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風怒吼,萬里飛雪。
大地銀裝素裹,卻無一分妖嬈,只余寒意入骨,冷徹人心。
“垃圾系統,毀我人生!”
“老子要是能回去,一定要想辦法把你給卸載了!”
甦墨一身單薄的粗布麻衣,迎著狂放的北風,頭頂晶瑩的雪花,拎著一柄不能算是劍的長劍,瑟瑟發抖的行走在雪地之中。
這是他來到小李飛刀世界的第二天。
回想昨日的經歷。
簡直就是一場噩夢,而且還是地獄級的噩夢。
甦墨本以為自己綁定了系統,就會像網絡小說里的主角一樣,升職,加薪,出任CEO,迎娶白富美,繼而走上人生的巔峰!
然而,系統太坑!
美夢不成真就算了,竟然還特喵的變成了地獄級的噩夢!
第一個任務就是在地獄級難度的古系江湖里幫助阿飛揚名立萬。
這個任務說難也難,說不難也不難。
如果順著劇情走,到了結局,阿飛必定能揚名立萬。
但坑爹系統說了,小說劇情不能當做參考。
甦墨信了。
原本他打算退縮的。
可是坑爹系統又說了,拒絕完成任務也算任務失敗,而任務失敗,就會扣壽命。
他原本能活到八十歲,就算扣除了四十年的壽命,也能活到四十歲。
孔老夫子說過,四十而立。
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活到四十歲差不多也夠了。
所以……
面對坑爹系統的威脅,甦墨這倔脾氣,果斷的從心。
不就是完成任務嗎?
這個簡單!
甦墨在上小學的時候有個外號,叫做游戲小王子。
這個外號一直保持到現在。
他玩游戲從來都沒有輸過,虐死無數小學生。
地獄級難度的古系江湖算什麼?
以他虐死無數小學生,在小學生中稱做游戲王的名義發誓,他一定會完成任務的!
何況還是附體完成任務!
而他附體的對象,就是小李飛刀世界另一個主角的阿飛。
阿飛,姓沈名飛,沈浪與白飛飛之子,“小李探花”李尋歡的知己,劍法,快,準,穩,無情,江湖號稱“飛劍客”,後世江湖將其稱為天下第一快劍!
這麼出色的附體對象,交給甦墨這個熟知劇情的人來操作,必然能讓阿飛名揚江湖。
不過,當甦墨附體到阿飛身上之時,這才領悟到坑爹系統的險惡用心,他沒有阿飛的任何記憶……
阿飛從小在荒野中成長,有著豐富的野外求生經驗,但甦墨沒有阿飛的這份記憶。
阿飛會一套快到極致的劍法,但甦墨不會這套劍法。
甦墨當時就懵逼了。
他馬上聯系坑爹系統,然而得到的回復卻是——系統正在升級中……
你妹的正在升級中!
我看你是帶著你家小姨子跑路了吧?
甦墨明白自己被系統這個龜兒子給坑了,沒有阿飛的記憶,就算附體到了阿飛的身上,他怎麼幫阿飛在江湖上揚名立萬?
江湖險惡,人心更加險惡。
他一個小萌新若是進了一灘渾水的江湖,結局自然是被老鳥們吃的骨頭不剩。
要是會阿飛的武功就好了。
甦墨原本打算放棄這個任務,找個深山老林里躲著,等阿飛這具身體掛掉了,應該算是任務失敗了,也就能回到自己的身體里了。
就算扣除了四十年的壽命,他借助阿飛的身體活了一輩子,再加上自己那具身體剩余的壽命,這麼算賬,自己還是賺了!
但坑爹系統讓自己附體的時間,正是阿飛離開荒野,前往江湖的時候。
阿飛一直生活的荒野之中,如同一匹孤狼,沒有朋友、沒有親人、世界只有他自己。
如果說阿飛是一匹孤狼,那麼……當甦墨附體阿飛後,就變成了一頭混在狼群里的哈士奇。
雖然二哈長得跟狼很像,但它顯然沒有繼承狼的天性,只余下“哈里哈氣”,就算放養到狼群里,也會把狼群帶偏了,最終變成靠賣萌為生的萌物。
用一個專業的詞來描述——人設已崩。
崩掉了人設的阿飛,不可能在江湖上揚名立萬……甦墨明白這個道理,所以就決定提前退隱江湖,找個安全的地方渡過余生。
當然。
那是以後需要考慮的問題,現在的關鍵是走出雪地,找到一個有人煙的地方。
甦墨沒有阿飛荒野求生的經驗,讓他一個人在野外生存,估計不到兩天就會掛掉了,就算要退隱江湖,也可以隱居在世井之中。
隱居有兩種,小隱者,大隱者。
小隱隱于林,大隱隱于世。
甦墨決定做個大隱者,隱藏在茫茫人海之中。
但隱居的前提是找到有人煙的地方。
不然,這個冬天的雪地里會多上一具尸體,等到來年冰雪消融,這個地方的草肯定會長的非常好。
“垃圾系統,這是存心想要弄死我啊!”
