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禁區污染七十年

第一百八十五章流星天墜,今日弒神

類別︰恐怖靈異 作者︰黑霧白荊 本章︰第一百八十五章流星天墜,今日弒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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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共有一千八百多種語言的聖經譯本,幾乎所有民族的語言,甚至地區方言都已包羅。其中二百八十多種是全本的新舊約,五百九十多種只有新約部分,九百二十多種是單行本或選輯本。

    1、古代譯本

    希臘文譯本從公元3世紀俄利根(orn)編纂的六經合編(hxap)可知,古代至少有七種希伯來聖經的希臘文譯本,分別是《七十子譯本》、亞居拉譯本、狄奧多田修正本、辛馬庫譯本、第五譯本、第六譯本和第七譯本。由于原稿早已散佚,現在只能從古代教父的一些著作和敘利亞文譯本的六經合編中了解前四種譯本的一些情況。其中《七十子希臘文譯本》(sptat,簡寫為lxx),或稱《七十子譯本》,是最早的《舊約》譯本。

    亞蘭文譯本公元前586年猶大國滅亡,以色列人淪為巴比倫人的囚虜。此後他們長時期生活在異鄉,逐漸習慣了流行于巴比倫和波斯帝國的亞蘭語,而對自己的希伯來母語日益生疏,以致在他們返國初期,以斯拉和利未人給百姓念律法書時,需要一面念一面用亞蘭語解釋,方能使之明了經文的含義。從公元前2世紀起,這種經口頭解釋的聖經被書寫下來,成為亞蘭文釋譯本聖經,統稱“他而根”(tar)。

    古敘利亞文譯本古敘利亞文是亞蘭文的一種方言,耶穌時代使用于今天敘利亞、伊拉克、黎巴嫩和巴勒斯坦北部及土耳其東部一帶。公元2世紀,舊約被翻譯成古敘利亞文。這種譯本至今仍被敘利亞、伊朗、印度的一些基督教教派使用。現知古敘利亞文譯本有以下四種別西大譯本(pshtta)、非羅森諾譯本(phloxn)、六經合編譯本、敘利亞文巴勒斯坦譯本。

    拉丁文譯本據考證,公元2至3世紀就有了古拉丁文譯本,數量不下38種,都是從《七十子希臘文譯本》轉譯而來。最重要的拉丁文譯本是隨後譯成的《拉丁文通俗譯本》,又稱《武加大譯本》(vt,原文為“通俗”、“普通”)。

    新約譯本到公元3世紀中葉,新約已經有了拉丁文、敘利亞文和科普特文譯本。它們都是從希臘文直接翻譯過來。拉丁文新約的主要譯本是耶柔米(jro)于公元382年譯成的《拉丁文通俗譯本》(或稱《武加大譯本》)。敘利亞文的主要譯本是《別西大譯本》,大約在公元4世紀末葉成書。科普特文《新約》譯本有四種方言抄本留存至今。其他《新約》譯本還有以拉丁文譯本為基礎譯成的普羅旺斯文(provncal)和波西米亞文(bohan)譯本;以敘利亞文譯本為基礎的亞美尼亞文譯本、埃塞俄比亞文譯本、波斯文和索格底文(sodan)譯本;兼有敘利亞文和科普特文淵源的阿拉伯文譯本和努比亞文(nban)殘篇;公元4世紀依據希臘文原文(亦參照拉丁文譯本)譯成的哥特文譯本,以及公元10世紀從希臘文譯出的斯拉夫文(svonc)譯本。

