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說她三姐所在的那家工廠是一家服裝廠,所以她就經常從工廠里偷一些在生產的衣服,既然是不要錢的,那自然就不會去挑挑揀揀了,肯定是逮著哪件就偷哪件了,那里還顧得上什麼款式搭配,顏色協調啊。
每次她過來,都會給諾曼帶上一包衣服,諾曼呢,有了這種好事,當然是來者不拒,就穿穿穿,炫炫炫。可是俗話說的好,常在河邊走,沒有不濕鞋啊,雖然也都是一些不值錢的東西,成本不過5塊,8塊錢而已,可是這個行為很可惡啊。
後來他三姐就被工廠逮了個正著,直接就給開除了,而他三姐也早就受夠了工廠里的繁重工作,枯燥生活,後來竟然去了來錢快的夜總會上班了,這是後話,以後再說。
隨著天氣的變涼,諾曼上班時候突然穿了件中山裝式樣的藍色外套,領口上還綴著兩條黃色的吊帶,不用問,肯定是他三姐給帶過來的。一到公司,琳達和威廉,麗薩那幾個人,可就找到話題了,一個個就開始了戲謔,特別是對那對可愛的黃色小帶帶,這個說這是民國的服裝吧,很古典哎攫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