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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
年前為籌西北賞功銀,大順監國陸文宗命西北數省各自籌銀。
諭令頒下後,陝西巡撫張國柱、甘肅巡撫汪兆齡、寧夏巡撫趙忠義、青海巡撫辛思忠便竭力籌措此賞功銀,然西北地方貧瘠,百姓無有積蓄,行營又嚴禁攤派百姓,不得已四位封疆便將目光統一放在了境內鄉紳頭上。
臘月後,陝西巡撫張國柱第一個動手,“布州縣官吏,毒掠縉紳”,為了獲得更多縉紳藏銀,張國柱命人張榜公示,鼓勵百姓密告大戶富戶藏銀,所得者十分之一賞告發者。
又命組建清鄉隊,每縣一百至兩百人,對凡土地過千畝,或產業店鋪過三家者定下捐輸比例,或五抽一,或四抽一。若有不交者,清鄉隊即抄沒其家。敢于抗拒者,則調大兵捕殺之。
深知監國心念貧民,張國柱又命清鄉隊成員多以貧民、無地佃農為主,此舉令得貧苦農民除參軍之外,又得一條為大順“體制”之路,不僅極大鞏固加強了大順于地方的統治,也極大打擊了陝西境內的土豪鄉紳。
在順軍平定西北的強大聲勢下,土豪鄉紳不敢反抗,其家族勢力被大大削弱,難以再同前明時一樣左右地方,形成地方一霸。
甘肅巡撫汪兆齡參加大西軍之前雖是舉人士紳階級,然深惡此階級害民殘民,因而在四川時便曾勸張獻忠殺盡地主士紳,歸降大順後,此念依舊不改。
汪于固原召集官員公議,會上公然稱“縉紳皆無道之人,不可同情”,隨後便令前降清士紳以官職大小定輸銀多寡,多者六七成,少者二三成。有曾造成順軍(西軍)傷亡的降清士紳,更是派兵直接抄殺其家,家產皆沒入府庫。
為了更好更快更方便的完成監國所定任務,又為徹底清除士紳土豪于鄉野勢力,汪兆齡更是私設甘肅催收司,以原西軍降卒四千余人為催軍,分遣各地。
催軍一至,立時從地方手中拿取名單,以拷掠方式拿來名單中人,迫其出餉。
汪所定拷掠者以萬歷四十年後鄉紳科目為斷,即萬歷四十年後有功名在身者,全省計270余家。
催軍更有若干刑具,除基本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