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大律師︰開局律所破產

第七十一章 讓人害怕的可能性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長安宅 本章︰第七十一章 讓人害怕的可能性

    “先例的拘束意義,不代表法庭必須一成不變地按照舊有的案例進行判決。”北原開口道,“如果說按照先例進行判決,將造成不公正的後果,或者正在裁判中的此案與先例存在不同,法庭就可以作出與先例不同的判決。”

    最高裁判所的判例的確對北原這邊不利。

    這是無可否認的。

    所以,北原率先說了這一番話。

    隨後,北原繼續道︰“銀行的借新還舊,實質上是變相的展期!首先,在貸款上的用途,就已經限定死了。日鋼獲得新貸款後,只能夠用于償還舊有的貸款。”

    “那麼,在這一過程里,日鋼實際上沒有取得過資金的使用權。普通的商業貸款,債務人可以用來改善生產設備、用來發放員工工資,用來購買原材料等等。但是,日鋼獲得的新貸款,卻沒有任何自由使用的權利,從一開始,用途就被嚴格限定!”

    “而且——更重要的是!”北原說道,“日鋼的現金流狀況並沒有因為銀行的新貸款而得到任何可能的改善。表面上,銀行好像發放了貸款。實際上,銀行資金只在日鋼的賬上走了一下之後,便又回到銀行之內。”

    “請問,在這一過程里,日鋼的現金流狀況有任何改善嗎?沒有——該緊張的,依然繼續緊張,手里余錢的數目並沒有增加。”

    “其次——”北原看著谷本繼續說道,“銀行的債權,實質上還是原來的債權。債權的金額沒有發生改變。但是,這一債權卻從原來的無擔保債權,變成了有擔保債權。這樣一來,銀行就獲得優先償付的權利,損害了其余債權人的權利!”

    “難道,我們要枉顧事實,僅僅只是因為簽署了銀行和日鋼在表面上簽署了一個新合同,然而錢走了一道賬,就要認定這種擔保是合法的嗎?!”

    北原發出了反擊。

    他從實質審查的角度,提出應當認為把“借舊換新”視作是債務的展期,而不能認為是新的債務。

    面對如此不利的局面,這位年輕律師仍然能夠作出這樣的反駁,也出乎了在場許多人的意料。

    谷本听著北原的回答,心里也暗笑起來。

    果然,在面對裁判所的判例時,只能夠顧左右而言他。

    “北原律師,什麼叫做表面上簽一個合同?”谷本說道,“雙方簽署的合同是白紙黑字,具有法律效力的!”

    “借新還舊,並不是單純的貸款展期。相反,它是作為債權人的銀行,與作為債務人的企業,一起坐下來,重新梳理一遍債務狀況,簽訂的新的債權債務協議。它與簡單的貸款展期,有著根本不同的作用!”

    “嘛!北原律師可能對銀行業務不熟悉,所以才有這樣的誤解。”谷本在最後沒忘記,還要對這位年輕律師,再奚落一番

    谷本認為北原輸定了。

    他已經迫不急待地想要看到對面驚慌失措的表情。

    然而,當他抬起頭來時,他發現,北原的表情仍然是一副沉穩的樣子。

    哪怕都要被逼到絕境了,還是一副無所謂,不在乎的模樣!!

    北原的嘴角微微翹起。

    他當然還有後招。

    縱然,他並非破產法的律師。

    但是,北原卻擁有著從意想不到之處,發起奇襲戰勝對方的恐怖能力。

    “裁判長。”北原一邊說,一邊拿出了材料,“我的手上是目前破產管理人對日鋼進行先期審計的部分報告。當然,目前日鋼的資產尚未審計完全。但是,三個主要生產基地的資產都已經審計完畢。”

    “從這些審計報告來看,日鋼資產出現嚴重縮水,並發現多起會計違規之處。例如,明明采購的是二手生產線,但是在會計記賬中,卻把該生產線記為全新的,並虛增支付貨款,這就導致日鋼虛估了設備的使用年限和殘值。同時,還有多個海外買家砍單的已制造鋼材,沒有記入存貨減值等等。”

    “這些會計違規之處,使得日鋼資產被嚴重高估。在擠掉水分之後,日鋼很有可能已是資不抵債的狀態!”

    “那麼資不抵債意味著什麼?”北原話鋒一轉,繼續道。

    這位年輕人的話語,牽動著法庭內每個人的神經。

    “法律明確規定,破產企業不能夠對沒有擔保的債務,設定新的擔保。”北原開口道,“日鋼很有可能處于資不抵債的狀態。這意味著即使有設立擔保的債權,實質上也不足以獲得全部償還。因此,在資不抵債的情況,債務都會變成擔保無法覆蓋的債務,無論是新債務,還是老債務,都是如此。在在這種情況下,法律不應當認可銀行權抵押的有效設立!”

    北原從另一個角度,發起了進攻。

    從日鋼很有可能處于資不抵債的角度,來論證撤銷的銀行抵押的合理性。

    “關于這一觀點,我們同樣也有最高裁判所的判例予以佐證。”北原說道,“最高裁判所在大化35年[675]號民事判決中,認定處于資不抵債的企業,在破產前一年內提供的擔保行為,因為危害了債權人平等受償的權利的,應當予以撤銷!”

    北原也同樣提交了一份最高裁判所的判例。

    形勢一時之間再度,發生了變化!

    資不抵債?!谷本沒想到北原在最後關頭,居然還能夠尋找到一個新的角度來發起進攻!他也同樣看起北原提交的最高裁判所的判例。的確,也如北原所言。

    這樣一來,雙方的法律觀點——

    都有在先的判例支撐。

    但是,現在北原一方仍然是處于下風。盡管,北原拋出了資不抵債的企業,對外擔保需要被撤銷。但畢竟現在,破產管理人對日鋼的完整的審計報告還沒有出來,究竟是否資不抵債,還不能確定。

    然而——

    北原的反駁,卻已經為這個案件注入了不確定性。

    在場的人都已經發現——

    這場官司對于銀行方而言並非是十拿九穩就能拿下。沒有對付好那位北原律師,恐怕銀行的抵押權真的有可能會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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