    2、中世紀後期譯本

    中世紀後期,又有一批新的聖經譯本相繼問世,譯者多是對天主教會不滿的下層教士。12世紀末,法國商人瓦勒度把聖經譯成普雲士文(一種法國南部方言)。14世紀下半葉,英國早期宗教改革的先鋒人物之一威克里夫首次將全部聖經從拉丁文譯成英文。到了15世紀,德文、意大利文、捷克文、荷蘭文、西班牙文的《新約》和聖經全書先後與讀者見面。這些新譯本的出現,促進了宗教改革的產生。當時新教領袖的一條重要戰線就是翻譯和出版聖經。因各種新版聖經動搖了拉丁文《武加大譯本》的獨尊地位,翻譯者們有的遭到追捕,有的被判死刑,有的被迫逃往國外,有的則轉入地下工作。因此,這一時期被稱為聖經翻譯的“黑暗時期”。德國宗教改革者馬丁•路德嚴詞否認教會解釋聖經的絕對權威,主張教徒通過閱讀聖經原文與上帝直接建立聯系。為滿足普通民眾讀經的需要,他以清新明快的文字將聖經譯成德文,1522年譯出《新約》,1532年譯出全部聖經。這部聖經成為德國近代語言文字的最佳範本。宗教改革時期聖經英譯的最初成果是《丁道爾譯本》()。丁道爾譯經時遭到英國天主教會的迫害,為逃避追捕而流亡德國,冒著生命危險譯出《新約》和《舊約》中的“五經”和《約拿書》,隨後被天主教會抓獲,送上火刑柱。之後,英國又出現《科威戴爾譯本》《馬太譯本》《大型聖經》《日內瓦聖經》《主教聖經》等重要譯本。但隨著宗教改革的深入,聖經翻譯有時也得到英王的支持。《馬太譯本》是第一本獲得英王欽準出版的聖經,《科威戴爾譯本》也得到官方的允諾。更重要的是英王詹姆斯一世允準翻譯《欽定譯本》(又稱《詹姆斯王譯本》),于1611年出版。出版後反映強烈,長達350年之久盛譽不衰,有學者稱它是歷世以來空前完美的、最優雅、最受人喜愛的、唯一純正的英文譯本。一般認為,英文欽定本和馬丁•路德的德文譯本體現了宗教改革時期聖經翻譯的最高成就。隨後二三百年,冰島文、瑞士文、丹麥文、芬蘭文、葡萄牙文、挪威文、俄羅斯文等歐洲語言的譯本也陸續產生。在亞洲和非洲的一些國家,還出現了印地文、孟加拉文、日文、中文、尼日利亞文等聖經譯本。

    3、近現代譯本

    重要的英文譯本《美國標準譯本》(1901),這是美國聖經公會出版發行的第一本聖經。《修訂標準譯本》(1952),在《美國標準譯本》的基礎上修訂而成。《耶路撒冷聖經》(1966),在吸收早期譯本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從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直接譯成英文,因學術性較強而深受天主教和基督教徒的歡迎。《新英文聖經》(),由英國新教徒完全采用流行的當代英語譯成,出版後曾一度引起爭議,但其巨大成就逐漸被世人所公認。《當代聖經》(1971),有泰勒參照《美國標準譯本》,在咨詢希臘文、希伯來文專家的基礎上意譯而成。為求準確,他還參考了諸多受人歡迎的版本,使這個譯本轟動一時。此外還有《增訂本聖經》(1945)、《當代福音聖經》(1966)、《新美國聖經》(1970)、《今日英文譯本》(1976)、《福音聖經》(1976)等。

    中文翻譯

    聖經中文譯本(包括全譯本和節譯本)的數量難以確考。一般認為,有據可查者便達近百種。其中不僅有漢語文言文、白話文譯本,還有方言和少數民族語言譯本。最早的《聖經》中譯本可追溯到7世紀的“景教本”,由景教傳教士阿羅本(alopn)等人根據其敘利亞文《聖經》所譯,現已失傳,部分譯文散見于敦煌文獻中。元代天主教傳教士孟高維諾(jdontrvo)用蒙文譯出《新約》和《聖詠集》,但譯本也已失傳。明末清初天主教傳教士亦曾將《聖經》的部分卷章或經文漢譯,散見于利瑪竇(attrr)的《琦人十規》、艾瑪諾(anldaz)的《聖經直解》和《天主聖教十誡直詮》,以及艾儒略的《天主降生言行紀略》之中。此外巴設于18世紀初譯有部分《新約》,其譯稿存于英國不列顛博物館,而賀清泰于18世紀末也曾譯出《聖經》大部。這些譯文被稱為“明清本”,後人譯經時曾加以參考借鑒。

