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不負韶華

466︰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3更)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寶鹿 本章︰466︰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3更)

    “天涯上爆料的匿名網友,要麼是韓琴本人,要麼是韓琴的狗腿子,我和您簽約的事別人知道的沒這麼清楚。”

    聞櫻給出了合理的懷疑。

    鄒蔚君其實也這樣認為,不過沒有證據,鄒蔚君沒有武斷下結論。

    “就算網上是韓琴在搗鬼,蓉城本地的報道又是怎麼回事,韓琴的手伸不了這麼長。”

    聞櫻也在納悶兒這事兒。

    網上的輿論是一邊倒,明顯就是有人在帶不好的節奏。

    網友們很容易被有心人煽動,跟風抵制《少年偶像》,聞櫻其實不太擔心,網上的鍵盤俠和現實中的讀者們只是重疊了一小部分,那些罵她的鍵盤俠大部分都不是她的潛在讀者。

    她的讀者群應該是廣大青少年,是中學生這個群體。

    青少年們有共通之處,平時被關在學校里學習,放假了就會放飛自我,好不容易能上網了很少有學生會去逛論壇,網聊和打游戲不比逛論壇有趣麼?

    天涯論壇的用戶群,從來不是青少年嘛。

    心里明白是怎麼一回事,聞櫻仍是有點不爽。

    在家里,她肯對陳經理低頭,因為那是她親媽。

    出了家門,她憑啥還要慣著某些傻逼?

    蓉城本地的輿論,聞櫻懷疑過趙棟搗鬼,隨即又否認。

    趙棟不知道“逆流的魚”就是她的馬甲。

    而且那些報紙上的批評,隱隱有“粉裝黑子”的感覺,真要是趙棟出手,不會對她這麼好啊。

    一開始聞櫻還以為是鄒蔚君替她安排的宣傳路子,見了面就確認不是鄒蔚君。

    是誰做好事連個名都不留?

    會不會是宋總編?

    沒理由啊,宋嬋的書,宋總編都沒投入這麼大心血!

    聞櫻在心里把“宋佛鄉”這個答案叉掉,見鄒蔚君擔心著網上的抵制,決定先解決網上的事。

    “鄒阿姨,謝騫說您替我請了律師?”

    “是的,我和律師已經商量好了,要告《愛格》,要求雜志澄清事情的真相,恢復你的名譽。”

    鄒蔚君知道聞櫻想捂住自己的筆名,強調了不需要聞櫻出面。

    聞櫻搖頭,“鄒阿姨,我不是擔心曝光,我是想說您既然請了律師,那就一事不煩二主,麻煩律師把天涯那個匿名的網友一起告了……差點忘了問,請律師的費用是不是算在宣傳經費里?如果不夠的話,可以從我以後的版稅里扣。”

    聞櫻很想自己挽起袖子上,但不行。

    聞櫻很想自己掏律師費,但她前幾天剛剛上交了手里的錢。

    年齡和貧窮,成了聞大律師沖鋒陷陣的攔路虎!

    說到讓鄒蔚君墊付律師費,聞櫻老臉都紅了。

    重生人士混成她這樣,真是丟人啊!

    “律師費你不用擔心,這是為了《少年偶像》的上市後的銷量,單位領導都很支持,不過你怎麼連網友都要一起告?”

    不是鄒蔚君見識淺薄,是時代在限制鄒蔚君。

    聞櫻笑道“互聯網又不是法外之地,《愛格》雜志破壞了我的名譽,這個爆料帶節奏的網友也在干同樣的事,當然要一起告!律師應該和您說了吧,就算咱們真的告贏了雜志,最後出來道歉的肯定不是韓琴,她的任何言論一旦發表在了雜志上就成了雜志的言論,《愛格》背了這口鍋,韓琴卻不受影響?”

