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的話,一石激起千層浪。
眾人都傻了眼!
很快,花朝的文章被人冒名頂替的消息,就迅速傳開了!
吳萍急得直哭!
周朝美更是著急得連聲抱怨︰“我就說了,你不能這麼做,不能做。你偏要!你還說,她又拿不出證據來,能把你怎麼樣?可是現在你看看……她直接去公安局報警抓你了!”
“胡說!”
吳萍咬咬牙︰“她憑什麼證明,那文章是她所寫?那明明是我寫的文章!”
“你寫……好好好,就算是你寫的吧!可被她這麼一鬧,你這小學代課老師的位置,怕是懸了!”
“不可能!文章是我所寫,代課老師也定下了是我!她憑什麼奪走?她敢來搶,我就敢跟她拼命!”
吳萍發了狠,咬牙切齒般說道。
見周朝美一臉不信,她又笑了起來︰“你也最好祈求,她拿不出任何證據來。否則,我一但被定了性,第一個要供出的人,就是你!到時候,你這婦女主任的位置,怕是也做到頭了!”
這話說得周朝美連連搖頭。
她再有不滿,也不敢再多說。
也不知道,自己當初究竟吃了什麼迷魂湯,居然就被她的花言巧語收買。助紂為虐幫著吳萍促成了此事。
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我、我怎麼可能盼著她、她……我這、這不是……”
且不說周朝美的懊惱,吳萍在最初的心慌意亂過後,後來就逐漸淡定下來。
“你忘了,當初我可是去了花家,把什麼證據都消滅了。只要你自己注意些別說漏了嘴,她還能拿出什麼證據來?”
吳萍越說,就越覺得是這麼個理兒。
臉色也漸漸恢復了平靜。
周朝美內心雖然愧疚,也覺得對不起花朝。可人都是自私的,到了現在,她已經騎虎難下!
一開始,內心的愧疚佔據了上風。可時間稍晚長一點,她就在內心不斷替自己找借口。
“吳萍你說得對!要怪,就怪她自己,明明是她自己的事,卻拜托給我做。我又沒弄過黨報,讓你出手也在情理之中。那文章都署了你的名字了,想改也改不了了。她不認命,反倒還跑去公安局鬧事。簡直就是丟人現眼!”
“對,丟人現眼!這種人,最討厭……”
兩人越說,越是同仇敵愾。
漸漸地,也越發堅定了自己的內心。打心眼里認為自己沒錯。
而另一邊,花朝已經領著蔣為明和小馬去了曬谷場,把曬谷場上的黨報指給他們看,用作證據。
“這上面的字,是你所寫?”
“抄錄到黨報上的人不是我,但是寫這篇文章的人是我。”
這話有點繞口。
蔣為明看了看後,才小聲說道︰“朝朝,這個……恐怕沒辦法當成證據,因為它根本不能證明,這些內容是你所寫……”
“當初我把稿子交給周朝美時,我手上還留了一手。後面的內容,從我交給她的這部分之後,內容就不一樣了。你們來看,就是這里……”
因為當初,花朝預計是一個來月就能一來一回,所以交給周朝美的內容,就只能更新到兩個月的內容。
眼下,他們延遲了好幾天才回,黨報上的內容必須得按時更新,所以,那稿子前面部分,依舊是花朝所寫的內容。而後半段,則是吳萍所續,盡管她努力模仿自己,卻依然能看出完全不是一個水平。
“可這,還是不能作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