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薛凌未曾手下留情,那就只能見招拆招。撇開別的不提,甦�如總有一點要比薛凌強上太多。或者說,世間之人,但凡過了三歲的,十有都比薛凌強些。
那便是,勝敗兵家事不期。
人隨著年歲漸長,總要學會跟自己握手言和。很多事情,未發生之前,個體已無法阻止,更莫論已發生的事情。
尋常人家,稚齡便知,太多東西,是無論如何也得不到的。這種得不到多經歷兩次,也就就習慣了。而薛凌深陷平城,合著一身倔強,堅定不移的認為,一個目的沒達到,那一定是人事未盡。
人事猶未盡,天命不可安。
一個苦苦掙扎的人,根本意識不到自己手舞足蹈,傷人,傷己。宛如落水的人,若能放下心頭恐懼執念,沒準能漂起來。但少人有那個心性,都是拼命撲騰,越墮越深。
如果這時候有個會浮水的人奮不顧身,抱住她手腳,大抵是可以救上岸的。可惜,薛凌並沒那個運氣。她手傷了人,那人便砍了她手,她腳踢了人,那人便想剁了她腳。
如果沒有誰應該被誰拯救的話,那也沒有誰應該被誰原諒。
甦�如仍笑看著薛凌,美目流轉處,澄惻的很,找不出半點嘲弄。她本也就沒什麼嘲弄心思,故意尖酸刻薄,大多,是對一個人有點什麼情緒。而她對薛凌,著實是沒什麼情緒了。情緒這種東西,影響做生意。甦家代代做生意,雖不不敢自稱絕人欲,但也不至于被過去的事左右了心境。
話說的刺激了些,不過是食髓知味。她仍習慣性的去討好一些高位的人,想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