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叫我頂流巨星

第九十四章 另一件大事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商時一 本章︰第九十四章 另一件大事

    <b></b>                  “你沒錢?”

    鄭榮忍不住問了一句。

    這句話,

    差點讓許初靜這個二十出頭的小姑娘哭出了聲。

    事實上,

    分部的藝人太多了。

    鄭榮不可能每個藝人的生活狀況都能關注到。

    但鄭榮下意識的認為,公司這些藝人應該不是很缺錢!

    畢竟這年頭,

    為愛發電的人是少數。

    再者說了,

    混娛樂圈的藝人,家庭條件一般都不差。

    就算許初靜沒錢,她家里應該也不缺錢!

    許初靜家里確實不缺錢。

    但她家在京都,而她父母一直不同意許初靜唱歌,所以家里那邊肯定是靠不上的。

    而許初靜本人,現在是真窮。

    “我現在沒多少錢。”

    許初靜臉色通紅,似乎說出這句話非常的羞恥。

    陳明打著圓場“沒事,分期也可以,這是我和她之前就談好的事情。”

    聞言,

    鄭榮也沒有再多問。

    想了半天,陳明沒有想出個結果,于是轉頭詢問鄭榮“鄭總監,以你來看,這首歌能賣多少錢?”

    鄭榮是專業的!

    對這方面,肯定比陳明要懂得多。

    果然,

    鄭榮認真思索了幾秒之後,緩緩開口“不會低于三百萬,大概在三百萬到三百五十萬之間。”

    “如果是後續徹底買斷的話,這個價錢還要再翻一倍。”

    徹底買斷就意味著,這首歌後續的收益全部歸許初靜個人所有,不包括陳明其中的分成。

    听到這個數字,許初靜人都嚇傻了!

    買斷是不可能買斷的。

    這輩子都不可能買斷。

    但即便是不買斷,許初靜也承擔不起三百多萬的購買費,實在是太多了。

    甚至,

    許初靜身上剩余的錢,連這筆費用的零頭都不夠。

    陳明想了一下,又問向許初靜“你目前有多少錢?”

    見狀,

    許初靜顫顫巍巍的升起一個巴掌。

    “五十萬?”

    陳明說道。

    許初靜急忙搖頭。

    陳明不確定的再次開口“五萬?”

    終于,

    許初靜開始瘋狂點頭。

    五萬!

    陳明雖然知道許初靜沒有多少錢,但沒想到她居然這麼窮。

    就連鄭榮都張大了嘴!

    好家伙,

    你過來空手套白狼來了。

    陳明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他一直以為自己就算是窮人了,沒想到遇到一個比自己更窮的。

    下一秒,

    鄭榮煞有其事的說道“你要是買不起,那這首歌我買了。”

    憑借這首歌,

    完全有可能再捧出一位小天後。

    一瞬間,

    鄭榮覺得這首歌不能浪費給許初靜,實在是太暴殄天物了。

    許初靜這下真急哭了,拉住陳明的手臂,小臉淚痕蔓延“我可以去借錢,求求你,一定要把這首歌給我。”

    陳明尷尬的撓了撓頭,他沒說不給啊!

    “你不用急,這首歌就是給你寫的。”

    陳明安撫道。

    隨後,

    陳明朝鄭榮抱怨了一句“鄭總監,一首歌而已,沒必要和許初靜搶。”

    鄭榮無奈笑了起來。

    他其實也是為了陳明好,選一個有名氣的藝人演唱,絕對要比許初靜演唱的效果好得多。

    還是那句話!

