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是去縣衙做個人證,但其實等清歡到縣衙的時候,整個案子已經審理的差不多了。
宋遠這個案子,在顧家的時候他已經交代的很清楚,從白錦那處借來的那人已經把事情從頭到尾一字不落的復述了一遍。
加之宋遠醒來後對自己犯的事,半點不隱瞞,事無巨細,問什麼,說什麼,只是每回答一個問題,就要重復一遍,老,子,這是替天行道,好險沒把縣大老爺的耳朵听起繭子來。
清歡到了縣衙,配合縣老爺錄了證言,簽字畫押後,又被縣老爺客氣的送出了縣衙。
臨出縣衙前,縣尊捋著兩道山羊須,笑得一臉曖昧。
“顧小郎君,實乃可造之材,他日必成大器。”
那模樣,那語氣,只差沒有拍著清歡的肩膀跟他說,“小子,干得漂亮,本老爺我是不會虧待了你的。”
清歡拱手作禮,一臉正氣的回。
“哪里,哪里,還是大人治理有方,才讓宋遠這樣的歹人無所遁形。”
對他的識相,縣尊的眼里心里都透著滿意。
別過了縣尊,清歡抄著手,慢慢往家里踱步,路走到一半的時候,清歡被一個呆楞著臉,與他擦身而過的男子吸引了目光。
那是曾出現在史枝窈房里的男子。
她不著聲色的看了那人一眼,心中道了一聲好巧,倒也沒有多想。
回到家的時候,隔壁嬸子已經離開了,半芹的飯菜也做好了。
清歡,張氏兩人拿話哄著半芹吃飯,但對她而言,事情到底發生得太過突然,那股子悲傷勁還熱乎著,半芹強撐著吃了小半碗飯,實在咽不下去,眼瞧著又要悄沒聲息的流眼淚,搞得清歡與張氏也沒了胃口吃飯。
一家三口,對著三個菜,吃得沒滋沒味,半飽不飽。
相比起顧家的淒惶,杭州城百姓這一夜的飯菜吃得就有滋味多了。
十五口人命的大案子,這麼大的事,跟那些個大家貴冑的小娘子們今兒個你罵了我,明兒個她丟了面的事,比起來可勁爆多了!這是多好的下飯菜啊!
更別提這其中,那許多的曲折離奇,足可以寫成個戲本子了好吧?
茶樓里,先得了消息的說書人,已經擺起了堂子。
“諸位可還記得三年前,咱大昌朝唐州和陵縣松園村宋家十三口的滅門分尸縱火案,話說當年,此案鬧得整個大昌沸沸揚揚,那凶手手段之殘忍,心腸之狠辣實在是讓人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當時現場一片狼藉,尸塊成山。。。。”
“為破此案,上至唐州刺史及和陵縣尊,下至捕役快手不知耗費多少心血,捕頭的屁股都被縣尊打開了花。。。。。。”
“卻原來,那凶手。。。。。”
“直到昨夜,顧家小郎君。。。。”
“你道顧家小郎君是誰,話說這顧家小郎也不是無名無姓之輩,十年前,這顧小郎也曾是杭州一個出了名的神童。。。。。。”
說書的老先生,咂巴著嘴巴,口里堂朗朗,嘩啦啦的說得熱鬧,一件本就曲折離奇的案子,被他一渲一染,听得人心驚肉跳,又滋滋有味,一通故事說完,整個茶樓哄然叫好。
顧雲沛這個名字,也隨著這個案子,多多少少的在杭州城里傳揚開來。
同一時間,張朗的父親,顧雲沛的啟蒙老師,張老夫子病歪歪的躺在床上,心中疼痛不已。
“我的兒啊,你怎麼就死了。”
“都怪我,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老夫子躺在床上,涕淚橫流。
“當年若不是我鬼迷心竅,明知是你偷了錢想要為你遮掩,又擔心那顧雲沛將來成了材,會于你不利,有意疏遠埋沒他,你也不會有今日之禍。。。。。”
這一夜,明月清輝,人生百態,幾人歡喜幾人愁。
到了第二日,天光大亮,清歡吃過早飯,正準備捧著本書好好看一看的時候。
顧家小院的大門又被敲響了。
清歡拉開門,看著門外站著的人。
“黎熙,尋我何事?”
黎熙笑得謙遜。
“顧公子,你給我家公子繪的器具已經做好了,你可要去看看?”
清歡琢磨了一下。
那器具其實做起來並不復雜,這麼幾日也該做好了,雖說使用起來也簡單,但是這好歹自己也是入了股的,還是應當去看看。
就這麼著,清歡又坐上了白府的馬車。
馬車一路將他送到了城西的一個酒坊。酒坊開在一個僻靜的小巷子里,名叫醉玲瓏,是個依建在竹林旁的兩進的院子,前院藏酒,後院才是釀酒的地方。
後院並不大,為了方便人們走動,院落里大半都鋪了石磚,只在當中的一小塊地方一高一矮的栽了兩棵樹,矮的是石榴,高的是雪梨。
此時梨樹枝葉繁茂,青澀的梨子掛了滿枝,石榴還在開花,紅艷艷的石榴花夾在綠葉嫩果間,怎麼看怎麼嬌俏。
清歡走進院落的時候,便見到石榴樹旁,梨樹下面,擺了一張石桌,石桌旁坐著兩個人,正在吃著茶聊天。
清歡沒料到白錦還有其他客人在,有些好奇的看著那兩人,白錦坐的位置剛好朝向她的方向,另一人則背對著她,看不見模樣,只從背影看是一個身量修長,穿著富貴的富家公子。
清歡剛一跨進院子,白錦就看見了。
看見她來了,白錦臉上浮出一絲笑與坐在他對面的人不知說了句什麼,那人就回過頭也瞧向清歡的方向。
清歡恰好也正拿眼楮看著那人,兩人的目光就剛好撞上了。
日光灼灼下,開得赤紅的石榴花,此刻成了背景板,一個眉目清秀的少年,回首笑望的模樣,就這樣撞進了清歡眼里,又在她心里慢慢定格放大。
她呆楞在原地,只覺心跳似乎漏了一拍,腦海中無數的記憶,奔涌而來。
清歡前世讀初中的時候,曾暗戀過一個男生,那是她的同桌,一個長得只能算清秀,卻干干淨淨的陽光男孩。
男孩家世不錯,難得的是性格開朗活波,又待人謙和有禮。
那樣的男孩子,在那樣懵懂又憧憬美好的歲月里,就坐在了自己旁邊,清歡想不喜歡上都難。
可惜,那時的清歡正被寄養在一個不太待見她的親戚家里,她自覺家世不好,自己性子又毛躁咋呼,那時的她自卑的厲害,愣是把自己的那些喜歡,悄悄埋在了心里。
怕人笑,還怕人看清。
那些年,活得份外艱難的她,唯一的樂趣,便是能夠靜靜的坐在他身邊。
她還記得,男孩身上常有一股子淡淡的香味,也不知是沐浴露,還是洗衣液的味道。
總之很好聞。
她是那樣喜歡他身上的味道,以至于,每次男孩在他身旁坐下,她都會深吸兩口氣。
還有,男孩子用牙咬斷膠布替她修好的書,她偷偷藏了好多年。
那麼多年過去了,那個男孩子一直偷偷藏在她的心底,他是她上一世唯一喜歡過的人。
“這個人,長得和他可真像啊。”(www.101novel.com)