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蹤諜影

第一百三十三章 趕赴蕩口

類別︰歷史穿越 作者︰西方蜘蛛 本章︰第一百三十三章 趕赴蕩口

    “孟爺,朝天九路香,我點第一柱。天門朝南開,有緣隨我來!”

    一大早的,就有人敲開了門。

    一共是四個人,領頭的那個,一見孟紹原立刻一抱拳,說了幾句。

    孟紹原是真害怕這些江湖黑話。

    一句都听不懂。

    什麼朝天九路香,這可不科學啊,點不起來啊。

    天門?

    怎麼去?

    打的去還是坐高鐵去啊?

    “孟爺!”

    領頭的那個也不管孟紹原有沒有听懂了,一豎右手大拇指︰“我們家三爺說了,今日正午,請孟爺喝茶!”

    別說,這句大概意思能懂,就是要見面了是吧?

    孟紹原板著臉︰“在哪喝?什麼茶?”

    沒想到,他居然蒙對了。

    那人一听,行家啊!

    又是一抱拳︰“喝的是江湖茶,走的是江湖路。孟爺要問在哪喝,無錫蕩口走一遭。”

    這幫人,難道說話就不肯好好說嗎?

    “我知道了。”

    孟紹原一本正經,板著臉冷冷說道︰“四位請在外面等,我稍後就來。”

    “我等在外恭候孟爺大架!”

    孟紹原走回了院子里,郭瑞、邱興昌、祝燕妮已經在那等著了。

    “來了?”祝燕妮一看他回來,開口就問道。

    “來了。”孟紹原默默的點了點頭︰“我先走,一會你和老曹一起,直奔蕩口,按照計劃行事。”

    很難說郭瑞和邱興昌現在的心情。

    孟紹原精準的判斷力,祝燕妮這些老人,很早就知道了。

    可是在這兩個新人眼里,那份敬佩就難以用語言來表達了。

    本來對孟紹原判斷薛三槍會選擇在蕩口見面,兩個人還將信將疑,然而現在完全就證實了啊。

    “這個,你帶上。”

    祝燕妮掏出了勃朗寧手槍。

    沒想到,孟紹原卻搖了搖頭︰“不必了。”

    自從到了江陰,孟紹原身上就一直沒有帶過槍。

    很簡單,一是薛三槍綁了自己,一定會搜身,第二,一把手槍可以殺了多少人?

    這次,一樣如此。

    雖然這次搜身的可能性小,但一把槍,能起到什麼作用?

    “別忘記,這次我是帶著大洋去的。”

    孟紹原嘴角露出一絲笑意,拍了拍那口箱子。

    說完,一揮手︰“咱們走。”

    郭瑞和邱興昌一起抬起了那口箱子。

    走到門口,身後忽然傳來祝燕妮的聲音︰

    “記得,好好的,別死了。”

    ……

    這次,沒有蒙眼。

    薛三槍準備了幾輛馬車,估摸著趕馬車的,也是他們的人,一點手腳都做不得。

    從江陰到蕩口,一路上,所有的休息點,早就有人在那接應了。

    趕路並不匆忙,看起來負責帶自己去的四個人,也在掐著時間點。

    該休息的時候就休息,絕不匆忙。

    孟紹原一句話都沒說,就是躺在馬車上,翹著二郎腿,嘴里還不時的哼著這個時代誰也听不懂的歌。

    “太陽對我眨眼楮,鳥兒唱歌給我听……大王叫我來巡山,抓個和尚當晚餐……”

    和他在一輛馬車上,兩個薛三槍的手下,听的是面面相覷。

    這是什麼戲啊,為什麼以前從來沒有听說過?

    可別說,還怪好听的。

    趕了一個上午的路,看看快到蕩口,馬車在一家小飯店門口停下。

    看看周圍,荒郊野嶺,除了這家店連個像樣的人家都沒有。

    “孟爺,咱們就在這里用餐。”領頭的畢恭畢敬︰“凡是來蕩口的,到了飯點,都在這里吃飯。不瞞您說,這也是我們家三爺的店。”

    孟紹原立刻明白,這大概和當年梁山好漢的山下酒店一樣,是用來監視過往客人的吧?

    嗯,季一凡是個老特務的,一定會發現這點,更加小心謹慎,絕對不會暴露的。

    否則,現在這些人就不會對自己那麼客氣了。

    一進飯店,一桌飯菜早就安排好了,掌櫃的也是懶洋洋的,沖著進來的人點了點頭,就算是打過招呼了。

    “請!“

    領頭的一揮手,請幾個人坐了下來︰“三爺說了,窮鄉僻壤,招待不周,等到事情了了,三爺在無錫城里,大擺酒宴三天三夜,來給孟爺賠罪!”

    “好,好。”

    孟紹原隨口敷衍著。

    一會還有事,所以只有飯菜,沒有酒。

    孟紹原吃了幾口菜,忽然問道︰“朋友,貴姓大名?”

    “不敢,小姓米,米子朗!”

    名字蠻怪的。

    其實這個米子朗,孟紹原認識。

    那天,他被綁到船上,薛三槍讓手下出去的時候,離薛三槍最近,但卻第一個出去的,就是他!

    孟紹原慢吞吞的說了一句︰“米兄昨天和媳婦過的挺開心啊。”

    米子朗一驚︰“你,你怎麼知道的?”

    他是薛三槍的親信,所以薛三槍特別給他娶了一個媳婦,平時里單獨有一艘船當成自己的家。

    問題是,這個姓孟的怎麼會知道啊?

    這還不容易?

    孟紹原覺得心里好笑。

    你看看你身邊的人,一個個穿的骯里骯髒,邋里邋遢,渾身油污,一身的魚腥氣。

    只有你,穿的干干淨淨的,就連袖口那塊補丁,也明顯是剛補上去的。

    還有你的指甲。

    水上討生活的,個人衛生細節從不在乎,經常要殺魚,因此指甲常不修剪不說,而且指甲縫里藏污納後。

    可再看看你,指甲剛剛修過,縫隙里一點骯髒東西都沒有。

    說明你是個很注重個人衛生的人。

    當土匪,風里來雨里去,刀頭舔血,誰會在乎這些?

    衣服破了,還會細心補好?

    說身邊沒個女人誰信啊?

    當然,最最重要的是,你脖子右側上部有個紅印子……那是,女人用力嗅出來的……

    這種印子,非要兩三天才能消掉。

    米子朗又哪里會想到這些。

    孟紹原神神秘秘一笑︰“我會看相,而且特別的準。”

    米子朗恍然大悟,更無懷疑︰“孟爺,得麻煩請您看看我的運勢怎麼樣?”

    孟紹原裝模作樣,上下看了好大一會,這才緩緩說道︰“米兄,你這面相,雖然偶有小厄,然而日後必然是大富大貴,前途不可限量啊。”

    米子朗听的喜不自勝。

    孟紹原有句話還沒有告訴他︰

    愛干淨,有家室的男人,往往不是特別勇敢。再加上那天,薛三槍一說離開,你第一個就開溜,那說明你膽怯,不想惹事。

    這樣性格的人,其實並不適合當土匪。

    孟紹原很好奇他是怎麼當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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