現在的武力已經有35點,哪怕只有60%,對付起這些只有十來級的野怪來也是綽綽有余的,倒是讓他打怪的效率增加了不少。
動物類野怪不會爆出東西,但是它們身上的材料卻可以賣給原住民商店,而這,也是楊昊天現在經濟收入的唯一來源。
于是,殺怪,剝皮,拆骨,再殺怪……
如此循環,成了楊昊天今天的所有工作,待到晚上回去的時候,他和分身的身上已經掛滿了野怪的皮毛和骨架,這讓習慣了擁有乾坤戒的他又一次感到很不適應。
回到城內,楊昊天和分身的造型立馬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畢竟這種把野怪身上的材料抗回來的行為在游戲初期很常見,現在卻已經很少了。
好在很少並不代表沒有,而且由于是晚上,分身的身上又掛滿了東西,使得他那半透明的身體得到了很好的掩護,所以並沒有引起什麼轟動,那些玩家也只是稍稍奇怪了一下便都不再關注了,畢竟在他們眼里,楊昊天和分身不過是兩個混得比較差的玩家而已,並不值得關注。
把材料抗到店鋪賣掉之後,楊昊天就收回了分身,然後找了家客棧,先大吃了一頓,又開了一個比較便宜的房間,準備好好的休息一晚,雖然他現在還屬于一窮二白的狀態,而大街上也不是不能休息,但是有了條件就讓自己活得舒服一點,沒錢的時候再想辦法挨過去,不也是“人中人”的標準做法嗎?(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