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術之前出門是陪王樂樂吃飯來著,對樓上也沒仔細打理,就把“幽冥狗”往樓上一擱就出去了,剛剛這一番鬧騰,已經听到樓上隱隱的狗叫了,不處置一下,萬一這只狗跑下樓來,那樂子就大了。
他這一走,直接把女子的縴手晾在半空,按說是挺尷尬的,不過這女子也不是平常人,臉上象沒事人一樣,很自然地一轉手,又伸向了許環。
“果然是被誤會了呢……小妹妹,麻煩你幫我說一聲,解釋一下,好不好?其實我是個記者來著。”
女子嫣然一笑,配著這款款軟語,許環果然沒有什麼抵抗力,不知不覺地把名片接到手里,看了一眼︰“《天麓都市報》,特約記者︰甦糖。”
真是個記者?甦糖覺得自己今天挺冤枉的,
這兩天千沙市發生這麼多事,既然連市長都驚動了,自然也會驚動她們這些無冕之王。一听到出了這等大事,連環車禍、還涉及到天盛集團、青雲集團,很多媒體都雞動了。
只是下一刻,上面有消息下來︰不許報道,淡化處理。
還沒雞動完呢,立刻就萎了,干媒體的就這樣,上面沒人管,那就天大地大;上面一發話,那就任你萬般能耐,也沒轍。
可想而知這里面可挖掘的內幕消息不少,但是不許報道啊……你敢跟官方對著干?
甦糖其實另外還有個身份,不過那個身份被這條禁令吃得死死的,她又不甘心,于是想想,把《天麓都市報》這個身份拿出來用了。
《天麓都市報》只是個三流小報,名氣有點,但上不得台面。對上面的話不能不听,但就不象那些省報、市報那麼被管得直接。用這個身份,來打個小埋伏,挖點消息出來,應該不難吧?
甦糖在這行里入行不算很久,但已經青出于蘭了,各方面的人脈、消息渠道都不少,沒花多長時間,就打听到一些內幕。
連環車禍不用說了,傷亡慘重也不用說了,還有天盛集團、青雲集團這兩個千億級的巨頭交鋒她也听說了一些,甚至知道市里、省里都有有大人物出面,而且現場還發生了一定程度的肉體沖突?
肉體沖突雲雲,就是指打架了。具體信息不詳,不過以甦糖自己分析,應該還不至于是群體事件。
現在是什麼年代?真有什麼大規模的群體斗毆事件,又是在千沙市這樣的省會大城市,那還想封得住?
大體也就是一些局面下的小沖突。甦糖又用了點手段,終于得到了莊術這個名字。
這個名字挺陌生,一查只是個十八歲的少年,身家也簡單、清白,不過他在這起事件中佔的比重似乎不小?
而且後面還有人幫他打招呼,不讓人把他的名字捅出來,是不是說明,這個少年……其實也不簡單?
干媒體的難免有點陰謀論,這麼一想,甦糖更是不想放過這件事了,她用點小方法,就弄到了莊術的家庭住址,于是就想過來調查一下莊術這個人。
到這一看這座小樓就覺得果然不簡單,甦糖很有眼光,一眼就看出,這樣的小樓那是一般人住得到的?
再在左右一打听,這里居然還有對外出租?那就好辦了。甦糖打著租房的旗號,下午就來敲過門了,可惜那時里外無人,也就沒能敲開門。
晚上不死心,又來了一次,這次正好是莊術陪著王樂樂出去吃飯了,敲了半天,都快要放棄的時候,終于有人開門。
大家應該都猜得到,就是那個喝酒青年了。
這貨其實不是這里的租客,原來住這兒的是他一個朋友的朋友,也就是泛泛認識而已。
也是這天里偶然遇見,一問對方正帶著女朋友到處找房子,就隨意問了一句︰“你原來不是住這附近的嗎?怎麼忽然想換地方?”
人家就說︰“是的沒錯啊,不過最近不是听說馬上就要拆遷了嗎?我打听過了,這消息確實,那總不能等到房子被扒的那天才想著走吧,我剛找到一個還過得去的房子,準備這兩天就搬出來。”
“這樣啊……”喝酒青年立刻道︰“那你原來那房子現在還沒拆?”
人家其實不想答應,不過話說到這兒了,不答應沒有什麼好的理由,面子上也過不去,遲疑一下,就答應了。
喝酒青年不喝酒的時候還蠻正常的,當下請這人吃了頓飯,換來了房間的鑰匙。然後來到這人住的地方,忽然發現,這房子還不錯嘛。
喝酒青年是真有事要躲人,喝酒嘛,在外面混著嘛,沒錢花那是常事,什麼小偷小摸、敲詐勒索、坑蒙拐騙的事多少都干干,也就難免有犯上的時候,換句話說,一個月總有那麼幾天。
于是就要找地方躲,現在就找到莊術這兒了。進了房子,把門一關,先是平靜了會兒,玩兒會手機游戲啥的,後來癮兒又犯了,想想關著門怕什麼,直接就喝酒起來了。
剛喝酒得有點勁兒,听到有人敲門,本不想理,結果一直敲,他不耐煩了,晃晃悠悠地走出來,想看看是誰。
結果一看是個漂亮妞,長得那……嘿,比自己玩過的那幾個妹子強多了,正好喝酒得有點HIGH,就想能不能有機會打一炮?
一問對方有什麼事,听說是想租房的,這貨連房東是男是女都不知道,直接一拍胸脯,“放心好了,房東跟我關系那好得沒話說,你先進來吧,我帶你看看房子先。”
甦糖起先還真信了,畢竟人家開門讓她進來,說得有模有樣的,不由她不信。
只是一進房間,就覺得不對了。
剛開始在外面廖廖幾句還不覺得,一進來,喝酒青年就故態復萌,涎著臉往她身上湊,甦糖立刻就發現這家伙不對了。
甦糖在外面走南闖北,也算是見多識廣之輩了,刻意觀察,立刻就看出,這家伙是個喝酒人員!
也不怪甦糖之前沒有戒心,實在這里是對外出租的大房子啊,怎麼說也算是一個“類公共場所”吧,你丫居然敢容留有人在這公開喝酒?!(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