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重案組

第121章 墜樓謎案(4)

類別︰ 作者︰毛德遠 本章︰第121章 墜樓謎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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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對梁小平的詢問,他的說辭和蔣儒的說辭大同小異,這符合事實,如果倆人串供做偽證,說辭肯定會高度一致,所以,他倆判斷蔣儒和梁小平沒有說謊。顯然李歡確實是跳樓自殺的,不過,蔣儒和梁小平都說沒听到李歡的墜地聲,讓江一明和小克覺得蹊蹺,高處墜落刑事偵察中簡稱為“高墜”,8樓的高度一般在25米左右,整個過程大約只需2秒,這麼快的時間里,蔣儒和梁小平竟然沒听到墜地,是讓人不解,但是,因為相隔70米遠,到底能不能听到李歡的墜地聲,需要進行一次試驗才知道。

    吳江和呂瑩瑩對蔣儒和梁小平背景進行調查,他們以前的同事和領導都一致認為他倆為人善良、誠實、正直,不可能說謊,他倆的檔案中沒有任何污點記錄,蔣儒被單位多次授予先進個人,還是江北區的勞動模範,各種跡象證明他倆都是大好人。蔣儒和梁小平雖然同住在金山小區,但都和李歡不認識,因此,重案組把他倆作偽證的嫌疑給排除了。

    重案組決定用仿真人試驗,仿真人是 膠制作而成的人體模特,他的重量、高度、身材、皮膚的彈性等數據和李歡相一致,這是經過江一明稱重之後,特意選來的仿真人,這種仿真人和醫用仿真人不同,醫用的仿真人體是美國醫療界最新推向市場的科技產品,專供醫學研究使用,其產品的大小、質量、密度、質感、光感、和聲導性能都與人體的參數一致,而且內髒、血管、毛發、指甲等一應俱全。羅進的法醫室有男女各一的醫用仿真人,因為價格昂貴,江一明舍不得用它從8樓往下扔,所以,他選擇了 膠仿真人。

    晚上11︰30分,重案組開車來到金山小區,小克和吳江倆人輪流抬著仿真人,爬上李歡跳樓的天台上,然後,把李歡跳樓時的衣服穿在仿真人身上,這能更精確地模仿案發時的樣子,他們把仿真人豎起來,站在李歡跳樓時的護欄上,等待江一明的指令。

    江一明和呂瑩瑩來到蔣儒家的天台上,蔣儒和梁小平依照江一明的指示,恭候在那里,四人見面之後,江一明再次向蔣儒確認李歡跳樓時的時間,蔣儒說李歡跳樓的時間確實是11︰50,因為他當時下意識地看了一下手表。

    江一明點點頭,手指著前方問︰“蔣先生,當時的燈光是不是和現在一樣亮?”

    “差不多,只是當時月光比今天亮了許多。”因為天上鋪上了一層淡淡的雲彩,月亮也缺了五分之一,所以,顯得不如那天明亮。

    “你能看見前方天台上的人嗎?”

    “當然可以,前方的天台上兩個男人雙手扶著一個穿白色運動服的人,站在李歡跳樓時的護欄上。”

    江一明點點頭,他打開對講機,對吳江說︰“老吳,我們這邊準備好了,我數三下,你倆把仿真人用力推下。”

    “好的。”

    江一明數1、2、3,吳江和小克奮力一推,把仿真人推下去,兩秒鐘之後,江一明听到“啪”不太大的聲響,江一明問蔣儒和梁小平有沒听到?他倆都說听到了,這說明他倆耳聰目明,但為什麼那晚他倆會沒听到這比較明顯的聲響呢?最大的可能是他們當時因為著急去救人,從而造成他倆聞而不听,人在緊急時候是會忽略其它次要的東西,只想著最重要的東西。

    江一明和呂瑩瑩來到李歡跳樓的天台上,和吳江、小克匯合,他們打開聚光燈,對天台和護欄進行勘查,希望能從中找出蛛絲馬跡,但是,李歡死後,小區的居民紛紛來到天台觀看,現場已經被嚴重破壞,天台上的不同足跡竟然有182種,護欄上的指紋也達60多種,想從中找出線索來,幾乎是不可能的,何況假如李歡是他殺,凶手戴著手套作案,指紋也毫無意義。只怪當初郭川沒有把現場保護好,不過,說實話,這種有目擊者的跳樓自殺案極少有刑警會封鎖現場。江一明叫各位收拾勘查工具回隊。

