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有名有實的夫妻
“是誰保釋我?”葉小米意外了,她能想到願意保釋她的人就只有周嫁人。
但是,她還沒給周嘉人打電話呢,難道周嘉人知道她被抓了?
男人高大的身影走進房間,警察全部退出房間,把時間和空間都留給葉小米和這個男人。
葉小米的唇角狠狠一抽,“秦峰,你來干什麼?來看好戲的嗎?”
她才不會相信秦峰會有這麼好心來保釋秦浩楠和她!
秦峰的唇角浸著他的森冷,伸手摸著小女人的頭發,很明顯她剛洗過澡,“你說對了,我就是來看你的好戲的!想和男人滾到床,卻被的抓到警察局,你這里現在有多欲求不滿?”
葉小米的手一把揮開男人亂摸的手,“你別踫我!我和秦浩楠還輪不到你看笑話!滾!”
她氣吼出聲,羞辱席卷了她的全身,她怎麼就欲求不滿了?他可以和雲瑤卿卿我我,她為什麼不能和自己男朋友在一起?
秦峰的唇角狠狠一抽,“讓我滾?沒我,你就在這里呆一輩子吧!知道私藏違禁品,是多大的罪嗎?”
“那不是秦浩楠的東西!有人陷害他!”葉小米咄咄說道,下一瞬,她想到了什麼,“是你對不對?是你陷害秦浩楠的!”
她才不信世界上會有這麼巧的事,她和秦浩楠在酒店吃飯,秦峰踫巧也到那個酒店,而秦浩楠踫巧就被人陷害!
似乎她一下子想通了所有的事,是秦峰追到那酒店,陷害秦浩楠的!
秦峰的眸子壓成狹長,“我為什麼要陷害他?”
“因為你想破壞我和秦浩楠!你陷害秦浩楠私藏違禁品,讓他不能保釋,他就只能關在這里,而你就當好人把我保釋出去,你真卑鄙!”葉小米氣吼出聲。
“笑話,我為什麼要破壞你和秦浩楠?我有這麼閑嗎?”秦峰嗆聲道。
“你別告訴我,你會把我和秦浩楠都保釋出去!”葉小米逼問著男人。
“我當然不會保釋秦浩楠,他是不能保釋的,至于我為什麼要保釋你,這和破壞你和秦浩楠完全沒有任何關系,只是你現在還掛著我妻子的名分,我不想被警察查出來曝光而已!”秦峰一字一句的說道,慍怒直沖他的眉宇。
葉小米被男人說的心口一窒,他只是不想被查出來,她是他的妻子。
似乎這個說法更說得通,她想她真的是想多了,秦峰這麼愛雲瑤,他那有那麼閑的破壞她和秦浩楠。
“好,我和你走,不過我會謝你的,因為你根本不是為了救我而救我。”她說完,推開面前的男人闊步走出房間。
秦峰跟著小女人走出房間,他的眸光狠狠戳在小女人背影上,他來救她,她一個謝字都不說。
就算小女人都猜對了,他也不會承認自己對她走了那麼多心思!
他坐上汽車,眸光沒再去看葉小米,擺出一副懶得看的表情,“把你丟哪?”
葉小米的手攥成拳頭,她是東西嗎?他要隨便丟在哪?
“我去老宅。”她說道。
秦峰意外的看向身邊的小女人,除非必須,否則她根本不會踏進秦家一步。
“呵呵,你也有想回家的一天?害怕警察再抓你嗎?”
葉小米的心尖一冷,那是她的家嗎?再沒什麼比家這個字更刺痛她的,因為她根本沒有家。
“我去找爺爺。”她冷聲說道。
秦峰命令蕭寒開車回老宅,他的眸光看向窗外飛馳而過的路燈,這是他們少有的幾次一起回家。
他的手按在自己跳痛的太陽穴上,明明是有名有實的夫妻,卻過得比仇人還生分。
蕭寒的車開得很快,半個小時候後,葉小米回到秦家老宅。
葉小米下車直奔秦澤的院子。
“葉小米!誰讓你進來的?外公說過,秦家不許你再踏入一步。”
剛走出秦澤房間的陶樂一眼看見走過來的葉小米,她氣吼出聲。
“我來和爺爺解釋以前的事。”葉小米抬步從陶樂身邊繞過。
陶樂一把將葉小米的手臂抓住,“你真當自己是秦家的少奶奶了,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來人!把葉小米給我趕出去!”
她頤指氣使的喊著,有秦澤的話,她可以理直氣壯的把葉小米趕出秦家。
葉小米看著幾個佣人跑過來要抓她走,她看向秦峰,然而男人冰冷的臉,沒有一點要幫忙的意思。
她自嘲的勾了一下唇角,他怎麼可能幫她?
幾個佣人沖過來抓住她的手臂向外拖,她轉頭看向秦澤的臥室,大聲喊著,“爺爺!我想見你一面,當年的事,難道爺爺不想弄明白嗎?”
“喊什麼喊?吵到我外公睡覺,我讓人亂棍打死你!”陶樂氣吼道。
“陶樂,讓小米進來。”房間里傳出秦澤蒼老的聲音。
葉小米總算松了一口氣,有秦澤的話,沒人敢再攔著她見秦澤了,她快步走進秦澤的房間。
“大表哥,你就這麼看著葉小米在我們家撒野?”陶樂不甘心地和秦峰說道。
“爺爺要見她。”秦峰的字逸出他的唇角,他闊步從陶樂的身邊走過,他的眉宇間席卷著慍怒,他就站在葉小米的身邊,而她連求都不肯求他一句。
葉小米走進臥室,便看見坐在床上的秦澤,老人依舊精神矍鑠,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她覺得秦澤的兩鬢比原來斑白了。
“爺爺,當年您在我的大學做講演的時候,我沒听過您的講演,那張照片我不否認是真的,後來我按照日期想了很久,那時候我白天在一家餐當服務生,那天我去上班,正好你在演講,照片里站在我旁邊的是我同學,我們兩個聊了幾句後我就走了。
雖然,我找不到同學給我當證人,因為我所有的同學都說不記得這件事了。但是有一些同學願意出面作證,前幾天有人私家偵探給他們打電話,高價收購我在演講會場的照片。
而且,我找到了我打工的餐廳,調取了打卡記錄,這個打卡記錄可以證明,我當天到餐廳工作的時間。從我學校到餐廳騎腳踏車的話,需要二十分鐘,而照片拍攝的時間和我打卡的時間相隔也是20分鐘。
也就是說,我根本沒在會場逗留,和我朋友只是聊了兩句就走了。我知道,這個不能完全證明,我在救您的時候不知道您的身份,但是至少能證明,照片不是我的,是有人收購了我同學的照片。”(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