甦墨深一腳淺一腳地走在雪地里,嘴里罵個不停,身體卻很老實的按照附體之前阿飛選擇的方向前進。
沒辦法,甦墨沒有任何荒野求生的經驗,要是不按照阿飛選擇的路,反倒是隨便選了個方向走的話,很有可能會死在雪地里。
甦墨記得小說里阿飛會遇到李尋歡。
只要他按照這條路走下去,早晚會遇到李尋歡這個老好人的。
一門三進士,父子兩探花。
李尋歡出身書香世家,早年在科舉中高中探花,後來做官的時候遭人彈劾,因其淡泊名利,故而辭官而去。
之後投身江湖,一把飛刀塑造江湖神話。
原本與表妹林詩音有婚約,後來知曉結拜大哥龍嘯雲喜歡林詩音,所以刻意縱情酒色,借故疏遠林詩音,促成林詩音與龍嘯雲的婚姻。
在兩人成親後,李尋歡退出江湖,帶著忠僕“鐵甲金剛”鐵傳甲前往關外。
在甦墨看來,李尋歡這個老好人的標簽是拿不掉的了,畢竟連喜歡的女人都能送給結拜大哥,這還不叫好人嗎?
好人好到傻了。
反正甦墨是這樣覺得。
不過李尋歡卻是最好的朋友。
與他交友,不用擔心會被他出賣,也不用擔心頭上長草。
這種好朋友,打著燈籠都找不到。
但這不是甦墨期待遇到李尋歡的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甦墨餓了!
沒有荒野求生經驗的甦墨,自從昨天附體阿飛後,就沒吃過一點東西,現在早就餓的前胸貼後背了。
如果他有阿飛的記憶,或許就能抓一只兔子,然後烤著吃。
雖然在一些愛心過剩的妹紙眼中,兔兔辣麼可愛,怎麼能吃兔兔呢?但在快要餓死的甦墨眼里,兔兔辣麼可愛,當然要多吃一點啦!
只不過,甦墨抓不到兔子。
在這一片白的雪地里,別說兔子,就連田鼠都沒有一只。
當然。
就算有兔子,甦墨也抓不到。
“李尋歡李大俠李好人,你怎麼還不來啊?你的好兄弟都快要餓死啦!!!”甦墨伸手摸著餓扁了的肚皮,忍受著狂放的北風,駐足于茫茫雪海之中,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一臉憂郁的表情足以迷死前世萬千美少女。
可惜茫茫雪海之中,只有他一個人。
憂郁了半晌,甦墨也知道這樣做不會有任何作用,于是便不再發呆,繼續邁著沉重的步子,在泥濘的雪地里艱難跋涉。
一天一夜。
甦墨在雪地里走了這麼長時間。
餓了沒東西吃,渴了喝點雪水……
幸好阿飛的身體素質好,才能讓他撐下來。
但要是接下來再不吃東西,他也堅持不下去了,或許再過個半天,雪地里就會多一具尸體。
“嗷——嗚——”
茫茫雪海之中,一聲令人毛骨悚然的狼嚎突然響起。
“這是狼叫?”甦墨駐足不前,眸子里滿是警惕之色,他握緊了手里那柄不是劍的長劍,身體控制不住的顫抖。
他這不是害怕。
絕對不是害怕!
這是正常人遇到狼後的反應。
“我是逃跑呢,還是殺狼吃肉呢?”
甦墨嚇得上下牙不受控制的打顫,雖然很想轉身就跑,但想要吃肉的沖動,讓他留了下來。
他絕對不會承認,自己是餓的跑不動了。
不多時,那匹孤狼走進了甦墨的視線之中。
它毛色灰暗,唯有尾巴是雪一般的白色,在遠處看就行是斷了一截尾巴似的,體形削瘦,肯定很多天沒有吃東西了。
此時冒著綠光的雙眼,嘴里流著口水,貪婪的看著甦墨,看來是把他當做獵物了。
“呵呵,二哈有什麼好怕的?”
甦墨嘴里嘟囔著給自己打氣,同時下意識的握緊了手里不是長劍的長劍,然後開始與這匹孤狼對峙。
茫茫雪海之中,一人一狼,兩個處境相同的生物,在此刻為了生存而戰斗。
對峙之下,就看誰先忍不住了。
甦墨覺得自己最有耐心了,追劇的時候都能從晚上看到白天。
但那匹孤狼卻比他更有耐心。
不知過去了多久,甦墨餓的實在受不了了,耐心也消耗殆盡。
他握緊了手里不是劍的長劍。
鼓起勇氣沖了上去。
嘴上說著害怕,身體卻很誠實。
在身體記憶的支配下,甦墨用出了阿飛的快劍,殺了這匹孤狼。(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