    第二天,江一明召集開案情分析會,各位紛紛發表自己的意見,小克、呂瑩瑩和羅進認為蔣儒和梁小平沒有听到李歡的墜地聲,是因為他倆當時太焦急。吳江和江一明認為他倆都沒听到墜樓聲的可能性比較小,因為仿真人的墜地聲為60分貝,蔣儒和梁小平是可以听到的。最後眾人達成共識︰李歡一案可能是謀殺案,要進行深入調查。

    5、深入調查

    江一明帶領重案組對李歡的住所進行勘查,楊梅紅按江一明的要求,沒有進入屋子,所以,現場被保護得很完整,他們從屋子里提取了四種不同的足跡。經過比對,這四種足跡分別是楊梅紅、李歡和李俊的,另一個是陌生人,根據足跡判斷,這個陌生人高1.70米左右,體重60公斤左右,這種人在中國最為普遍,在大街上隨便一抓就一大把,所以比較難找。

    李歡家的陽台比較寬大,長3米,寬2米,因為金山小區的安保條件很好,五樓以上的住戶都沒有在陽台上設防盜網,陽台的護欄是鐵藝制作的,歐式風格,精美而簡潔,江一明站在陽台由近及遠看了一會兒,遠處的定軍山和點將山巍然屹立在那兒,山下是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幾乎整座省城都盡收眼底,難怪李歡不住別墅,喜歡住在這里。

    江一明把眼光收回,在陽台上仔細尋找著蛛絲馬跡,在左邊的欄桿下,他發現了幾滴濺灑狀的汗漬,他噴上藥水,使汗漬溶解,然後用棉簽蘸取,放進物證袋。

    整個過程勘查過程用了一個上午,工作做得細致到位,連地上一顆微小的皮屑都被收入物證袋里,現場沒有血跡,但沙發邊有一小堆嘔吐物和15根頭發,估計是李歡留下的。

    經過化驗員化驗,嘔吐物的確屬于李歡的,和他胃溶物完全一致,頭發也是李歡的,從他扯下那麼多的頭發來看,李歡是可能遇到了很揪心的事,迫使他極度絕望,從而走向自殺。

    但是,現場的汗漬不是李歡的,也不是楊梅紅和李俊的,那麼這汗漬會是誰的呢?楊梅紅說不記得誰會在她家的陽台上流下汗水,李歡極少在家里接待朋友,即使偶爾有朋友來他家串門,也不可能讓朋友熱得在陽台上流汗,因為家里安裝了格力空調。

    從汗漬的表面上判斷︰汗漬是新鮮的,不會超過10天,因為上面灰塵的覆蓋面極淡,所以,這個在現場留下汗漬的人很可疑。羅進把汗漬的dna輸入數據庫進行檢索,數據庫中沒有相符合的dna。

    “江隊,我們從帶回了李歡當晚回家時的監控錄像。”小克揚了揚手中的u盤,和吳江走進江一明的辦公室。

    “你們有什麼發現?”江一明放下手中的文件,拿起水杯喝了一口茶,然後站起來,示意小克和吳江坐在沙發上。

    “我們從監控錄像中發現︰事發當晚11點左右,李歡是被一個人開車送回來的,車子是李歡的,李歡當時應該是喝醉了,所以連車帶人被送回家,根據當晚值班的保安說︰李歡確實是被人送回家的,這個人說是李歡的朋友,保安說他見過他三次,此人向保安自我介紹說姓楊,李歡喝醉了,他送他回家,保安警惕性很高,悄悄跟隨楊先生,看見他把車停在地下停車場之後,扶著李歡上了8樓,進了李歡的家,把李歡安頓好之後,才徒步離開小區,並在小區門口打的走了。楊先生離開後不久,大概20分鐘之後,就發生了李歡跳樓而死的悲劇。”

    “我們必須找到楊先生,詳細了解當晚李歡到底發生了什麼,也許能從楊先生那里找到突破口。小克,你把那個保安叫來,叫畫像師給楊先生畫像,發協查通報給全市各個分局和派出所,盡快找到楊先生,吳江,我和你去交警隊調看交通錄像,看李歡是從哪里回家,在哪里喝酒的。”

    吳江點點頭,和江一明走出來,啟動車子向市交警中隊駛去。

    江一明和吳江坐在交警中隊的監控室里,調出了6月15日晚上的錄像,按照時間開始往回查看一路上的交通錄像,他倆看了19個監控點的錄像,從中梳理出李歡的行車路線︰李歡是從北新路駕車駛向環市路,然後轉彎進入了福田路,又轉了幾個彎,才進入金山小區,一路上都是楊先生開車,李歡倚靠在副駕駛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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