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少時,王家家主王博來,和曹家家主曹易坤,劉家家主劉益,三人曾是肝膽相照的好兄弟,誰知王博來和曹易坤,兩人喜歡上了同一個人,就是劉家二姑娘。
王博來因為動作比曹易坤慢了一步,痛失心上人,眼睜睜的看著心上人,被好兄弟娶走。
後來,王博來娶了對他一見鐘情的劉三姑娘。
自此之後,王博來漸漸與曹易坤疏遠,且最後處處與他做對,兩家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劉三姑娘則嫉妒丈夫心里喜歡的人是姐姐,對姐姐恨之入骨,在生下孩子後,更是經常教導孩子們要遠離曹家人,甚至與曹家為敵。
也因此,每次聚會劉家,曹青蘭與王倩蘭王敏蘭姐妹,都會水火不容的吵一頓,劉玉蘭和易若等人,也是見怪不怪了。
只是,這一次不同,王家故意搶走曹家生意,是在故意斷了曹家的生路。
曹家的生意,只有綢緞鋪,綢緞鋪不賺錢,還賠錢,曹家入不敷出,長期以往,曹家總會有堅持不下去的那一日。
為此,曹青蘭也恨極了王倩蘭和王敏蘭。
她怒道,“你們王家人為了吃肉,就要去砸別人家的鍋,這是什麼道理?”
王倩蘭得意洋洋,“都說做生意,個人憑本事,你曹家人沒那個本事,那就別吃飯。”
“你……”
眼看都要打起來,劉玉蘭攔著曹青蘭,“好了,都是自家姐妹,一人少說一句。”
“就是,每次見面就吵,你們也不嫌煩。”最小的易若,撅著嘴,一臉的不耐煩,“你們再吵,以後這聚會,我就不參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