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向閉嘴了。
他不知道人和鬼究竟有多大的區別,不過他知道,一個人如果想要知道,就首先要去體驗一番,但是他偏偏,不敢去體驗。
因此,他乖乖的閉上了嘴巴。
“現在你知道了吧?”趙敬宗滿臉苦澀的對著方莫搖了搖頭,痛苦,不斷在他的眼中加深,同一時刻,恐懼滿溢了出來︰“其實,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
肖向閉著嘴巴,但是眼中的疑惑,卻出賣了他。
他很想說上一句,如果這些都不算是可怕的話,那麼什麼才能算得上真正的可怕?
不過他沒有開口,而是靜靜的听著,他知道,趙敬宗最後肯定會將這事情解釋一遍的,因此根本就不用他來過多的去贅述,不僅讓人煩,最關鍵的是,他有了一點體悟。
“一個被鬼折磨的人,怎麼樣,都是值得被嘆息的,我不能繼續去嘲諷他。”肖向是這麼想的,也是他這麼一段時間內的最大體悟。
他從來沒有體驗過被鬼糾纏究竟是個什麼樣子,可是他清楚,那絕對不是一件好事,要不然的話,趙敬宗說出來的時候,就不會是驚悚外加一臉痛苦的表情了。
看來,小說之中,大多都是騙人的啊!
肖向此時,想起了自己在小說里面看到的,各種養小鬼害人之後,才會被侵害,可是現在看來,哪怕是不去為惡,只是想要養著玩一玩,也會有著要付出的代價。
不過這在他看來,才是最正常的。
天下間,從來就不會有平白無故獲得的東西,終歸要付出一些代價,這代價或大或小,誰都不知道,究竟會是什麼。
就像是趙敬宗,他雖然收獲了一些東西,可是失去的,則是更多。
一個富家子弟,本該不斷去享受著難得的生活,可是在養了一個小鬼之後,一切都發生了改變,甚至為了逃脫出去,他又進入了另一個更恐怖的地方。
也就是這個別墅。
“最恐怖的……”趙敬宗果然繼續說了,他說到這里,臉上全是無奈,以及一些後怕︰“他一點都不乖巧,只要有了一個機會,就對我進行一番糾纏,最恐怖的是,他每天晚上,都會唱上一首歌。”
“什麼歌?”
肖向終于忍不住,開口問了一句,說完他就後悔了,連忙捂住自己的嘴巴︰“嗚嗚,我不開口了,你繼續,你繼續,只是太刺激了一點,我受不了才會詢問的。”
他從小到大,還沒經歷過這種可怕的場景,因此從進入別墅開始,他的心態,整個都是在吊起來的狀態下,後來更是在趙敬宗的不斷講述下,變得愈發神經。
如果不說上一兩句話,以此將心中的一點害怕排解出去,他恐怕真的會變瘋。
“你竟然還會唱歌?不過,你到底唱的是有多難听,竟然會讓這人,害怕成這個樣子?”葉傾城疑惑的轉過頭,對著小鬼道︰“哈哈,我就比較好了,什麼時候想唱歌,直接唱出來,還會有天底下最善解人意的听眾。”
說完,她還不忘得意的忘了一眼蔡文姬,似乎在說,看吧,你就沒有,這種待遇,只有在我的身上,才會出現,至于你,一邊玩兒去吧。
得意忘形,說的就是現在的葉傾城。
蔡文姬連搭理都沒搭理她,不過卻是將目光,轉向了方莫。
她眼中,盡是詢問之色,似乎在問,這個事情,是不是真的?
方莫下意識的看了一眼葉傾城,看到對方開心,他只能無奈的點了點頭。
蔡文姬這才捂嘴一笑,十分可憐的看了一眼方莫。
鬼哭狼嚎,可不是假的,這世界上,鬼發出來的聲音,最是令人恐怖,說起來,這就有關于一個著名的效應了,那就是恐怖谷效應。
鬼說出來的話,被人听到的話,怕是會很難听,更何況,還是在唱歌。
這也是為什麼,蔡文姬會露出一抹好奇的神色。
“歌其實很簡單,只是這間屋子的上一任主人,留下來的一卷磁帶,我當初本來就沒準備听,直接就扔了出去,但是沒想到,他直接就給撿了回來,在屋里放了幾遍之後,就開始各種唱了起來。”
趙敬宗說到最後,臉上出現了一抹怪異的神情。
方莫這時候,真的好奇了起來,他很想知道,這個被小鬼侵襲的人,到底每天會听的是什麼歌曲,而且,心里還有一種同病相憐的感覺。
畢竟,他每天晚上,也都會有這麼一遭,只是相比起來,他可就好太多了,畢竟只要和葉傾城好好的玩鬧一番,最後終究不會出現什麼事情,只有他不搭理對方的時候,她才會去唱歌。
這趙敬宗可就不同了,他要時時刻刻的面對這種聲音,光是想想,就已經足以讓人感到驚悚了。
作為體驗過的人,方莫很清楚,鬼唱歌的時候,究竟有多麼的恐怖,並且會引發出怎麼樣可怕的後果,因此,他實在是好奇得不得了,想要知道,這是一個什麼歌。
趙敬宗善于察言觀色,看到方莫的表情,他點了點頭,道︰“其實也沒什麼,只是一首兒歌罷了,但是,再怎麼著,也不能天天唱吧?”
“那叫一個難听啊…”
“你想想,如果在忙碌了一天之後,回到了家中,你正想好好休息一番,可突然之間,有個聲音響了起來,同時……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個好朋友,撕碎他,咬死他……”
“你們,害怕不害怕?”
趙敬宗將歌曲的內容,說了出來。
肖向點了點頭,深以為然的道︰“確實夠可怕的,光是想想那個場景,我就已經感覺到自己的心都在顫抖了,更別說,天天睡覺的時候,都能听到了,簡直恐怖啊。”
他這番話,完全是出于一片真心。
只要想一想那個場景,他就會自行腦補起來……
深夜,空蕩蕩的屋子里,他在結束了一天的工作和學習後,躺在床上,正享受著片刻寧靜,可突然間,就听到了一個怪異的童聲,開始唱了起來。
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個好朋友,撕碎他,咬死他……
兒歌之所以被人接受,完全是因為,童音之中,帶著的一點天真,更有一種對于世界的希望,因此很容易就會被世人給接受。
可是如果兒歌稍稍改變一點,歌唱的,換成一個嗓音怪異的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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