    1807年,基督教新教第一位來華的傳教士馬禮遜(rorrson)從英國到達廣州,因在廣州無法公開傳教而移居澳門,在那里譯經。《新約》于1813年譯成,次年在廣州出版。隨後又在來華傳教士米憐(wlln)的協助下,于1819年譯成《舊約》。聖經全書定名為《神天聖書》,1823年在馬六甲出版。與此同時,英國浸禮會傳教士馬士曼(joshaarshan)和出生于澳門的亞美尼亞人拉沙(joannsssar)也譯出一部漢文聖經,成為“馬士曼≈ap;ap;拉沙譯本”,1822年在印度印行。這兩個譯本行銷不廣,但因是最早的中文聖經而地位顯著,並為日後的聖經漢譯奠定了基礎。不久,西方來華的傳教士日漸增多,他們各有不同的國籍背景,對譯經的要求也各不相同。1830年前後,一個由麥都思(whdhrst)、郭實臘(kfatzff)、裨治文(cbrdan)和馬禮遜之子小馬禮遜(jrorrson)組成的四人小組決定重譯聖經。《新約》由麥都思擔任主譯,1835年完成,1837年取名《新遺詔書》在巴塔維亞出版。《舊約》大多出自郭實臘之手,1840年以《舊遺詔書》為名出版。此譯本的主要貢獻在文體和專門用語方面,其文體與術語為日後的譯經提供了有益的借鑒,該書曾流傳于太平天中,太平天國文告引用的經文大多錄自其中。19世紀中期又有若干譯本問世,如“代表譯本”()、“裨治文譯本”(1862)、“胡德邁譯本”(1866)和“高德譯本”(1868),它們都用文言翻譯。

    鴉片戰爭以後,中國海禁開放,對外接觸頻繁,加之太平天國運動的沖擊,傳統觀念逐漸動搖,一批有識之士意識到開啟民智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于是,在文字方面,一種比較通俗易懂的“淺文理”(半文言)語言逐漸取代文言文而流傳于民間;同時,白話文也日漸盛行。在此背景下,一些有見識的傳教士感到,只有用“淺文理”乃至白話文譯經,聖經才能在中國普及。“淺文理”譯經最初成果,是新教傳教士楊格非(johnrffth)翻譯的《新約》(1885年首版,1889年修訂版)。繼而又有包約翰(on)、白漢理(hblod)合譯的《新約全書》(1889)和施約瑟(stschrschwsky)翻譯的《新舊約全書》(1902)。白話文譯本有以下數種“麥都思≈ap;ap;施敦力譯本”(1857)、“北京語《新約》譯本”(1866)、“施約瑟《舊約》譯本”(1875)、“楊格非《新約》譯本”(1889)。在此前後,國內各地還出現一批方言譯本,有的譯了聖經全書,有的只譯出部分經卷。譯出聖經全書的有10種“蒙古語譯本”(1880)、“客家語譯本”(1886)、“福州語譯本”(1891)、“廣州語譯本”(1894)、“寧波語譯本”(1901)、“廈門語譯本”(1902)、“上海語譯本”(1908)、“甦州語譯本”(1908)、“興化語譯本”(1912)、“台州語譯本”(1914)。此外還有少數民族語言的“部落譯本”。

    中國近代聖經翻譯的最高成就當推“五四”前夕出版的“國語和合譯本”。1890年,英美各地來華傳教士的代表在上海召開大會,決定集體翻譯一部能為各教派通用的漢文譯本,並成立3個委員會,分別從事文理(文言文)、淺文理和國語和合譯本的翻譯。國語本譯委會次年正式開始工作,至1904年譯出《新約》,1907年出版,《舊約》于1919年印行面世。1919年2月,“國語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出版發行,很快傳遍南北各省,銷量遠勝于其它版本,逐漸成為中國教會唯一采用的聖經譯本。此譯本為中國教會開拓了白話文譯經的新紀元,並對“五四”時期的白話文運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它的出現也是西方傳教士翻譯中文聖經的結束。

    此後,中國聖經學者便開始了獨立的譯經工作。年代,相繼有“王宣忱譯本”、“朱寶惠譯本”、“肖鐵笛譯本”、“呂振中譯本”等華人譯本問世。由于聖經考古學的進展,人們對以往譯本的某些經文產生了新的理解;同時,現代漢語的發展也要求更新舊譯本的語言,這就呼喚著新的譯本不斷問世。1979年,適逢“國語和合譯本”出版60周年之際,香港同時推出3個新譯本“現代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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