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重案組

第303章 特殊鞋印(9)

類別︰ 作者︰毛德遠 本章︰第303章 特殊鞋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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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瑩瑩定位到手機位于市場二樓102店鋪,他倆便來到店鋪前,店鋪的主人看見兩個警察,問他倆是不想買手機。呂瑩瑩叫老板把貨架上的手機取下,老板照做,她看了手機序號後對老板說︰“這是我們找了很久的贓物,涉及到一樁凶手案,請問誰賣給你?什麼時候收購到這手機?”

    “哦,是前天下午一個陌生人賣給我的。”

    “他長什麼樣子?請你把他的情況說說。”她看一下老板的身高和鞋碼,確定他不符嫌疑人條件。

    “他穿一套黑色西裝,理著寸頭,本地口音,身高170厘米左右,寡言少語,樣子有點凶,好像個有錢人,嶄新的手機,只賣我1000元,沒還價就拿錢走了。”老板有點沮喪,因為1000元泡湯了,警察不會為證物贓物買單。

    她從手機中調出海洋電腦部錄像中嫌疑人的照片,遞給老板看,問他是不是相片上的人。老板肯定地點頭說是。她長舒一口氣︰狐狸終于露出尾巴。他應該沒有潛逃,否則不會出現舊手機交易市場。

    呂瑩瑩把手機放進物證袋後,打電話向江一明匯報,江一明帶周挺和吳江趕來,調出市場的監控錄像,倒著查嫌疑人的蹤跡,發現他是從羅前村打的來。他們找到當時載嫌疑人的司機,司機說嫌疑人是在羅前村躍進巷口上車。

    江一明帶領眾人來到羅前村,把分管羅前村的片警李健叫來,李健看到嫌疑人相片後說︰“他叫肖克,是海鮮市場的保安。住在躍進17號3樓,我帶你們去找他。”

    “他身高大約多少?”江一明問。

    “170厘米左右吧。”

    這不符嫌疑人的條件,肖克應該不是凶手,但肯定是嫌疑人的關系人,除非這手機是他偷來的,不過這種可能性很小。

    為了不打草驚蛇,江一明叫李健先約房東出來,把情況了解清楚。李健照辦,打電話給房東,叫他到巷口來一下,房東很快就來了。江一明問他肖克有沒在家?他說肯定在家,剛才下樓的時候,還听見他在房間里打電話。

    江一明叫房東帶路,房東來到自家樓下,打開大門,向上爬去,來到肖克的門口敲門。

    “誰呀?”里面傳來了男人的聲音。

    “我是房東,開下門好嗎?”房東邊說邊向江一明點點頭,示意里面的人就是肖克。

    “我就來。”門打開了,周挺和小克迅速沖進去,一下把肖克撂倒,死死地壓在地上,肖克拼命反擊,力氣超出周挺和小克的想象,江一明沖上去幫忙,三個人合力把肖克壓得動彈不得……吳江迅速把手銬銬在他手上,周挺和小克把他從地上拉起來。大家把目光聚焦他的腳上,一看讓人大跌眼鏡︰身高不到170厘米的肖克竟然穿43碼的皮鞋!

    大家真是無語了,這種人小腳大的人不到萬分之一,就是這雙大腳,讓他們走了無數彎路,消耗了大量警力,搞得焦頭爛額,但此時大家都相視一笑,一下輕松起來,因為肖克十有八九是凶手,勝利正在向他們招手。

    8

    肖克,北市人(位于省城北方80公里處),住在北市郊區吉祥路121號。1991年出生,小學沒畢業就在北市街上混,長大後跟了幾個大哥,近兩年在江北區西關海鮮市場當保安,一個人住在羅前村的出租里,性格內向,不愛說話,除非喝酒喝大了才會多說幾句。

    重案組對肖克的出租屋進行地毯式搜索,沒有搜到殺人凶器和穿進現場的鞋子、衣服,應該是被他扔掉了,這並不妨礙重案組取證。

    吳江從手機上提取到劉家和、肖克和舊手機市場老板的指紋。吳江把魯米諾溶液噴射在手機上,有明顯的淺血反應。

    魯米諾又名發光氨,在犯罪現場或者物證上噴灑魯米諾,血中的鐵立即催化魯米諾發光反應,發光大約持續30秒,可通過長曝光的照片觀察出來,但周圍不能太亮。

    這種檢測方法是刑警常用的,它極其靈敏,能檢測出只有百萬分之一的含量血,即使一小滴血落到一大缸水中,也能被檢測出來,由此可見凶手多麼難以把犯罪現場和物證清洗干淨。

    手機上的血跡很濃,肖克也許只用紙巾擦干就把手機藏起來,並卸下了電池。這說明他非常自信不會被警察找到,所以,他才敢把手機拿走。吳江把血跡提取出來,交給羅進做dna檢測,在沒有審訊肖克之前,必須把證據做實,讓肖克輸得無話可說。

    吳江把肖克的鞋子脫下,和現場的鞋印做比對,雖然穿進現場的鞋子不知在哪里,但能從中分析出肖克步態是否和現場的一樣。

    兩天後,羅進把dna檢測報告交給吳江︰“吳哥,沒錯,手機上的血跡就是劉家和的。”

    吳江點點頭,對他的工作表示贊賞,有指紋、dna和鞋印,這已經構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可以開始審訊肖克。

    肖克戴著手銬和腳鐐,被鎖在審訊椅上,他並不恐懼,也不焦躁,只是靜靜地坐那兒沉思著,他認為警察拿他沒辦法,還是鐵了心一心赴死呢?有兩種情況,如果肖克是入室偷竊被劉家和撞見,情急之下把劉家和殺死,這可能會被判死緩;如果故意謀殺,則會被判死刑。

    吳江、小克和呂瑩瑩走進審訊室,由吳江主審,小克輔審,呂瑩瑩做筆錄。因為很久沒有審過嫌疑人,加上春天多雨水,審訊室里彌漫著潮濕的霉味。三人坐下之後,吳江問︰“肖克,你為什麼要殺害劉家和?”

    “我沒殺人,你們弄錯了吧?”肖克冷靜地回答。

    “劉家和的手機上有你的指紋,有劉家和的血跡,你的鞋碼和步態完全與留在現場一樣,這三種鐵證連在一起,已形成完整的證據鏈,你再狡辯也沒有意義,法官重證據,不重口供,你不說,照樣能定你的罪。說吧,抗拒是沒有用的,只是浪費我們和你的精力。”吳江不急不躁地說,他做好了打持久戰的準備。

    “好吧,我說,我知道盡早會有這一天,我無怨無悔。”他似乎跟朋友聊天一樣輕松,緩緩地道出他的殺人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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