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不是扶弟魔

第四十五章 為什麼不自己發行?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風隨流雲 本章︰第四十五章 為什麼不自己發行?

    <b></b>                  星空之下,兩米寬的轉山小徑上,幾點燈光執著的前行。

    “休息十分鐘,喝水!”

    林哲把水壺遞給了柳慧語,柳慧語順從的接了過來,咕咚咕咚的喝了幾口熱水。

    喝完之後,她把水壺遞給林哲,輕輕的道“其實你可以騎馬的,不用陪我一起發瘋。”

    卓瑪的辦事能力還行,很快從宿營點中雇佣了兩個向導、幾匹馬,追上了林哲等人。

    夏沫已經被累壞了,林溪也被林哲勒令騎馬。

    所以現在正在步行轉山的,只有柳慧語和林哲。

    林哲接過水壺自己喝了幾口,淡淡的道“我跟你一樣,也在為我的家人祈福,願他們無論在什麼地方,都沒有煩惱,都永遠快樂。”

    柳慧語的眼楮眨了幾眨,目光掃過水壺的水嘴,想要皺皺眉頭,但最後卻沒皺起來。

    “走吧!”

    林哲沒有注意到柳慧語的表情,十分鐘一到,就催促著她上路。

    既然你想化解精神上的羈絆,那麼就要接受身體上的摧殘。

    自己兩輩子坐了近二十年輪椅,這不就把好日子盼來了嗎?

    一個專業的戶外達人,可以在十四到十六個小時之內完成轉山。

    林哲一行人走走停停,折騰了整整一夜,當第二天太陽升起的時候,再次抵達了海拔最高處的埡口。

    紅色的朝陽緩緩升起,給不遠處的剛仁神山披上一層耀眼的霞光。

    柳慧語停了下來,對著美麗的景色出神。

    良久之後,她忽然沒頭沒尾的說道“你能給我伴奏嗎?”

    林哲笑道“這里可是海拔五千米,你唱的出來嗎?”

    “試試!”

    “試試就試試!”

    林哲拿出口琴,吹響了《阿刁》的伴奏。

    “心靈羈絆”發動,在同一首歌之中,兩人產生了心靈共鳴。

    阿刁,住在xz的某個地方

    禿鷲一樣,棲息在山頂上

    阿刁不會被現實磨平角

    你不是這世界的人沒必要在乎真相

    命運多舛痴迷淡然

    揮別了青春數不盡的車站

    你是阿刁你是自由的鳥

    五千米的海拔真不是蓋的,林哲吹的口琴還好,但柳慧語唱的《阿刁》,真的是蕩氣回腸、撕心裂肺、上氣不接下氣。

    但就是這不完美的唱腔,卻迸發出了真摯的感情。

    此刻柳慧語唱出的《阿刁》,已經不僅僅是一首歌。

    它是在唱她自己,它心靈的吶喊,它是情緒的釋放。

    就像熱烈的火,焚燒了灰暗的過往,化作一只自由的火鳥,展翅飛翔。

    一曲唱罷,幾個向導和林溪等人都鼓起了掌聲。

    但是近在咫尺的林哲卻听到了柳慧語的低語。

    “爸,我會快樂的活下去,但是有罪的,我要他們受到懲罰”

    。。。。。。。。。。。。。。

    獅泉縣民族中學。

    幾個孩子站在中學門口,對著遠去的越野車不斷揮手,直到再也看不見了也沒停下。

    柳慧語跟卓瑪的母親商量之後,帶著卓瑪返回了民族中學,按照卓瑪的“情報”,指定了五名因為經濟原因退學的女孩兒,資助她們重新入學。

    對于柳慧語來說幾萬塊錢不算什麼,但是對于不受重視的藏族女孩兒來說,卻是人生中的一次轉折契機。

    “慧語姐,我們現在去哪?波密?芒康?”

    夏沫拍著方向盤,听著音樂左搖右晃,心情跟幾天前明顯不同。

    “問林老師!”

    “林老師?去哪?”

    林哲轉頭問柳慧語“回去錄歌?”

    柳慧語點點頭,心想他怎麼又知道了?自己表現的有那麼明顯嗎?

    “那就回家錄歌吧!”

    越野車朝著拉撒開去,柳慧語拿起手機撥了個號碼,跟對面交代了幾句,詢問發歌的事情。

    但是打完之後,柳慧語的情緒不太好。

    林哲問道“怎麼了?是不是沒有公司願意給你發歌?”

    柳慧語道“喬姐建議我過過風頭之後重新簽一家公司,但我不想再簽公司了,寧願找小公司發行。”

    林哲知道喬姐是柳慧語的經紀人,在柳慧語執意上告遭到解約之後,也是受到了很大的影響。

    “你有沒有想過自己成立公司,自己發行歌曲?”

    柳慧語瞥了林哲一眼,平靜的說道“我並不像你想象的那麼有錢,而且有錢也不一定有用,發行渠道不是一天兩天能打通的。”

    林哲道“我們可以做一個原創音樂網站,你我共同出資,一人一半。”

    “原創網站?”

    柳慧語想了想,微微點頭“倒也不是不行,不過虧了錢,你可別賴我。”

    林哲胸有成竹的道“當然,不過賺了錢你得請我吃飯。”

    大魏朝此時的互聯網產業,跟瀾星的零幾年差不多,剛剛經歷了行業寒冬,還沒有被人發掘出“風口”屬性。

    而音樂網站也是剛剛開始發展,更是因為特殊原因,生存的尤其艱難,像千千靜听那樣的早期平台還沒出現呢!

    而這個特殊原因就是“版權”。

    大魏朝的版權意識很強烈,對文學作品、音樂作品的版權保護很到位。

    別說是盜版書、盜版唱片了,就是歌手想要翻唱別人的歌曲,都要得到版權方的同意。

    比如說柳慧語發行了《阿刁》,普通人在tv唱一下是沒問題的。

    但是如果你登台演唱,或者以任何形式獲得了利益,那麼柳慧語就高興了,一封律師函過去,血汗錢統統賠償過來。

    一個音樂平台想要做大做強,那必須要有大量優秀的歌曲充實曲庫。

    用盜版是想也別想,那麼多的優秀歌曲,分屬不同的公司,平台要一家一家的談。

    但是現在各大唱片公司,並沒有看到網上平台的利益,不願意把優秀歌曲授權給網絡平台。

    你問為什麼?

    一張專輯十幾塊、幾十塊,其中就一兩首主打歌。

    而且這一兩首主打歌,還動不動出個“經典版”“珍藏版”什麼的。

    那麼你放在網站上賣,一首歌賣多少錢?

    一塊?兩塊?

    網友就買兩首好听的歌,其余的根本不買,那唱片公司發行的唱片還怎麼賣?

    在沒有一個強大的、現象級的音樂平台出現之前,唱片公司不會放下高傲的身段,把自己優秀的歌曲打包賤賣。

    林哲,就想趁著互聯網爆發之前的機會,做一個一統江湖的音樂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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