    演唱者既重要,也不重要。

    陳明的歌,詞曲足夠的優秀。

    所以不管誰來唱,都可以達到一鳴驚人的效果。

    但有名氣的藝人卻可以錦上添花,利用自己附帶的流量和名氣,快速的推紅這首歌。

    這是許初靜做不到的事情。

    不過鄭榮尊重陳明的選擇。

    既然他專門寫這首歌給許初靜,那自己也沒必要奪人所好。

    當然,

    也就是陳明敢和鄭榮這麼說話,換做是其他音樂人,鄭榮可絲毫不慣著。

    “行吧,你自己決定就好。”

    不管怎麼說,

    許初靜也是公司的藝人。

    站在公司的角度,

    鄭榮並不虧。

    听到這句話,許初靜總算是止住了眼淚。

    陳明思索了片刻,當即開口“這樣,我這首歌寫給你,前期不需要你付任何費用,發布之後,單次下載費中我要抽百分之十。”

    一開始,

    陳明是打算將這首歌以半買斷的形式賣給許初靜。

    就像蕭萱那樣!

    但眼下來看,

    許初靜根本沒錢,所以只能作出適當的調整。

    下載一次是一塊錢,抽取百分之十,也就是一毛錢!

    這是一個長期收益。

    只要有人下載,後續就會一直有收入。

    鄭榮又想開口說話,但忍住了。

    許初靜擦掉眼淚,堅定的說道“五五分,我只拿百分之五十的收益。”

    她前期沒給錢,已經是佔了很大便宜了。

    如果後續抽成還是她佔大頭的話,那就有點太不知好歹了。

    終于,

    鄭榮說話了“五五分成吧,陳明。”

    說實話,

    鄭榮都感覺陳明是做慈善的。

    哪有人寫歌不收錢的?!

    而且,陳明的抽成要求太低了。

    聞言,

    陳明認真思考之後,點頭答應。

    他也缺錢!

    雖然他卡里現在錢還有很多,但這些錢要給翻新孤兒院做準備,院長的病也很費錢。

    細算下來,

    他好像不比許初靜富裕多少。

    商量妥當之後,鄭榮吩咐人事部的同事打印一份相關合同,具體細則也一一說明。

    很快,

    三份一模一樣的合同出現在錄音室。

    根據陳明的要求,許初靜無需承擔《勇氣》這首歌的前期費用,而後續分成則是單次下載的百分之五十。

    合同的最後,鄭榮多加了一條公司願提供部分宣傳費用,幫助該歌曲宣傳及推廣。

    三人各持一份!

    許初靜是個聰明人。

    看到合同最後那行話,她又提議將合同再改一下,分給陳明的百分之五十不變,而自己收益分成中抽出百分之十給公司。

    至此,

    整首歌的收益分成變成了陳明佔百分之五十、許初靜佔百分之四十,而星宇娛樂佔百分之十。

    一瞬間,

    鄭榮看許初靜都順眼了許多。

    不錯!

    是個可塑之才!!

    最後,陳明將歌曲小樣給鄭榮和許初靜的郵箱都發了一份。

    在完整歌曲未發布之前,還需要進行一定的保密措施。

    這些不需要陳明提醒。

    送走許初靜之後,

    鄭榮眼巴巴的盯著陳明,眼神中充斥著火熱。

    陳明有些不自然“鄭總監,還有什麼事嗎?”

    鄭榮搓了搓手,頗為激動“這些藝人也沒有多少錢,不如以後有歌都賣給我,我出價你放心,絕對不會讓你吃虧的。”

    說實話,

    倘若真這樣,陳明會方便很多。

    但出于對歌的負責,陳明只是折中答應了下來,承諾以後有歌優先賣給公司,不過歌曲的演唱者,陳明要把關才行!

    聞言,

    鄭榮沒有絲毫猶豫的答應了下來。

    歌曲賣給公司,再選藝人演唱和歌曲直接賣給藝人是全然不同的兩回事。

    起碼,

    從前者來看,公司擁有擬定合同的權利,從而可以保障一部分額外收益。

    對于陳明來說,寫給許初靜的歌算是告一段落。

    接下來,

    陳明就需要去準備另外一件事了。

    而且是他的人生大事!

    面見甦柔的父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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