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來歲的警察在亮出字號之後,宋峰也已經走進房間。先進來的一名刑警直接介紹道︰“這位是我們刑警隊的宋隊。”
“宋隊長,您好。”胡闖一听說是宋隊,趕緊恭恭敬敬的敬禮。
宋峰也回了個禮,然後平和地說道︰“你電話里說的口袋在什麼地方?”
“就在這……”胡闖趕緊指向塌毀的牆。
宋峰帶著警察走了過去,轉眼間就看到了磚牆中夾著的口袋。看形狀,確實像是一個人的長短。
周玉華看到宋峰走過來,連忙說道︰“宋隊長你好,我是雙星大廈的周玉華,我現在懷疑,這里面裝著的是我妹妹的尸體……請你們警方,幫忙鑒定一下……”
“沒有問題。”宋峰點了點頭,跟著揮手說道︰“過去查一下。”
當即就有兩個警察跑了過去,這兩個警察戴上白色的手套,又戴上口罩,這才蹲下身子,將口袋解開。
這塑料口袋的質量很好,要不然的話,早就破開了。而且還不止一個,一共套了兩個。
口袋這一解開,眾人立刻就嗅到一股尸臭味。這股臭味,簡直是臭不可聞,房間內的初雪和另外一個中年女人,當場就吐了出來,“哇……”“哇……”
其他的人,也有好幾個不自覺的捏住鼻子,臉上別提有多難看,就跟吃了屎差不多。
負責驗看的兩個警察,也不禁皺眉,說句實在話,他們也見過不少尸體,可是爛成這樣,臭成這樣的,還是第一次踫到。哪怕是戴著口罩,都能聞到這股惡臭。
但二人終究是干這行的,他倆慢慢地將口袋從尸體上面的扒了下來。好家伙,尸體的肉都好爛光了,而且在那上面,都生出了蛆,根本看不出模樣。特別是尸體的頭發,那叫一個長。
現場的不少人,看到這一幕,都急忙用雙手捂住眼楮。初雪怯怯的縮到張禹身後,根本不敢去看。兩個警察仍然是仔細的檢查,他倆很快發現,在尸體的勃頸上,戴著一條項鏈。
一個警察小心翼翼的將項鏈取了下來,站起身來說道︰“隊長,在尸體的脖子上,發現一條項鏈。”
“先給放好,充作證物。”宋峰說道。
也就在這一刻,原本也是捂著鼻子的周玉華,猛地兩步沖到那經常的旁邊,他顧不上惡臭,嘴里說道︰“把項鏈給我看看……把項鏈給我看看……”
“只許看,不許踫。”宋峰說道。
拿著項鏈的警察听到宋峰這麼說,便將項鏈拎在手上,讓周玉華看個清楚。
這條項鏈上面,凝著血肉,根本看不出來是什麼材質的。只是項鏈上有一個心形的天鵝吊墜,一看到這個吊墜,周玉華登時大叫起來,“沒錯!是我妹妹……這是我妹妹的項鏈……項鏈是我十八歲那年,用在工地干活賺的第一個月工資,給我妹妹買的……雖然這條項鏈並不值錢,可我妹妹卻一直戴著,哪怕後來有錢了,她有著各種名貴的項鏈,卻總是喜歡戴這一條……”
說這話的時候,周玉華的眼淚跟著淌了下來。
緊接著,他轉身瞪向閔公正,咬牙切齒地說道︰“姓閔的,當年追求我妹妹的人數不勝數,但她卻毅然決然的選擇了你這個窮小子……你、你、你這個忘恩負義的王八蛋……竟然能把她殺了……將她埋在這里……還假裝感情深厚,到處找她……你、你還算是個人麼……”
他的聲音,那叫一個聲嘶力竭,他越說越恨,猛地朝閔公正撲了過去,“我要殺了你……我要殺了你給我妹妹報仇……”
周玉華哭喊著掐住閔公正的脖子,眼珠子都好瞪出來,看那樣子,都恨不得生吃了閔公正。
雖說眼下,尚沒法確定,凶手就是閔公正。可從閔公正的種種表現中,任誰都能夠確定,他就是殺人凶手。
張禹和冷凌雪連忙抓住他的胳膊,使勁分開周玉華和閔公正。
別看閔公正也就是被掐了不到三秒鐘,可被掐的都有點上不來氣了,周玉華的手一離開他的脖子,他就不住地咳嗽起來,跟著開始深呼吸,都顧不得房間內的惡臭。
“放開我……放開我……我要殺了這個禽獸……”周玉華之前還能勉強克制自己,可當確定尸體就是妹妹,自己已經無法再控制自己的情緒。
要知道,他從小父母雙方,帶著妹妹相依為命,兄妹倆的感情,遠勝于其他的親兄妹。可以說,在周玉華結婚生子之前,妹妹都是他唯一的親人。
妹妹的失蹤,曾經一度讓他痛不欲生。現在看到妹妹的尸體,又是能夠確定,殺死妹妹的人就是妹妹的丈夫,這種痛苦和仇恨,簡直都能讓人炸了。
“冷靜……周總,你冷靜一下……”冷凌雪趕緊勸說,她跟著又看向對面站著的閔公正,她簡直不敢相信,自己尊敬的老師竟然是這樣的人。但是在這一刻,她又不得不相信。冷凌雪痛苦地說道︰“老師,一直听說,你和師母十分的恩愛……你為什麼殺了她……”
“我……我……”剎那間,閔公正也不禁落下眼淚,他痛苦地說道︰“當年……我接了一樁強女干案的官司,女方在受辱之後,跳樓自殺,當時有死者的朋友告訴警方,是嫌疑人送女死者回家的,警方將嫌疑人拘捕。嫌疑人的家屬找到了我,希望我能夠成為嫌疑人的辯護律師,並且提供了嫌疑人的不在場證據。可是沒過多久,我就听說,警方找到了新的線索,女死者跳樓之後,一樓的住戶听到響聲,開窗查看,看到了嫌疑人樓內出來。這樣一來,跟嫌疑人家里提供的不在場證明時間就出現了矛盾。由此可見,這個案子顯然是要輸的,我找到嫌疑人的父母,告訴他們希望嫌疑人認罪。但是,嫌疑人的父親說,你閔公正不是說,接過的官司從來沒有輸過麼,怎麼這次要讓我兒子認罪。他還表示,願意假100元,給我當律師費。在我的眼中,錢並不重要……只是他的那句我接過的官司從來沒輸過,讓我犯了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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