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7月26日,廬山保衛戰打響。
躊躇滿志的日軍第十一軍司令岡村寧次,此時完全不知道他在廬山將遇到怎樣激烈的抵抗。
而在此前,正是這位岡村寧次,在武漢保衛戰爆發前提出了一個“曠古絕今”的建議︰
簽署一份作戰合同!
沒錯,古今中外戰史上絕對難得一見的作戰合同,就真切的發生在了驕狂不可一世的日軍身上!
武漢會戰爆發之前,由于日軍從南京進攻武漢主要是沿長江兩岸西上,因此長江水面的火力掩護和軍事運輸成為必須。
那麼華中地區的日本陸海軍是怎麼協商的呢?簽合同!
一個國家的兩個軍種在作戰行動中需要簽署“合作協議”,絕對屬于一大“創舉”。
首先提出這個“創舉”的岡村寧次,他對頂頭上司“華中派遣軍司令” 俊六說明︰由于攻略武漢需要走長江水路,陸軍和海軍每時每刻都會發生協作聯系,所以派遣軍應跟海軍簽署一系列協議,以保證陸海軍在戰役中互不買賬的事情不會發生,否則永無寧日。
岡村寧次這個要求不是空穴來風,在之前佔領青島和連雲港的作戰中,日本陸海軍多次出現過糾紛,自視甚高的海軍經常讓陸軍滿腔怒火卻又無可奈何。
比如在進入青島時,由于海軍陸戰隊先行一步,將市內許多好的建築一股腦征用,而姍姍來遲的陸軍第5師團部隊卻找不到房子住,雙方甚至出現了拔槍相向差點火拼的情況。
而江甦重要港口連雲港,本來陸軍參謀本部是計劃用第101師團攻佔的,結果海軍自作主張先派出陸戰隊就給佔領了,惹得陸軍大為光火。
而對于到底是從華北攻向武漢、還是從南京溯江西上,一向跟陸軍對著干的日本海軍,卻破天荒地對後一方案大力支持,無它,沿長江攻擊的話,則海軍又可以名正言順摻合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