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美國當大師

第二百二十六章 老三篇 八

類別︰歷史穿越 作者︰慕容鵡 本章︰第二百二十六章 老三篇 八

    本章副標題︰慕容敢斷言,不愛看袁大師心路歷程的病友,肯定病得還不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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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所謂︰風雨如晦,車鳴不已。大師將死,賦之以詩!

    我們的袁大師眼看著就要絕命兼絕後了,怎能不吟一首絕命詩呢?不然他還算什麼大師。

    試想一下,未來的人們談到晚清民國的風雲人物,說到李鴻章就是“秋風寶劍孤臣淚,落日旌旗大將壇。”。不知道他老人家生平的,還以為他是我大清的岳武穆呢。

    說到譚嗣同那就是“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昆侖。”。不知道他老人家那些小伙伴生平的,還以為維新派大佬們當真是英雄好漢呢。

    說到汪兆銘那就是“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不知道他老人家生平的……當然啦,大家都知道他老人家後來腦子進水,就成了“恨未引刀成一快,終慚不負少年頭。”。

    袁無錫自詡也是李合肥、譚瀏陽、汪南海同一個檔次的大人物。比起什麼湘潭啊,什麼慈溪啊,什麼淮安啊,也就在政治地位上差了些許。

    他這種大人物臨死前不來首絕命詩那像話嗎?

    抄是肯定要抄的,問題是抄哪一首。絕命詩也有很多的好伐。

    比如他很喜歡的“此去泉台招舊部,旌旗十萬斬閻羅。”。

    然而他既沒有舊部下只有老相好,自然就沒有旌旗只有彩旗,總不見得寫“此去泉台找相好,彩旗飄飄終不倒。”。所以只好PASS了。

    比如他小時候學過的“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

    其實他的新古典自由主義就很真,誰不相信那就是被洗了腦的五毛小粉紅,都應該被拖出去掛路燈,這就叫“殺了五毛狗,喜做自由人。”……

    這可不行,殺狗在政治上太不正確,要是將來狗子犬女們到他墳頭上……應該是博物館門前蹦迪怎麼辦?所以也只好算了。

    想到這里,我們的袁大師就覺得不對啊。他老人家可是新文化運動的領軍大帥,怎麼能寫近體詩呢,應該來一首現代詩嗎。

    一想到現代詩,也就只有那一首了……哎呀,這就俗了俗了俗了啊。

    沒辦法,為了裝逼那也只好俗一把了,大不了自己以後補償一下那位原作者好了。

    說到原作者呢,他的兒子實在太不給他長臉了。

    得了,袁大師愉快地決定,以後原作者如果還有兒子的話。他就要想辦法把那家伙從行為藝術這條邪路上挽救回來,讓他去搞搞影視藝術吧……

    慢著,原作者的兒子去當導演很有可能像大導演陳懷皚的兒子那樣,為了一個饅頭而丟了父親的臉啊。

    算球,還是跟著自己當當經濟學學者吧。

    這樣一來,原作者的兒子就能光榮地加入戰略忽悠局,和章家墩副局長啦,曹長青科長啦等等戰忽局的同志一起為黨和國家做出自己的貢獻。

    袁燕倏回顧了一番自己的心路歷程之後,不由得被自己給感動到不行。

    抄人家一首詩還要負責人家後代的教育工作,辣麼多穿越者之中也唯有他有著如此這般的高風亮節啊。

    所以我們袁大師此時的感情醞釀得那是相當滴到位。

    眾人看著他在風雨中微微顫抖的背影,听著他飽含深情的男中音曼聲吟道︰

    “假如我是一只鳥,

    我也應該用嘶啞的喉嚨歌唱︰

    這被暴風雨所打擊著的土地,

    這永遠洶涌著我們的悲憤的河流,

    這無止息地吹刮著的激怒的風,

    和那來自林間的無比溫柔的黎明咳咳咳……”

    不過劇烈的咳嗽也打斷不了他的激情,他用雙手支撐著自己羸弱的身體,低沉地道︰

    “然後我死了,

    連羽毛也腐爛在土地里面……”

    袁燕倏慢慢地慢慢地慢慢地轉過身來,淚流滿面的眾人就看到他也是淚流滿面地結尾道︰

    “為什麼我的眼里常含淚水?

    因為我對這土地愛得深沉……”

    “噗!”

    “現代詩第一人”仰天噴出一口鮮血,給沖進窗內的風雨平添了一抹艷紅!

    “鴻漸!”

    “二爺!”

    “姑爺!”

    “袁先生!”

    這正是︰此間眾人聞何物?杜鵑啼血袁哀鳴。新鄉花朝風雨夜,未未他爹是艾青。(注釋1)

    “對于袁燕倏的《我愛這土地》重回人教版語文教材,筆者舉雙手贊成。

    不管怎麼說,袁先生都是一位非常真誠的愛國者,也對這個國家做出了極大的貢獻。

    雖然因為政治原因他的後半生長期居住在國外,直到晚年才回國。但是他始終關心著國內的經濟建設和教育事業,還特意為中國留學生設了好幾個獎學金。這些獎學金的獲得者都取得了極大的成就,比如這幾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熱門人選之一的艾先生。

    筆者本人也是得到了袁先生的資助才能去哈佛大學研讀比較文學。

    這首詩也絕對不是像某些無知之輩說的那樣,他是在抒發對美利堅的感情。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以他的英文寫作水平為什麼不用英文來寫而是中文呢?

    當時很多人可以證明,袁燕倏誤以為自己大限將至,這才拜托司徒美堂先生把他的骨殖帶回中國安葬在故鄉。假如真像這些人說的那樣他愛美國勝于愛中國,他又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最關鍵的是,這首詩包含著憂國憂民之情。1921年的美利堅又有什麼可以憂的呢?

    可見這是一首純然的愛國主義詩歌,表達了作者極為強烈的愛國情懷,不管是在文學上還是在思想上,都是我國青少年必須學習的一首現代詩。

    人教課文組排除了政治原因,重新把《我愛這土地》選進初中教材,這說明了我國語文教育正在擺脫過去僵化的思維。

    筆者為袁燕倏先生得到應有的地位而感到可喜,也為我國青少年能學習到如此的杰作而感到可賀。”

    ——節選自陳K歌的《關于此次人教語文教材改版的一些意見》

    “全文默寫袁燕倏的《我愛這土地》(10分)。”

    “簡述這首詩的創作背景和作者在這首詩中表達的思想情感。(15分)。”

    “以這首詩的首句為題寫一篇五百字的作文,體裁不限。(30分)。”

    ——節選自201X年上海市中考語文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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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釋1︰改自白居易的《琵琶行》中的︰其間旦暮聞何物,杜鵑啼血“猿”哀鳴。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還獨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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