    《少年偶像》要是大火,韓琴肯定會受影響的,她放跑了一個暢銷書作者,雜志內部原本支持韓琴的領導會不滿韓琴。

    但不輕不重的處分,或者是一段時間的冷板凳,就能彌補韓琴對聞櫻做的壞事了麼?

    當然不能!

    韓琴這回踩聞櫻是踢中了鐵板,聞櫻自己不是受氣包,亦有鄒蔚君願意為聞櫻出頭。

    如果換了其他新人作者,恐怕只有默默忍下。

    地位的不對等,讓韓主編習慣了高高在上,可以隨便霸凌新人作者……聞櫻不想讓韓琴繼續當《愛格》主編,繼續欺負其他新人作者!

    只告雜志是不行的,要告就連韓琴本人一起告。

    聞櫻正愁把韓琴揪不出來呢,天涯論壇上這個匿名爆料的網友讓聞櫻看到了心願達成的希望!

    網絡維權這一塊的業務,聞櫻是搞過的。

    她和鄒蔚君當然沒辦法把匿名網友是誰揪出來,但天涯論壇可以啊。

    對方的匿名是針對普通網友,在論壇後台看卻是透明的,現在的論壇注冊不用綁定手機號,不用實名制,不知道發帖者是男是女,卻可以看到發帖者的地址!

    聞櫻把鄒蔚君說得有點暈“要告那個網友,還得告論壇?”

    “不是真的告論壇,就是先發律師函,一般論壇會配合提供用戶的資料。論壇要是不配合呢,咱們就把論壇一起告了,就是走一遍程序,逼他們提供用戶的信息。”

    反正十幾年後就是這樣操作的。

    鄒蔚君想了想,“要不,我把律師叫過來,你倆交流一下?”

    行不行,鄒蔚君不好判斷,她擔心這只是聞櫻頭腦發熱,專業的事還是交給專業的人處理最好。

    聞櫻當然不怕和律師面談。

    鄒蔚君打電話時,聞櫻用鄒蔚君的電腦注冊了一個號。

    她在天涯其實有號,不過用戶名叫“聞律師”,混跡的亦是“法律天地”這個板塊。

    親自上陣懟黑子暴露自己的其他馬甲的蠢事,聞櫻才不會干呢。

    她注冊了一個新號,想叫“逆流的魚”,發現用戶名已經被佔用了,干脆就叫“小魚本魚”,這下倒是一下通過了。

    聞櫻把匿名網友擠牙膏般爆料的回帖都給回復了。

    第一條就茶味沖天。

    “您是韓主編嗎?”

    “您為什麼要在論壇里這樣說我呢。”

    “事情的真相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呀。”

    “韓主編,我從來沒有拒絕過您,是您一直拒絕接我電話,如果您看到這條回復,聯系我好嗎?”

    在熱門帖子里回復,看到的網友不少。

    一開始並沒有網友理聞櫻,但聞櫻打字實在太快,論壇實在玩得太溜,綠茶口氣也模仿得實在太像,把一個受了委屈的新人小作者演得惟妙惟肖。

    鄒蔚君請來的律師趕到時,帖子里已經有不少網友追著聞櫻的回帖發問。

    問聞櫻是不是“逆流的魚”,問《愛格》發的聲明是真是假,問《少年偶像》真的會出版嗎……聞律師管撩不管埋,對于熱心網友的關心,她通通置之不理。

    “聞櫻,這位是鄭致和律師。”

    鄭致和?

    ——是她認識的那個鄭致和嗎?!

    《重生之不負韶華》無錯章節將持續在搜更新,站內無任何廣告,還請大家收藏和推薦搜!

    喜歡重生之不負韶華請大家收藏()重生之不負韶華搜更新速度最快。

    。

加入書簽 上一章 目 錄 下一章 加入書架 推薦本書

如果您喜歡,請把《重生之不負韶華》,方便以後閱讀重生之不負韶華466︰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3更)後的更新連載!
如果你對重生之不負韶華466︰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3更)並對重生之不負韶華章節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後台發信息給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